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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财运降临(1)

洛克菲勒:罪恶与圣洁 作者:(美)罗恩·切尔诺


在美国早期,市场的扩张不是借助于各种新的通讯或运输手段,而是完全靠商人四处推销。不知道西部的荒野有什么磁力,居然使老比尔毅然决然地放弃兴旺发达的美国东海岸,前往这个遥远的边疆地带。1853年初,洛克菲勒一家再次收拾家当,迁往克利夫兰西南部的草原小镇斯特朗茨维尔。

在里奇福德、摩拉维亚和奥韦戈时,伊莱扎和孩子们总算有一个自己的家,还能保留些许尊严。这一回,比尔干脆把他们丢给自己的妹妹萨拉·安和妹夫和威廉·休密斯顿,一年付给他们300美元作为照料自己妻儿的费用。母子6人一直没有过上几天安生日子,现在被抛在俄亥俄州的一个陌生小镇上,重又跌回社会的最底层。

比尔当时似乎并不缺钱,却宁肯得让伊莱扎母子6人与休密斯顿一家挤在一所小房子里。尽管休密斯顿夫妇满心佩服伊莱扎的灵活头脑和节俭持家,但两家人还是生出不少冲突。休密斯顿的儿子在回忆中说,威廉和弗兰克没完没了地吵闹,约翰则是个道学先生。他说:“约翰明明是个小孩子,却觉得自己是个大人,假的很!”还好,洛克菲勒一家过了不久便搬出去,在斯特朗茨维尔附近的一个小村子里安顿下来。

现在的比尔不再对木材业或其他固定居所的生意感兴趣,一心要当一个江湖郎中。在斯特朗茨维尔生活的头一年里,他只回过三四家。1853年秋天,也就是全家搬到斯特朗茨维尔8个月之后,比尔认为约翰和威廉应该继续上学,便把他俩带到克利夫兰,寄宿在伊利大街上的伍丁太太家。由于老是随着家人搬来搬去,约翰在克利夫兰的几所学校里都不得不留级。他在1923年留下目前惟一有关此事的记录:“那时我刚从纽约州来到这里,至今还记得被迫在老克林顿街中学再读一学期的羞辱感!其实我已经在奥韦戈中学读了好几年……满以为自己可以直接进高中而不是继续读初中。”在这段艰难的岁月里,留级无疑是自尊心很强的约翰忍受的许多羞辱当中的又一个。

1854年,15岁的约翰终于进入中心高中读书。这所学校十分重视作文,约翰必须根据“教育”“自由”“圣帕特里克的品格”和“往事回忆”这4个题目完成4篇作文才能升入上一级。这一时期,美国人围绕是否在新获得的土地上推行奴隶制而陷入严重分歧,国会在1854年5月通过的《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就是分歧的焦点之一。洛克菲勒的作文表明他是一个民主主义者和立场鲜明的废奴主义者。他在《自由》一文中指出,“人奴役人既违反我国的法律,也违背上帝的戒律”。他预言,奴隶制若得不到抑制,“终将毁灭我们的国家”。

洛克菲勒不光能写出条理清晰、用词精确的文章,还是一个很不错的辩手。平时寡言少语的他在阐述自己的观点时却头头是道。每次演讲时,他的开场白总是“本人既荣幸又遗憾”,把同学们逗得直乐,因而得了个绰号“既荣幸又遗憾先生”。

尽管有几分孤僻,约翰·D·洛克菲勒一直有自己的朋友圈。马克·汉纳和达尔文·琼斯是他的最好玩伴。马克·汉纳的祖上几代都是富裕的杂货商和商品经纪人,他自己后来成为国会参议员、共和党领袖。琼斯在回忆汉纳和洛克菲勒之间的鲜明对比时说:“马克的精力非常充沛,喜欢参加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约翰·洛克菲勒总是一副开心的样子,但是话不多,喜欢埋头学习。就是有天大的喜事,约翰也能沉得住气,不过微笑一下而已!”

约翰在少年时代的严肃模样让许多大人喜爱,却也让一些人讨厌。一位明显有厌恶情绪的高中老师把他形容为“最冷血、最不露声色、最老谋深算的家伙”。即便自己只是一个10多岁的孩子,洛克菲勒就要求别人像对待成人一样对待自己。他在回忆校长埃默森·E·怀特博士时说道:“怀特先生是一位绅士,他待我也像待绅士一样——他待所有的男孩子都这样!”洛克菲勒非常敏感,讨厌那些不尊重自己的成年人。既然在家里承担了那么多责任,他觉着自己就应该被当作大人。比尔甚至为他在银行里开了户头,所以他过着远比同学们更独立的生活。

这个坚强、有自制力的孩子没有什么叛逆性格。他把自己的学业视为一种功利性的事情,尽管学习勤奋,却没有从中体会到什么动脑筋的乐趣。他回忆道:“我不慌不忙、也很有干劲地为承担生活重任准备着!”他在高中阶段再度显示出令人惊叹的数学天赋。“他最感兴趣的就是数学,”露西·斯佩尔曼说,“因为他在家就学会了精准计算收支盈亏。”

刚刚步入青春期的约翰·D·洛克菲勒对音乐产生极为浓厚兴趣。他甚至一度想作一名音乐家。在奥韦戈的时候,他每天用多达6个小时的时间练习钢琴,嘈杂的琴声甚至让伊莱扎都无法忍耐。钢琴在当时可是正统中产家庭的象征,他对钢琴的兴趣也许恰好表露了他对进入上流社会的渴望。他不喜欢其他艺术形式,认为它们有悖道德,是在宣泄人类难以自持的情感和鼓动异教徒的纵欲愿望。唯有音乐可以让人在不违背教规的前提下得到美妙的享受。

对这个十几岁的孩子而言,伍丁太太家就是一个接受教育的不错场所。伍丁太太的女儿马萨比约翰和威廉年长几岁。他们就许多话题展开热烈的讨论,伍丁太太也不时加入进来。他们争论最多的话题就是借给别人的钱是否应该收利息。当时年仅15岁的约翰根据一项特殊安排,借给父亲一笔数额不大的钱。他对生意上的事从不感情用事,因此要向父亲收利息,当然这些利息至多够支付交通费,比尔本人很可能非常欣赏儿子的做法。洛克菲勒就是这样,对经营方法和道德的兴趣远远胜过课本里那些深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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