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春(7)

四季随笔 作者:(英)乔治·吉辛


或者在茂密的林中悄然而行,

对适于聪明善良者的事情予以深思?

在我拥挤的书架上另有不少书也如此,把它们取下来,我就会多么栩栩如生地回忆起一次斗争和胜利的情景。在那些日子里钱除了能获得书外,对于我不代表任何东西——我对其他任何东西都不关心。有些书我非常非常需要,它们比身体上的营养更重要。当然,我可以在大英博物馆读到它们,但那与拥有它们,让其成为我的财产并放在自己的书架上,可不是一回事。我时而会买到一本表面破旧拙劣的书,它蒙受羞辱,让人愚蠢地乱涂、撕毁、弄脏——没关系,我宁愿读那样一本书,也不愿读一本不属于自己的书。不过我有时也为自己纯粹的自我放纵行为内疚。一本书会吸引住我,而它并非是我真正渴求的,这样的奢侈,如果慎重一些我会放弃掉。比如我那本容施蒂林的书即如此。我是在霍利威尔街被它吸引住的,我在读《诗与真》时就熟悉这本书的名字。我一页页地翻阅着,越来越好奇,但那时我控制住了。的确,我付不起十八便士,这意味着我当时确实穷困。我又两次从它面前走过,每次我都让自己相信没有任何人会买那本容施蒂林的书。某一天我手里有钱了,我好像看见自己当时急忙跑到霍利威尔街(在那些日子我习惯每小时走五英里),好像看见那个头发灰白的小老头——我即和他谈买书的事——他叫什么名字呢?——我想那个书商以前是个天主教牧师,身上仍然有着某种神职人员的尊严。他拿起书,打开,沉思了片刻,然后打量一下我,似乎自言自语地说:“是的,我真希望有时间读它。”

为了买书我忍饥挨饿,有时去干一些搬运工的苦活。在波特兰路车站附近的那家小店,我遇见吉本的第一版书,价格贵得真荒唐——我想每套一先令吧,要拥有那些整洁的四开本大书,我得卖掉外套才行。碰巧我身上没带够钱,不过住处的钱却是够的(我那会儿住在伊斯灵顿),和书商谈好后,我走回去拿到现金,再走回来,然后——我从尤斯顿路的西端拿着这套书走到伊斯灵顿的一条街上,那里远远超过了天使酒店。我来回跑了两趟,那是我一生当中唯一用常衡来想到吉本的时候。我两次——是三次,如果算上我回去取钱那次——从尤斯顿路下去,又爬上本顿维尔。至于是什么季节,天气如何,我一点记忆也没有,买到书的欢乐把其他一切想法都赶走了。的确,我只想到书的重量。我的精力相当好,但是肌肉的力量不够,最后一趟跑完时我躺在一把椅子上,身上冒着汗,浑身无力、发痛——不过我却满怀喜悦!

有钱人听到这个故事会吃惊。我为啥不让书商寄送那套书呢?或者,如果我不能等,难道伦敦的大路上没有公共汽车吗?我怎么能让有钱人明白,那天我买了书后再也付不出一便士了。不,不,这种节省劳力的支出不是我所能够负担的。凡是我喜欢的东西,我确实都靠自己的汗水挣来,在那些日子我简直不知道坐公共汽车是什么滋味。我曾在伦敦街上一连走了十二个小时和十五个小时,而从没想到付车费让自己的腿休息一下,或者给自己节省一些时间。我穷到了极点,某些事不得不放弃,坐车便是其中之一。

多年以后,我以甚至更低的价格把那套吉本的第一版书卖了,同时卖掉的还有许多对开本和四开本好书,我无法拖着它们经常搬迁。那个买这些书的男人说它们就像“墓石”一般。为什么吉本连市场价都达不到呢?我经常为那些四开本书惋惜得心里作痛!《罗马帝国衰亡史》印制得十分精美,读到它多么令人高兴啊!那些书页,与其庄重的主题是相称的,一看见它就觉得欣喜。我想现在是可以轻易再买到一本了,但它对于我不会像以前那本一样,那本书让我回忆着自己当时的卑微与艰辛。

十三

一定有个别在精神和经历上与我相似的人,他们会记得波特兰路车站的那家小书店。它有着不同的特性,书籍属于严谨的一类——主要是神学著作和经典著作——大多是被称为无用的旧版书,一点收藏的价值都没有,已经让实用的现代出版物取代。书商是一位十足的绅士,仅仅这一事实,以及他给书标出的特低价格,有时就会让我想到,他经营那家书店纯粹是因为喜爱文学。在我眼里是无价之宝的书,我花几便士就买到了。我想,自己买到的任何一本书都没超过一先令。正如有一次我注意到,有个年轻人刚从教室出来,看到我兴高采烈地从那个亲切的书摊或里面更丰富的书架上获得那本旧书,他只能是既惊奇又轻蔑的样子。比如我那本羊皮纸的《西塞罗信札》,它短小厚实,有格雷维斯、格罗诺维斯和我不知多少其他老学者们所作的注释。啐!已经完全过时了。但我却毫不那样认为,我对格雷维斯和格罗诺维斯怀有深厚的感情,假如我像他们懂得一样多,即使受到那个年轻人的轻蔑我也会非常满足。求知的热情决不会过时。这个例子——如果再没别的——像圣火一样在我面前燃烧,永不熄灭。从哪一位现代编辑身上,我能发现洋溢在那些老学者们注释里的爱与热情呢?

即便当今最好的版本,也颇像是教科书,你经常觉得人们并不把作家的著作视为文学,而只是教科书。单纯就做学问的人而论,过去的比现在的强。

十四

今天的报纸上登载了不少关于春季赛马的消息,我一看见它就十分恶心,它使我想起一两年前,我在萨里郡的一个车站见到的那则关于附近举办某些赛事的海报。如下便是我抄在笔记本里的海报内容:

“为确保参加此次赛事的公众安全舒适,执行委员会雇请了如下人员:

14名侦探(赛马业的);

15名侦探(伦敦警方);

7名巡官;

9名军警;

76名警察,以及一支专门从预备队和门警队挑选出来的编外分队。

上述警力将只是维护秩序、驱逐不良分子等。强大的萨里郡警察部队还将予以协助。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闲聊的朋友当中无意提到赛马问题,被他们公认为“乖僻”。这样的公共集会,连创办者们都声称对所有体面的人是危险的,难道反对它们真的乖僻吗?人人知道,举办赛马主要是为了让傻瓜、无赖和盗贼们高兴与谋利。明智的人让自己参加这样的事,声称有他们出现“比赛的特性便从本质上高尚起来”,以此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这只是表明,明智的人会多么容易丧失其理性与端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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