哈佛广场的好面包
我这个人似乎跟校园特别有缘分:我的一生,有一半的日子分别在四所不同的大学里溜达徘徊。它们是南伊利诺伊州立大学、芝加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以及哈佛大学。
我在南伊利诺伊度过了青年学习时代。我在那儿的活动范围是往返于住所及学生中心之间:除了上课之外,我爱跑到学生中心温习功课,那儿有轻音乐在耳边流转,大沙发颜色悦目,坐着舒适。我习惯把两张沙发并在一起,作为我临时的床,卧在其中看书、睡觉、听听音乐,就度过了一个下午。
毕业后,随文正——我的前夫——升学到了伊利诺伊州北部的芝加哥大学,我在那儿度过了青春的岁月,近十年的伴读生涯就在风雪声中默默流走。那时候,我学会了如何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源”来赚钱养家——烹饪术及劳动力。在赚钱之余,我流连在芝大著名的远东图书馆里,阅读晚清及现代文学作品,以及英文的俄罗斯小说。耳濡目染,令我逐渐成为成熟的小妇人,我不再对花忆想,对月感怀,倒习染了或多或少的人文精神,这是拜芝加哥大学特有文化氛围之赐。
文正毕业了,我们又回到香港。他在中文大学教书,最初的两年我们住在教职员宿舍。宿舍宽阔舒适,靠山面海。海是吐露港,从露台远眺港口景观,海面澄静如镜,经由生活压迫而兴起的心波皱纹,一瞬间被抚得平顺下来,心中再没有一点波澜。每天面对如此“良辰美景”,我们倒愿意忘记住在山上的交通不便。后来大学给我们房屋津贴,才搬到就近的沙田地区,每次望着淤泥充塞的城门河,更叫我们怀念吐露港的明山秀水——风景还是远眺较近观耐看。两年后,我和文正的婚姻关系也恍如城门河般淤塞不通而分居,结束了十年多的婚姻生活。
到了世纪末的最后一年,我跟欧梵展开了一段新恋情,一年后我随他移居到美国的剑桥。他在那儿的哈佛任教,于是我再一次回到校园去,这次是“伴教”。我已不再流连于哈佛的东亚图书馆。是我不再喜爱阅读吗?非也,我只是变得更喜欢小资产阶级的生活情调,情调之一就是泡咖啡店。喝咖啡还在其次,在咖啡店写作才是最赏心的乐事。
现在的我,无须再为衣食奔波,可以真正享受生活。在剑桥,除了做家庭“煮妇”之外,其余时间做了业余作家——丈夫上班我就写文章。在家里写文章,过于认真了,文思不够通畅;坐在咖啡店里,一边啜着咖啡,一边执笔,让周边的人物活动,带动着我的笔杆走移,填满一张又一张的原稿纸。几小时之后,步行到欧梵的办公室,一起回家吃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