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笑。”
“怎么呢?”
“因为这种事往往就会牵扯上最要好的朋友,”我轻盈地说道,“从来都是如此。”
他看了我一眼,“个人经验之谈?”
“绝对不是。”我坚定地说道。
“你的情况呢?”他尽量显示出漫不经心的样子,“你目前在谈朋友吗?”
“绝对没有。”我又重复了一遍。接着是意味深长的停顿,然后我忍不住问道,“你呢?”
“绝对没有。”他模仿着我的声音,说道。紧接着,他大笑起来。
我觉得我挺喜欢这个人的。富有感染力的笑声,欧文·威尔逊的外表,一位作家,再加上男性特有的幽默感,这些集于一身——绝妙的组合。
我当然怀疑他不一定有马里奥那种迷人的腹肌,可腹肌真就那么重要吗?
不。它只是被描写得很棒。
“那么,”萨姆弯曲着长长的、渐细的手指,说道,“我们决定吃什么了?意大利面还是鸡蛋?”
他刚才使用了“我们”一词,好像我们是一对儿似的。可我们绝对不是。
“如果吃意大利面意味着得顶着严寒出去,”我故做打寒颤状,说道,“那么我的选择是吃鸡蛋。”
“不错的选择。”他说着,打开一扇橱柜门,拿出一个煎锅,“献丑了,但我在烹饪鸡蛋方面可是大厨。”
“是吗?”
“哦,当然。炒蛋?煎半熟蛋?荷包蛋?或者,煎蛋卷怎么样?”
我扫了一眼手表,快8点了。还有可能找到安娜贝尔并赶今晚的飞机回洛杉矶吗?几乎不可能了。
“炒蛋就很好啊。”我说道。
“软的?硬的?”
“你说什么?”
“鸡蛋。”
我们都咧嘴笑了。我感觉仿佛认识他至少一周了。
“软的。”我低声说道。我对马里奥的所有念头现在都已经抛在脑后了。
“我也喜欢软的。”他说着,打开冰箱,拿出一盒有机鸡蛋。
“我想,”我鼓了鼓勇气说道,“我们一吃完,我就去找家旅馆。”
他背对着我,很随意地说道:“你可以住在这,如果你愿意的话。”
噢,废话!我的话很可能听起来像是在暗示什么,我好可怜啊!
“没关系,”我很快答道,“我,呃,喜欢住在旅馆。”
“真的?”他说道。他愣了一会儿,觉得我的话不可信。
到这时我听起来是不是更可怜,还是什么呢?“我喜欢住在旅馆。”可真实情况是,自从那次在菲尼克斯的一家旅馆被臭虫咬了以后,我就一直讨厌旅馆。当时我是为菲利克斯去跟踪一位不忠的妻子,搜集她越轨的证据。
恰在这时,碧昂斯的《如果我是个男孩》的音乐声在房间响起,我的黑莓手机在震动,我赶紧把手机从口袋里掏了出来。
“明天上午,”弗兰基·罗马诺一本正经地说道,“10点,在我们SoHo公寓见面,你知道位置吗?”
哦……当然。
“订两张头等舱机票,美联航,2点飞往洛杉矶的。你得确保有豪华轿车接我们到机场,到那边后,也要有豪华轿车接我们到宾馆。我们需要一个套间,比弗利山庄宾馆的。要有车、有司机,24小时待命。明天公寓见。”还没等我说话,他挂机了。
任务完成了。
或者,我想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