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陈晨:雨季不再来(1)

飞扬:第十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范本 B卷 作者:省登宇


一切都要过去,像那些花,那些流水。

——三毛

[1]

好些年过去了。在夏天即将要来临的时候,我又回到了这个南方小镇。

空气中依旧有那种潮湿的香樟树的味道。小镇的雨季依旧是在春末夏初的时候来临,天空依旧是弥漫着细小的、没完没了的冷雨。

南方小镇总是在雨季里被潮湿寒冷的雾气所包围。小镇的人们像是盒中之兽,没有谁可以在雾气中逃出来。

我知道他们困了几十年,又或许是几百年。

他们的记忆,根深蒂固在这里。永远也不会被泯灭。不会丢失。

那些多年之前的事情,像是不褪色的电影,像是薄雾里他们模糊恍惚的脸。我知道,我一直记得。

我仿佛又看见了向牧。穿着黑白条纹的短袖衬衫。站在那条两旁种满香樟树的街道的末尾。

他看见我来,揿灭手里的烟蒂。把一袋青苹果递给我。对我说,这个,给你姐。

我低着头,有些胆怯地对他说,知道了。然后,我看见他转身,双手插在口袋里。往回走去。

是小镇的傍晚,夕阳在天空上被撕裂。昏黄的阳光一点点沉落下来。我看见,那些阳光伴随着向牧的背影。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2]

那年,我十二岁。姐姐十六岁。向牧,十九岁。

似乎从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向牧这个名字。那个时候,向牧是这个南方小镇上所有男孩子的偶像。我也不例外。很小的时候,他父母就离婚了,母亲和别人跑了,他跟了他父亲。不过,在他十二岁的那年,他父亲去了更南方的城市。把他留在这个小镇上。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

他开始和小镇上的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小镇狭窄而阴暗的弄堂里,常常会发生一场斗殴。数个男孩子扭打在一起。伤口和鲜血暴露在南方潮湿的空气当中。向牧打架很厉害,他一个人对付五六个男孩不成问题。很快,他就成了那群混混的头头。

那时,我一向觉得他是威风而且英俊的。手下几十个混混任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我听到,那些令我害怕的小混混管他叫大哥。还给他递烟。

当然,向牧之所以会和我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是因为我姐姐。

向牧喜欢我的姐姐。是那种义无反顾的喜欢。

可是,姐姐却不喜欢他,甚至是讨厌他,厌恶他。

那时,我刚上初中,姐姐已经高二。每天,她都和我一起放学回家。往往是在幽深而且不透风的小弄堂里,突然窜出几个小青年。挡住我们的去路。而向牧会很潇洒地从那几个小青年背后走出来。然后,对着我姐姐笑。那种笑容邪邪的,又有点孩子气。

他就这样对着我姐姐笑。什么话也不说。

而姐姐总是飞快地拉起我的手,绕过向牧和那几个小青年。我看到她板着脸,一脸不开心的样子,甚至有些紧张和窘迫。而当我们走远的时候,我们就能听到后面传来的口哨声。姐姐总是自语道,神经病,流氓。而我,总是忍不住往后面看,我发现那几个小青年在对着姐姐吹口哨。而向牧,则是一动不动站在那里。他还是朝着姐姐微笑。

像个傻傻的孩子一样。那个时候的向牧,一点也不像打架的时候,那个时候,他威猛,冷酷。而现在,他像一个孩子。

其实,我是希望姐姐能和向牧交往的,那样我就能光明正大地和向牧混在一起了,我就能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没有人再敢欺侮我,也没有人再敢嘲笑我了。向牧会让那群混混帮我教训那群可恶的孩子。我要像他们对待我一样对待他们。我要朝他们脸上吐口水。往他们身上扔石子。

我还要骂他们,你们才是没有父亲的孩子。

[3]

我是个没有父亲的孩子。

我没有父亲的概念。从小到大,我就和母亲和姐姐生活在一起。我甚至没有看到过父亲的样子。我只知道,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抛下我们走了。他走到哪里去,为什么走,我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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