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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企业伦理界说(8)

企业的道德 作者:(美)安德鲁·吉耶尔


案例2.2 如何对他说:你被解雇了?[ Adapted from: “What toSay to the Man Let Go?” Institute for Global Ethics, https://www.globalethics.org/resources/dilemmas/what-to-say.htm.Institute for Global Ethics. Used by permission.]

玛丽供职于一家大型企业的分公司,在某部门担任秘书。分公司的经理决定让她的部门主管吉姆尽快地走人。尽管玛丽和部门里的其他一些同事已经知道了这回事,但吉姆仍然蒙在鼓里。

吉姆这几个星期一直都在家里办公,忙于处理一批特别的项目。期间,从其他部门调来的一名员工搬进了吉姆的办公室。

分公司经理吩咐玛丽及其他一些辅助人员换掉吉姆的语音信箱,把他的文件清出办公室,并把他的名字从公司的泊车位上抹掉。玛丽被告知,人力资源部会给吉姆打电话让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某个星期,吉姆打电话给玛丽说他无法进入自己的语音信箱。他想知道是不是在技术上出了什么问题。玛丽感到很难过:她应该把真相告诉吉姆,还是等着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去告诉他呢?

1、玛丽在这里碰到了什么样的道德困境?

2、玛丽应当等着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去通知吉姆吗?为什么?

3、公司还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处理吉姆的问题吗?如何处理?

4、你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做?解释你的答案。

所以,只要雇主和员工们认为任何只要不是明显错误的事情就必定是可行的话,那么,他们就会面临在道德上的公开挑战 特别是在道德界限被不断扩大的情况下,那些 “创造性的手法”会有明确回报的时候。因此,当保时捷和美洲虎成为安然公司的年轻人和有抱负的员工们所热衷的汽车品牌时,那些刚进入公司不久的员工就会受到“激励”去根据企业的“创造性实践”调整自己的价值观念。

2、相信行为代表了个人的或公司的最佳利益 也就是说,相信个人会被期望以某种方式去从事这类行为。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如果企业只是追求短期发展目标,那么就很容易以“从企业最佳利益”出发为由为任何行为进行辩解。如果说,谈成一笔大的买卖或者通过向市场投放最新的升级产品来打击竞争者是为了确保高额的企业利润、强有力的公共关系、健康的股票价格以及数百员工的职业保障,而不是为了数千员工的职业保障,也不是为了你应得的红利与升迁,那么,有关“不惜一切代价”去行事的问题就会显得异常复杂,这已经愈发成为道德领域中的一个灰色地带。

3、相信行为是“安全的”,因为它永远不会被发现或公开 不会涉及典型的罪与罚的问题。每一种尚未被发现的不道德行为都强化着这种信念。不过,审计督查和职业监督的威慑力会促使企业在防止不道德行为方面做出一些成绩(至少会促使他们再三地思考相关问题)。盖勒曼认为:“不应以谨小慎微的方式去对待已被发现的不道德行为。经理们应当公开不道德的行为,并明确对相关人等的处罚方式。由于对违法行为和不道德行为的主要威慑力就在于它们被揭发后的预期后果,因此,经理们应当树立典型以儆效尤。”

4、相信行为会对企业有利,从而会得到企业的宽恕,甚至会得到企业的袒护。这种想法混淆了员工要对企业忠诚的概念。做出不道德行为的企业(无论情愿与否)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有可能去袒护相关人等: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企业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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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一旦违法行为被公众和管理机构发现并介入,那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事情往往就会迅速地变成“大难临头各顾各”。正如我们在安然公司的案例中所看到的,一旦欺诈行为公开败露,每个人都突然变得要急于和丑闻脱离干系,并远离那些与丑闻直接有关的关键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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