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都让我感到奇怪:尼娜在用北方话说广州、上海、西安、成都的事。尼娜在中国,尼娜和一个中国人在一起。
我在想我们不同的世界:尼娜满脑子的中国地图,我脑子里的是唐人街、教会大街、唐德罗恩。
这趟中国之行使尼娜和妈与利昂的关系得到了缓和。尼娜在路过旧金山接她的第一批去中国的客人时,妈和利昂都兴奋得顾不上抱怨了。他们想趁尼娜转机的时候到机场去看她。她和妈与利昂之间的关系就是在从国内到国际通道的这段路上得到了和解。
“你是不是在想和这个姓张的什么人结婚、把他弄出国?”我问。
尼娜说她还不会那么傻,之后又把话题转移到了我身上:“你结婚的事儿有什么问题吗? ”我耸了耸肩,“是那些宴会。我一直讨厌那种场合。”
尼娜赞同我的看法:“还有那些人。 ”
我们都记得在梁家的那些盛大的宴会上有多不自在。利昂、妈、安娜、尼娜和我,我们一共五个人,一只手的手指头就能数得过来,但却坐在了一张大桌子边,坐了还不到半圈。我们一直在寻找有趣点儿的人,希望会有这样的人坐到我们的桌子上来。但每次来的都是别人不要的人:远方来的亲戚、
老人,或者是个白人。
我朝餐厅左右环顾了一下。服务生们正在点燃蜡烛。我们的服务生端来了饮料。他在靠近尼娜的地方停下来,就像是要把她用鼻子吸进去一样。尼娜转过脸向他看去时,我发现她的秀发上泛起了一片红光。我们点了菜,然后那服务生转身走进了黑暗之中。
我的苏格兰威士忌味道不错。它使我想起了利昂。约翰尼·沃克酒或者希格拉姆七号酒,中国人请客时能喝到的就只有这些。九个菜一瓶酒。利昂教我怎样从茶杯里喝酒,而且是喝不加冰的酒。他用他的饭碗喝,样子就像喝热汤一样。但到了饭快吃完的时候,他又像喝凉茶一样大口把酒喝完了。尼娜、安娜和我,我们三个嘻嘻哈哈的女孩子就坐在那里看着,把装着苏格兰威士忌的茶杯放在腿上。
在这种轻松的气氛里,我觉得那时的酒和现在的酒有着某种联系。我转了转酒杯,让冰块在杯子里叮咚旋转。
我们碰了碰杯。为好运碰了三次杯。然后我轻松了一些,感觉好多了。
“你和梅森怎么样了?”
“他想结婚。”
“是不是到时候了?”
“我想是吧。 ”我现在还没心情谈论这件事,“为鱼翅和约翰尼 ·沃克酒干杯。”我说。
“也为乳鸽肉干杯”。
“为《我爱露西》干杯。 ”我举起酒杯,又说了一句,“为《我爱露西》,乳鸽肉,还有褐色纸袋干杯。 ”
“为骨头干杯。”
“骨头。 ”我重复着这个词。我们都伤心起来,而且心里很清楚。我一直笑着。奇怪,这一个词怎么能带给人那么多的记忆。鸽子。直到最近我才知道这菜的名字叫“乳鸽”,我们给它的名字是鸽子 —不管是摆在盘子上还是飞翔在朴次茅斯广场上空的。花四十美分就能吃一顿美餐。早上天刚刚亮,我们就到肉铺,等着听那卡车缓慢旋转的发动机声。看着一条条活鱼从水箱中蹦到垃圾桶里,闻到被刷上蜂蜜的叉烧包的味道。当白色的洗衣房卡车拐弯开进温特沃斯巷时,车后飘起一片飞舞的毛絮,鸡内脏的臭味和食物的腐烂味道在巷子里弥漫着。老太太们挤到卡车的边上,伸长胳膊去够车里的板条箱,从里边拽出最肥的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