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丽影佳人(6)

猎过狐1 作者:李径庭


下面梦玉露轻叫一声:“休得伤人!”手中玉带舍了两个轿夫,疾射向树梢,在半空中拦下老二的石子。梦玉露亦鸟般飞掠起,半空中一手持住玉带,一手揽住树上的李喃喃,笑笑道:“喃喃,抱紧我,别放手。”

李喃喃果真笑着抱住梦玉露的腰,随梦玉露一起飘落在地上,两人嬉笑相顾,旁若无人,全然不顾这会四个轿夫已齐聚一处。

李喃喃一眼瞥见,搂紧梦玉露,不肯松手,骇声道:“姐姐,他们四个人,我们肯定打不过他们的,怎么办?”

梦玉露气得瞪他一眼,心里自忖自己以一敌四,尚可一战,但现在多了一个李喃喃,凭空多了一个累赘,自己纵照顾得了自己,却万万照顾不了他,心里想着,口里已道:“我们走!”

李喃喃又道:“走是不错,我早就这么想了,但我还有一个朋友在这呢?”

梦玉露勃然大怒道:“我舍命救你,你还念念不忘你的朋友,你难道就忘了我说的话吗?”

李喃喃忽松手跳到地上:“我宁愿不走了,也免得落个弃友而逃的坏名声。”

梦玉露跺跺脚道:“好,你们两个既如此重情义,我索性就成全你们,一起走。”

旁边四轿夫齐声冷笑:“你们走不走,还得我们来说。”四人双手齐扬,无数点寒星如急雨般向两人打去。

梦玉露轻轻一笑,手中玉带飘动,到她身边的暗器尽数被她的玉带截住,可更多的暗器却是打向李喃喃。

原来这四个轿夫不但武功不凡,心智更是高人一筹。他们算定这些暗器伤不了梦玉露,所以只向她打出八粒石子,更多的石子却是全招呼在李喃喃身上。只要李喃喃一受伤,梦玉露必定会分心劳神,她一受牵制,自己四人就有机可乘,便可稳操胜券。

这梦玉露和李喃喃一样,虽出自名门,却从未涉足过江湖,自然不知江湖上的诡计,哪里懂得四个轿夫心中算盘。眼见无数石子飞向李喃喃,手中玉带一振一送一挥,玉带里卷着的八颗石子尽数射向四个轿夫,封住他们不得上前,自己却连人带着玉带如箭般扑向李喃喃。

暗器的速度虽快,梦玉露的身法更快,竟在暗器射到李喃喃身上之前抢先扑在李喃喃的身上,两人齐齐跌倒在地上,滚了几滚,总算躲过了雨点般的暗器。

李喃喃回首去看,见无数颗石子射在地上,穿入土里,心想若是落在自己身上,哪还有命在,不由感激地望着在地上的梦玉露。

爬起来笑道:“多谢姐姐舍身救命之恩,这份情我一定会涌泉相报的。”

梦玉露跃起,幽幽道:“只要你不忘记我就够了,你朋友呢,他在哪儿?”

李喃喃这才记起猎过狐,转身四望,竟找不着猎过狐的身影,着急道:“莫非猎过狐已经被他们杀了?”

梦玉露摇摇头:“绝不会,否则我在轿中一定会听见。”

李喃喃松口气,他想起刚才四轿夫抽剑出鞘的声音她都听得一清二楚,这杀死一个人的声音是逃不过梦玉露的耳朵的。

李喃喃心中稍稍安定。

前面草丛中忽站起一人,一瘸一瘸走过来,口中道:“喃喃,我在这。”

李喃喃仔细瞧去,果然是猎过狐,心中大喜叫道:“姐姐,猎过狐在这儿。”原来猎过狐走在轿后面,看见轿夫猝然发难,本想出声召呼轿中的两人,又见梦玉露已经惊觉,把李喃喃扔出了轿外,也就不再出声,闪身藏进草丛里,静静在那观看,及到李喃喃要梦玉露带他一同逃走,心中一热,忙穿出草丛,向李喃喃奔去。这边梦玉露缠好玉带,一手挟起李喃喃,如飞般掠到猎过狐身边,另一只手又挟起猎过狐,足下不停,施展上乘身法在官道上疾行。

旁人乍一看一个大姑娘两手挟着两个大男人,一定会忍俊不禁地笑的,可后面的四个轿夫却笑不出来。

他们猝然发难,本是千思万虑之后才慎重出手的,本想一举成功,不想梦玉露身手不俗,竟从这死地中逃出来。倘若让她跑回去,他们的阴谋败露,很可能就此搭上性命。

老大恶狠狠道:“我们绝不能放虎归山,不得让任何人跑掉,快追!”四人齐展动身形,追了上去,不一会,已看见前面的梦玉露三人。

前面的梦玉露虽轻功远在四人之上,无奈加上两个男人,跑得甚是费力,不一会,已是香汗淋漓。

李喃喃取出手帕,轻轻地替她擦去额角沁出的汗珠,温柔道:“姐姐,你放下我们两个,自己先去吧,以后记得替我们俩人报仇就够了。”

梦玉露喘着大气,坚定不移道:“不,今天我们生在一起,死也要在一起,只要我梦玉露还有一口气在,他们别想动你们一根毫毛。”

口里说得轻松,心中却丝毫不敢轻松,脚步亦是不敢轻松半分,生怕缓下了速度。

猎过狐忽道:“梦玉露姐姐,我们这样直跑也不是方法,等你筋疲力尽,我们三人还是会让他们抓住,不如这样,待会拐弯时,我们跑进树林,让他们不敢追近。那时,你可先放了我自己去逃命,我自己会找到办法的,你们只管走就是。”

李喃喃握住猎过狐的手道:“猎兄,我把你带出荒原,就已答应你,让你和我一起去玩玩。现在既然已经走出了荒原,我就绝对不会让你一个人再像从前那样孤独地生活。”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