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荒原,李喃喃看见的第一个小城叫做龙虎湾。龙虎湾不大,却很热闹,因为附近方圆两百里,只有这座城市大些。每逢天晴的日子,四乡八里的山民都会背着一篓篓大米、野果、蔬菜和自制的线纺制品到龙虎湾来换日用必需品。农闲季节,这里的人更多,甚至有些汉子也会拿着一些偷偷攒下的私房钱来这里寻欢作乐。李喃喃逃进荒原时,也到过这个城市。那是在一天晚上,又是慌张躲闪,没细看这个小城。此刻走进小城,却发现小城很美,一种古老朴实的美,美得令人平生出一种到家的感觉,也平生出一种想家的感觉。
猎过狐对这很熟。他很喜欢到这儿来玩,也很想到这儿来玩,虽然由于路远并不常来玩。
他平常在荒原中吃不了的野味便是拿到这里换取油盐,也只有这种时候他才有机会离开荒原到这儿来玩。而最近一段时间,他总是很快地把油盐用光,以便给自己找出到龙虎湾来换油盐的理由。
其实这一切,都仅仅是因为在这儿他认识了一个女孩。每次来龙虎湾,总要捎上几只野鸡野兔之类的送给这女孩。
虽然他不知道女孩的名字,父母是谁,又是以何种生计为生,这许多他全没想过,也全没在乎过。他只需看见这女孩笑笑,叫他一声好兄弟,他就心满意足了。
他在荒原中和野兽一起长大,只要能好好地生存,他一向没有什么很高的奢望,尽管他早超过了谈情说爱的年纪,也曾渴望有个温柔的肩膀可以拥抱,可他却从未把这种念头加在那个女孩的身上。因为这女孩是他心目中唯一崇敬爱慕的神,就像他自幼梦见的母亲一样,神圣不可亵渎!
猎过狐永远也不会忘记那次的相识。
那是一个下着细雨的日子,那个女孩奔过来要买下他身边所有的野味,却又说身上忘了带钱。于是,她便用她那涂着血样红的纤纤玉指牵着猎过狐,一直把他牵进小巷深处的一间小屋中——那是她的家。
关上门,她告诉猎过狐她家中也没钱,接着她又用行动证明自己的确身无分文——她脱光了衣服,无助地望着猎过狐,用那双纤细玉手紧拽着披在她身上唯一的一块薄薄绣纱,除了光洁玉亮的胴体,她的确再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猎过狐满脸臊红,拉开门转身就走了。那一夜,他没有睡着。
第二次去龙虎湾时,他替女孩捎上了几只野兔,扔在了小屋的桌上。他不知道,也从未向女孩索要任何一点回报,除了一丝微笑和永远不变的那句:“好兄弟,走好,下次再来。”
猎过狐经过龙虎湾时,执意要去女孩屋中,李喃喃只得依他。
两人走进一条极偏僻狭窄又极脏的小巷。巷中令人呛鼻的怪味令李喃喃不由皱眉道:“就是这?”
猎过狐点点头,眼神中已满是激动欣喜之色。
李喃喃摇摇头,他从小到大,还真未走过这样肮脏的小巷。只是李喃喃此刻也是狼狈不堪,面色苍白,脚步虚浮,一袭白袍早已血迹斑驳,黑黄一片。那日被唐送缘打伤,到现在还未恢复元气,又经过几天跋涉,李喃喃已是一身憔悴,浑身疼痛,若不是猎过狐搀扶着,怕早倒在地上了。
猎过狐走在前面,肩上搭着那块白玉狸皮。他答应过女孩送她一张好皮做衣裳的。手上还拎着一只野兔,是路上特意捕捉的。快走近那扇门了,猎过狐心中又飞速跳动。每次到这来,猎过狐总是又兴奋,又害怕,他自己也不知为何会这样。停在门前,忽然从门里传来一阵阵很轻微却很令人心动的声音,这声音竟是李喃喃最熟悉不过的声音——曾有无数个不眠之夜都由这美妙的声音陪他一起度过。李喃喃不由会心地笑了,心想猎过狐非要带自己上这地方来,原来他也不是吃斋的猫。斜眼瞟视猎过狐,猎过狐却是一脸肃穆,神情紧张,恭恭敬敬地走到门前,伸出手,轻轻地、有节奏地敲几下。里面的那种声音立刻消失,换之的是一阵悉悉索索的穿衣声。接着,小门砰地被拉开了。当先是一个满脸愠色的华衣不整的横肉阔脸大汉大踏步走出,狠狠地瞪了猎过狐一眼。做某些事时被人打断,没有人会不生气的。这大汉也不例外,只是见对方是两个人,不好发作,恨恨地走了。
接着,门里又探出一个头来,一头蓬乱稀松的乌发下,一双很亮很亮的眼睛,此刻正打量着来人。若不是皱纹爬上她那姣好的面容,还有她身上散发出的粗劣的香水脂粉味,她绝不会差于李喃喃以前所幸会过的佳丽。
李喃喃打量着门里的少女,又扭头看看身边默默无语的猎过狐,摇头笑笑,心道:这小子的眼光倒还不弱,想不到龙虎湾这地方也有这样的美女。只可惜凤凰落进了茅坑,鲜花插在了牛粪上。李喃喃心中暗暗叹息不已。
“是好兄弟,进来坐。”门内的少女看清了来人是猎过狐,有气无力地张开樱桃小口懒洋洋地说着。
忽然,她看到了站在猎过狐身后的李喃喃,眼中顿时放光,媚态百生,笑靥花展,如初春乍放的桃花,如倾国倾城的牡丹。天下没有哪个少女见了李喃喃会不动心的,哪怕是创伤未愈、血渍未干,亦有一种独特的魅力,令人倾心。
少女砰地打开门,冲出来,也无视猎过狐递上前的野兔,径直迎向李喃喃,口里娇啼如莺歌燕语:“喂,这是你带来的朋友?怎么让人站在外面,受风受寒,快进来坐。”说着,少女殷勤地上前,伸出玉手软兮兮地搭上李喃喃的肩,另一手又去拉他的衣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