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吵嚷嚷中,金首志挨桌给客人们敬酒,心头竟生怅然。他想到了泰和真的窗前,冰消雪融的时候,那些艳丽的月季和温婉的菊花是否还能开放?
严秀姑不再遛马打猎了,怀孕以后她像换了个人似的,举手投足间多了娴静之气。别看她平日张牙舞爪的,其实心里鬼精鬼精的。丈夫的态度一直不咸不淡,她苦恼不已。她十分在意金首志的表情,老在揣摩他的心思,想方设法讨他的欢心,就觉得累。
金首志不喜欢严秀姑,虽然表面上一直客客气气,他很少说什么,白天出游,夜晚秉烛。
被格套:旧时东北用来放被褥的家具。
烛光照亮了他沉静的面孔,也照亮了书案上的景泰蓝荷花宝瓶,在妻子眼里闪动着冷寂的光泽。
岳父听说女婿酷爱读书,赞赏有加,特地送来许多书籍以示鼓励。严秀姑不期望丈夫文武全才,只图能对她亲热些。可他对男欢女爱不大热衷,对她的种种暗示或者唠叨无动于衷,甚至连不耐烦的意思都没有。女人再凶,房事上也无法逞强,她有些孤苦无奈,几次想问男人到底为啥从家里跑出来,一见他不开心的样子,也就罢了。男人呼呼大睡的时候,她就想:难道他故意冷落自己吗?想归想,却又毫无办法。内心再苦,见了家人还得假意欢笑,做娘的瞧出了端倪,试探着问问房中的事情,劝女儿说:“等有孩子就好了,那时男人的心就能拴住了。你别老疯疯癫癫,枪啊棒啊的,学着和男人亲热些。”
金首志也热衷于骑马打猎,枪法骑术日见精湛,可以说老婆就是师傅。一年来,小两口整天价日地跑,要么策马飞驰,要么并辔而行,冬天时还会进山打猎,在旁人看来可谓亲密快活。
他们几乎跑遍了苇沙河、木其河、漂河等流域,最常走的旱路是从老金厂住所去夹皮沟,或者去红石砬子。渐渐地,桦皮甸子附近和山里的人都认得金姑爷,路遇之时,老远就让开道路,行注目礼,并向远去的背影投去景仰的目光。迎着子民仰慕的神色,严秀姑是矜持的,毫不掩饰她的傲慢,虽然她经常把猎物赏赐给路人。
面对路人的欢呼,金首志慢慢明白了一件事情:女婿终归是外姓人,岳父是不会叫他参与家政的。严家富可敌国,他却置身局外,也就是说,他这个土驸马不过是漂亮的花瓶。
与丈夫的谦和相比,严秀姑显然是怪谲暴躁的,心情不好时,会毫不手软地鞭挞下人。但是严秀姑却害怕丈夫,金首志皱起眉头或者用眼神一瞟就可以阻止女人乖张的性情。秀姑认定自己男人是体面的,不光是脸庞的线条舒展,而且眉毛鼻梁嘴巴搭配得恰到好处,有一种雕刻般的效果。严秀姑没办法不喜欢他,喜欢得从头到脚,喜欢他身上的汗味,喜欢他忧郁的眼睛,喜欢到恨不得去咬他。严秀姑从来没咬过男人,她时常为自己悲哀,因为男人很少主动碰她。
她明白,男人对她不太渴望,像很陌生。只有在醉意朦胧之际,金首志的手才会探过来游弋。
这个时候,她极其配合,搂着他的腰,感受他的呼吸,享受他的体温,不觉就陶醉其中,陶醉到迷失了自己,心里想:毕竟是自己的男人啊。
怀孕之身见不得血光之气,秀姑只好由着丈夫外出骑射。她不怀疑手下人的忠诚,只戒备男人拈花惹草,压根儿就没想到有一天他会溜掉。满载而归的丈夫眉宇间是舒缓的,这叫秀姑感到宽慰。金首志还是寡言少语,与以往不同的是常带些吃的东西回家,无非是市镇上的油炸糕或者糖人儿什么的,有点儿像在哄小孩。严秀姑很感激,尽管她在忌口,闻不得油炸糕的油腻味,但还是坚持吃下去。那天,她吃了一串糖葫芦,结果翻江倒海地吐,简直要把两年多来的所有委屈都呕出去。她泼辣惯了,但是这次却泪眼汪汪,不知道是因为难受还是高兴,她迷糊了:男人到底爱不爱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