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付给卖主三百元钱,牵着烈犬沿着路边缓慢地向母亲的墓地走去。一路上,她还突发奇想地给烈犬取了个“阿烈”的名字。她觉得这个名字落实到烈犬身上名副其实。她叫阿烈的时候,它还会抬起眼线望几眼她,仿佛能听懂新主人的话。一路上,它跟随在她身旁昂首阔步,像一个入流的保镖。遇到风吹草动,它就会停住四蹄,如同狼那般警觉,侧耳倾听前面的动静。待它辨析出那声音来自草穴,便展开一阵密集的吼叫,随着吼叫,箭似的越进草穴。发现是一只野鸡在草穴间穿来穿去,它丝毫不客气猛地扑向野鸡,样子极其凶猛,很像黄毛扑向她时那样凶猛。它的两只前蹄死死踩住野鸡的翅膀,随后一口咬断野鸡的脖子,野鸡的脑袋和身体即刻分了家。野鸡的脖腔内涌出许多鸡血,脑袋掉下老半天,尸体还在扑棱棱地翻腾。它没在意野鸡尸体的翻腾,迅速叼住野鸡的身体,跑出草穴。
杜拉正在为阿烈的离开而焦虑,怕阿烈就此跑掉,回到原来的主人处。她正立在原地东张西望间,阿烈口中叼着那只野鸡欢快地跑过来。她看到阿烈如期返回,口中叼个野鸡尸体,顿刻喜上眉梢。由于家世的陡变,竟然将父亲的新女伴当作“野鸡”看待。她咬牙切齿地骂出声来,她骂道,死野鸡,咬死你,活该,看你还如何破坏人家的家庭生活,待会儿我就会剥你皮、抽你筋,将你碎尸万段,煮着吃掉。
阿烈无意间捕获到野鸡,让杜拉发掉一半愤恨。杜拉不断地抚摩阿烈身上油汪汪的皮毛。阿烈自知主人是在表示友好,不断发出闷叫,以示回敬主人的友好。口中始终叼着野鸡的尸体,因此无法正常叫出声。
初秋季节,北京的郊外地段空气怡人,不似北京市内那般发闷,杜拉多少减轻忧郁和烦躁。途经一片玉米地,杜拉见四周没有看青者,迅速掰下十余只玉米,用身上的裙子兜住。返回墓地的时候,天色已渐黑,几步之内无法看清地面。杜拉格外小心,脚下几乎是坑坑洼洼的碎石路面,稍不留神就会给碎石拌倒。母亲的墓地和那间小房屋,要经过许多墓地才能够抵达。杜拉在前,阿烈在后,她和它全都精神集中地向前赶路。墓地沉寂得有些可怕。但她没有丝毫恐惧。在她心里,最可怕的东西是人。人可以粉碎人,也可以修复人。人是万恶之源。她倒是满心欢喜能遇上个鬼魂,她要证明是人有良心,还是鬼魂有良心。因为父亲的阴影,她居然厌恶起人类。
杜拉、阿烈经过一片坎坷路面,终于在天色大黑时回到母亲的墓地、回到那间小屋。
杜拉打开门锁进入室内,拉开写字台上面的台灯,室内顿时一片明亮。室内不算大,但却应有尽有。家中的电视机、冰箱、录音机全都给她搬到这里。此外,她还准备了电饭锅、电水壶、电炒勺。电源是从附近一根电杆上接过来的,独家用电,电量特别足,无论同时用多少电量,都不会超负荷。水源来自一口小水井,那口小井,是她雇人在母亲墓地周边一处草穴茂盛处挖掘打造的。听人说草穴茂盛地段肯定有水源,于是就选择了那片草穴茂盛地段开凿水井。尽管那些雇工对她的一系列做法颇为疑惑,但他们清楚拿到钞票为目的,管人家那么多闲事干吗,人家愿意,住在太空中谁也管不着。
阿烈依旧叼着野鸡,杜拉从它口中接下野鸡。时候已不早,肚子开始咕咕叫,饥饿感一阵阵袭击她,她将裙子里兜着的玉米散落在地面上,剥掉叶子和须子放进电饭锅、加上适量的水、插上电源,随后烧开一壶水,用开水烫掉野鸡毛,豁开野鸡的肚子,掏出野鸡的内脏。此外还掏出一些大小不均的蛋黄。她立刻断定这是一只母野鸡。由母野鸡的引发,又联想到父亲的新女伴。她居然将那只野鸡抓捏得皮破肉飞。看到一根根鸡肠子细得如一根绳,她不由得想起“鸡肠鼠肚”这句成语。她不能不佩服造词专家的才华,脸上露出久违的笑靥。香喷喷的玉米煮熟时,电炒勺内的野鸡肉也冒出诱人的香起。香气传到室外,包裹住墓地寂寥的氛围。她和阿烈有滋有味地吃着玉米和野鸡肉,一种骄傲感油然升上心头。认为她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勇敢女孩。试问有哪个女孩敢独居在墓地呢?别说是居住在墓地,就是家中大人晚些回家,都会找人做伴或者给同学打电话,以马拉松式的谈话驱赶紧张的心理。眼下她独居在这样阴森恐怖的地方,若是说给人家,肯定会吓到人家,人家直不定会当她是女鬼。
一切安顿就绪,杜拉来到墓地附近的镇子。镇子里有一所高中,她决定去试一试。虽说家中发生的惨事,使她没能经过中考,但她的学习成绩绝对会过关,这一点她满有把握。况且镇子里的中学很松散,不似城市中学那般严谨、苛刻。她必须读书,她不能坐以待毙。否则和那些墓地的死者有何区别?算一算,卖房子的钱还够读完高中,仔细花销甚至有可能读完大学。她义无返顾地向镇子里的高中走去。接待她的校长,是个慈祥的老者。看了她的身份证、户口,以及相关手续,点燃一根烟叼在口中,他却不肯吸一口,直到形成长长的灰塔,他才猛吸一口,重重吐出烟圈。然后问她为何不参加中考?为何不在北京市内读书?为何来到这个镇子里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