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观点都包括了什么?
这是一种关于性欲的特性或概念的主张。这种主张声称,性并不是简单地对身体接触和性交的渴望。性使我们获得的满足感不仅仅来自对生理需要的满足。正如英国哲学家伯特兰. 罗素观察到的那样:
传统道德的卫道士们所犯的最危险的错误之一就是把性贬低成性行为……凡是我所知道的文明人和野蛮人,从没有一个是仅仅凭着性行为而得到本能上的满足的。如果引发行为的冲动是令人满意的,必定要先求爱,要先有爱情,要先有伴侣的情谊。*
* Bertrand Russell (1988), Marriage and Morals, London: Unwin, p. 189.
生活的意义— 28 —
这就是说,尽管性交活动是性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它无法构成性追逐的全部。这是因为我们想从性中获得的和想通过性来建立的不仅仅是性交活动,还有爱、关心以及确定的关系之类的东西。
与之相类似的内容也反映在法国油画家爱德华. 维亚尔(Edouard Vuillard) 的画中。对于一幅“描绘一个裸体女人从椅背上取回长袍”的画,约翰. 阿姆斯特朗(John Armstrong) 这样评论:
这幅美丽的景象使我们留意到性欲(sexuality )不只跟性行为(sex )有关,它还表达出与亲密接触相关联的真实感和舒适感。这是对爱抚的欲望,而不是对性交的欲望。*
如果阿姆斯特朗的描述不是彻头彻尾的错觉,它就可以作为一条证据,证明虽然我们都希望我们的性欲得到满足(大多数时候和最终的实现方式都是性交),但这并不意味着性交就是我们想要得到的全部。性交是最直接和最平常的表达性欲的方式,但是性欲得到了多大程度上的满足并不完全依赖于有还是没有性交活动。正如阿姆斯特朗所指出的,我们也关心在活动中是否舒适、温情、亲密。
罗杰. 斯克鲁顿(Roger Scruton) 提出,更正式的证据是性欲或者生理唤起是
“有目的的”。严格来说,性欲或生理唤起所指向的是特定的目标或者具有其个人特征的人,而不是指向那个单纯提供性功能的身体器官。我们对性刺激的反应也不是简单的反射活动,我们的行为并非单纯地服从我们的生物本能。与之相反,我们如何控制性欲和我们怎样满足性欲都是反省性选择的结果,而不仅仅是本能驱使的。进行性活动时,我们想与某个人发生亲密接触,而不是碰巧能跟哪个“身体”接触就跟它接触。简而言之,性欲指向的是特定的人,而不是一个身体(或者身体器官)。伊戈尔. 普瑞缪瑞茨(Igor Primoratz) 对这种观点做如下总结:
当一个人被激发起性欲时,不仅仅是对他或者她的身体做出的回应,而是对作为一个人的他或她的回应。别人的身体成为生理唤起的焦点并不是因为那是个身体,而是因为那是特定的他或者她的一种具体体现。此外,性欲的指向不会超出特定个体,不能转移到另外一个人的身上,哪怕这个人也做得一样好。**
这种观点的含义与重要性
如果对现实世界中的性行为做一个描述性的说明,罗素、阿姆斯特朗、斯克鲁顿构想出的对性欲的理解毫无疑问都是不够精确的。可是,我们不需要对“斯
* John Armstrong (2003), Conditions of Love: The Philosophy of Intimacy, London: Penguin, p. 135. ** Igor Primoratz (1999), Ethics and Sex, London: Routledge,
克鲁顿的理解不是普遍真理”这种主张加以辩解。在这一讲里,我们只想提出性与其他个人关系的要素之间有紧密联系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是有可能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可行性的。不过这并不是认为人们几乎在每次性活动中除了性之外还要寻找爱和亲密感。这里还要维护的一种观点是,人的性欲本身就包含着对温情、亲密、伴侣关系甚至爱的渴望并非是难以置信的。
就算我们不能论证罗素、阿姆斯特朗、斯克鲁顿等人的理解是完全正确的,我们依然可以从性与其他东西(温情、亲密、伴侣关系、爱等)的关系中获得一些重要结论。首先,并不是只有把性描述成是人的基本需要这一种观点。这意味着,虽然性的基本特征是渴望与另外一个人的性器官发生生理上的接触的观点很流行,但我们并不是必然要接受它。这种对性的新理解可以让我们转换视角,扩大我们探索人类性欲的边界。如果原本预期不太高的话,我们也可以提高一些其他方面的预期,比如在性追求过程中的所得,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在性活动中能使我们感到满足的不只是动物性欲望。把性与性交、身体捆绑在一起的流行看法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限制我们的想象力、降低我们的期望、减少我们关于人的性欲都包括什么的知识。
其次,认为性与亲密、婚姻、爱等是有区别的、互相独立的这种对性的大众化理解将不再是对性的默认描述。这种把性从爱和亲密关系中分离出来的看法常常被颂扬为一种解放。可是如果我们接受了前面的关于性的观点,那么把性降低为身体接触就只是一种对性的简化描述(如果不是过分简化的描述),而不是对人类性欲的真正自由的描述。一旦从对性欲的简化描述中“解放”出来,我们对人的性欲的理解就能超越性欲是性交的生理活动的观点。
第三,如果性欲能够被理解为对特定的人的欲望,与另外一个人结婚和建立亲密关系的渴望,而不仅仅是对性交的欲望,那么性欲的一些消极的隐性意义就不再存在了。这些消极意义常与难驾驭的、原始的、狂野的、赤裸裸的激情联系在一起。
这样一种观点能使我们理解性欲在人类生活中的真正意义。根据这样的观点,性追求不会再被指责为对原始欲望的不道德的满足。有性欲将会被看做是普通人需要互相接触、需要体验亲密感、需要结婚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