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讨饭娃娃孩子王

高岗传 作者:戴茂林


高岗,原名高崇德,字硕卿,1905年10月25日(农历九月二十七日)诞生于陕西省横山县武镇乡高家沟村(当时属米脂县)的一个贫苦的农民家里。

横山县位于陕西省北部、毛乌素沙漠南缘的无定河上游,东邻米脂县,南靠子长县,西连靖边县,北依榆林市,西北与内蒙古乌审旗接壤,东南同子洲县毗邻。

横山县属于风沙高原区和黄土丘陵区,境内西南部有连绵起伏、东西走向的横山山脉,故取名“横山”。

横山县原名怀远县。清雍正九年(1731)始设县制,民国三年(1914)改称横山县,隶属陕西省国民政府榆林道管辖。全县总面积4084平方公里,明长城从境内穿过,有“陕西省北大门”之称。为内蒙古、宁夏、陕西三省区联系的交通要道,也是历来兵家争夺的军事要地,自古即称“北地边障”。

与中国大多数贫穷地区一样,横山人民也具有朴实、勤劳的美德和光荣的革命斗争传统。笔者在横山县调查时发现,横山县的老百姓在论及历史时最愿提到两个人:

一个是本书的传主高岗,另一个就是大名鼎鼎的农民领袖李自成。

李自成是米脂人,米脂人自有米脂人的特点。流传甚广的“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之说,即指米脂的女人长得漂亮,绥德的男人威武健壮。但出人意料的是,盛产漂亮婆姨的米脂却出了个威震华夏的农民英雄李自成。

李自成1606年生于米脂县怀远堡李继迁寨。明代以前横山未设县,怀远堡属米脂县管辖,所以李自成原是米脂人。清雍正九年(1731)将怀远堡设为怀远县,民国三年(1914)怀远县又改称横山县,因此李自成就成了横山县人。但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因为怀远堡虽然改为了横山县,但在横山县境内,插有一条弯曲的走廊地带,包括李继迁寨在内的几个村镇仍归米脂县管辖。这一带民国初年叫米脂西北上区,土地革命时期一度为米西县,抗日战争爆发后叫李先乡,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这一带才划归横山县。由此看来,李自成既是米脂人也是横山人,或者说,李自成原是米脂人,现为横山人。

高岗的家乡与李自成的出生地相距很近,高家沟村所在的武镇乡与李继迁寨一样,当年也属于米脂县管辖的走廊地带。

中国人相信风水,善良的百姓们多不怀疑名人必定出自于福地。也不知是先天的福气还是后天的栽培,吸引大批游客的名人故居还真的多在山清水秀之地,但高岗的故居高家沟村却丝毫不见灵气。

高家沟村背靠山皇庙山,一条弯弯曲曲的小河(叫背湾沟)从村旁蜿蜒流过。虽然我们今天不可能看到当年高家沟村的风貌,但笔者1998年来到高家沟村时,村中尚无公路,百十户人家的主要交通工具还是毛驴车。一阵阵西北风掠过裸露的山皇庙山,将带沙的黄土撒满高家沟村的沟沟坎坎,并穿过带孔的窗纸飘落在窑洞的炕上和地下。

据《高氏宗谱》记载,高岗所在的高氏家族是高家沟村的老户,乾隆十二年(1747)高氏祖先就居住在这里。

高岗始祖高锐,人称“高百户”,当年在高家沟一带小有名气。但到高岗出生时,高家沟村仅有二三十户人家,村中只有高、白两姓,多是穷人。

高岗的祖父高万智一生务农,有三子。老大高仲来,老二高仲魁,老三高仲发。

高仲来即是高岗的父亲。他虽然继承父业以种地为主,但农闲时经常赶着毛驴贩盐倒酒,还当过驴伢子(贩驴),在当地也算一位比较活泛的人物。

高岗的母亲杨氏,农家妇女,生育两男两女。长子高崇义,长女乳名长俊,次子高崇德即高岗,小女高崇礼。

两男两女,六口之家,和谐年代,定会兴旺。但在天灾人祸连年不断的那个年代,杨氏在高岗7岁那年即因贫病交加而中年早逝。高岗的姐姐15岁嫁给了同村的农民,妹妹则在6岁那年因生活所迫,以换回六吊钱的代价嫁给一农民当了童养媳。

高岗的生母病逝后高仲来娶农家女常氏为妻,生有一子。但这个给家庭带来了新欢乐的孩子两岁时不幸夭折,常氏也因忧愁过度,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在中年即去世。

横山是个穷县,高家沟更是这个穷县中的穷村。当年这里流传着这样的民谣:

农民身上三把刀:租子重、利钱高、苛捐杂税受不了。

眼前只有三条路:逃荒、寻死、坐监牢。

吃的草籽野沙米,穿的破烂老羊皮,

白天穿、黑夜盖,天阴下雨毛朝外。

湿了有心晒一晒,身上无衣不等待。

住的烂窑黑窟窿,黄蒿柏子绑成门。

窗子塞些糜草捆,风吹雨打难藏身。

风扫院、月点灯,端起饭碗照影影。

躺在炕上望星星,抱住膀子等天明。

铺没铺、盖没盖,当炕撂条毛口袋,又顶铺来又顶盖。

穿没穿、戴没戴,皮袄冬夏离不开,虱子咬起墙头晒。

农民苦、农民穷,穷得要甚没有甚。

三个囤囤两个空,一个不空放些屋阶尘。

三个箱箱两个空,一个不空放些苦菜根。

三个缸缸两个空,一个不空放根驴纣棍。

衣不遮体,食不果腹,时常要靠讨饭维持生计,这是童年的高岗无法摆脱的命运。但高岗出生时就虎头虎脑,又排行老二,故取名二愣。虽然家境贫寒,但二愣却越长体魄越强壮,在骨瘦如柴的孩子们中可以算做人高马大,因7岁那年患天花病而造就的一张麻子脸方方正正,很有几分英气。加之自幼就养成的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情,使高岗很自然地成了高家沟村讨饭娃娃的头头,经常是由他率领着孩子们去讨饭,孩子们讨来的饭再交由他来分配。

高岗的叔伯侄儿高生埔,曾于1998年在高家沟村向笔者讲述了他听老人们叙述的往事:

高岗小时很调皮,也很勇敢,娃娃们都拥戴他为头头。他经常领着孩子们去讨饭,也经常和别村的孩子们打架。有时候,他坐在炕上,装做山大王,让娃娃们给他磕头。

1954年4月,高岗在被管教期间撰写的《我的反省》中曾经有童年的回忆,说:

在童年的记忆里,印象最深的是,村里的大财主武世晨,仗着儿子在外当军官,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一次,武世晨的儿子回乡省亲,头戴金边帽,腰挎东洋刀,骑着高头大马,护兵前呼后拥,好不威风!暗暗下决心,长大后也要带兵打仗,杀富济贫,为穷人报仇。也要做这样威风凛凛、出人头地的人。转引自赵家梁、张晓霁著:《半截墓碑下的往事:高岗在北京》,第267—268页。大风出版社2008年7月版。后文中引自《我的反省》的材料,皆出自此书。

我们不应该推测当年的“孩子王”和后来的“西北王”乃至再后来的“东北王”有什么必然的联系,高岗后来成名也不是因为他小时候敢于打架。但是,淳厚的黄土高坡、凛冽的西北寒风、苦难的讨饭童年和孩子王的生活经历,必然对高岗后来的曲折道路产生重要影响。

至于想做个“威风凛凛、出人头地”的人物,也无可非议,由报仇而革命的人在当年并非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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