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节:童年——那个诗意朦胧的梦(7)

性文化史纲 作者:李书崇


据王书奴先生考证,当“神圣卖淫”(Heilige Prostitution)在巴比伦出现时,中国巫娼也差不多同步出现。只是中国巫娼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不如巴比伦那样漫长,王书奴认为它的起讫年代应为成汤至殷纣的600余年间。在那个时期,巫觋掌握着极大的政、教权力,社会地位极高,有“史巫二职,并重于世”之说。巫觋之中,觋为男性,多掌祭祀、卜筮一类活动;巫则为女性,工言辞媚术,从《楚辞》中可知,其形象非常可爱——

疏缓节兮安歌

陈竽瑟兮浩倡

灵偃蹇兮姣服

芳菲菲兮满堂 (《九歌·东皇太一》)

浴兰汤兮沐芳

华彩衣兮若英

灵连蜷兮既留

烂昭昭兮未央 (《九歌·云中君》)

入不言兮出不辞

乘回风兮载云旗

悲莫悲兮生别离

乐莫乐兮新相知

(《九歌·大司命》)

如此艳丽的女子,且言辞动听、善与男子调情做爱,必然使社会崇尚巫娼,蔚为风气。从有关殷商的文献中,可以看出巫娼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有着极大影响——(汤)制官刑,儆于有位,曰:“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敢有殉于货色,恒于游畋,时谓淫风;敢有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时谓乱风。惟兹三风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尚书·伊训》)撇开那些预言式的恫吓不谈,从所谓“三风十愆”可知,中国巫娼的神圣卖淫有较明显的世俗化倾向,她们以自己的神职身份服务于“卿士”、“邦君”一类人,这与巴比伦圣妓略有不同。

毫无疑问,古代巴比伦人是把最美的献给了神,意并不在人。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这差不多是世界各民族的共同想法。例如前面所举的华夏巫娼。又如,在古希腊斯卡门德尔河一带,准备出嫁的新娘要到河里当众洗澡,并高呼:“斯卡门德尔神啊,请接受我的贞操吧!”扮做神的男子这时便上前与她性交。当新人在阿芙洛狄特神庙正式举行结婚仪式之时,新娘必须从婚礼参加者中找出那个与她性交的男子,当众宣布:“他就是斯卡门德尔神,我把贞操给予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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