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市场”(1)

金融巨骗麦道夫 作者:(美)彼得·桑德


纽约证交所的规章手册庞大而复杂,本书将不过多涉及。其中,称为“第390条”的条例禁止会员公司对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股票进行场外交易,即必须通过专家在纽约证交所的大厅进行交易。这为专家会员公司造了福,因为他们的生意受到了保护。在专家们掌管范围内的交易,美林、高盛和摩根大通碰都别想碰。

但第390条后来却也成了伯纳德·麦道夫的美事。

麦道夫的公司不是纽约证交所成员——事实上,它跟纽约证交所八竿子也打不着。尽管如此,麦道夫交易起纽约证交所的股票还是小菜一碟,并在其中发现了许多生财之道。于是,他开始以独立交易商的身份造市,利用订单流付款策略吸纳订单。他和经纪商建立了不俗的关系,其中就包括嘉信这样的新兴折扣经纪商。1975年5月1日的“五一变革”促使了折扣的产生,导致经纪商的竞争愈演愈烈,经纪商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嘉信就是其中之一。

为了捞到更多的油水,或是避开限价单费用,经纪商将大把大把的订单投向地区交易所,如辛辛那提、费城或太平洋的股票交易所,或是像伯纳德·L·麦道夫投资证券公司这样的独立交易商。他们还把目光放在了订单流付款上,在交易佣金减少的情况下,订单流付款是为数不多的赚钱之道。经纪商找到麦道夫的公司,既能省钱,又能赚钱。

理查德·斯特恩(RichardStern)1989年发表在《福布斯》杂志上的文章《以差价为生》(LivingofftheSpread)指出,麦道夫靠纽约证交所250只最大的股票牟利。乔治敦大学(GeorgetownUniversity)的林恩·兰茨·多兰(LynnLanzDoran)在1999年的研究论文《纽约证交所上市证券的第三市场做市》(MarketMakingintheThirdMarketforNYSE-ListedSecurities)中称,第三市场的活动主要由两家交易商把持,一家是特利马克证券公司(TrimarkSecurities,Inc.),一家是伯纳德·L·麦道夫投资证券公司。

斯特恩告诉我们,因为“不想冒犯‘大板子’和专家们”,他不会透露具体给他提供订单的公司名。但斯特恩接着说道:“超过100家公司与麦道夫有生意往来……每天早上,伯尼·麦道夫手下的20名交易员都会坐在曼哈顿中央某大厦(即口红大厦)第18层的电脑屏幕前,到下班回家时,这20个人处理的交易占到纽交所上市股票总成交量的2%,有时多达500万股。”

斯特恩援引了一位小证券经纪商的话:“我不仅省去了限价单的1.75美分(限价单费用),麦道夫还给我1美分,对我来说,(每股)就盈余了3美分,1000股的订单就能让我得到30美元。”

斯特恩又表示:“他(麦道夫)不会透露他的公司赚了多少,但事实是,在华尔街举步维艰之时,麦道夫仍然获利颇丰。即使1987和1988两年的形势十分困难,他公司的资本在过去几年中仍然以每年800万美元的速度增长,证交会最近的资料则表明,其资本已达到5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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