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去唐人街吃,但尼娜说那里太压抑了。“那儿吃的倒是不错, ”她说,“但生活太苦了。在那儿吃饭我总感觉要赶快把盘子里的饭吃完,然后赶快回到家里去缝裤边儿,或者回去组装收音机零件什么的。”
我深有同感。在唐人街,你只能谈现实中的事情;而在美国餐厅里,那里的气氛可以让你忘掉那些事情。为了我和尼娜的这次聚会,我想要轻松点儿的气氛,英俊潇洒的男侍者和让人愉快舒服的服务。我想暂时忘掉妈和利昂。
“我不想靠内疚过日子。 ”尼娜说,“咱们好好吃一顿,我请客。我这趟活儿挣得不少。而且我这二十七天来每天吃的都是中餐。”
我们去的比较早,餐厅里人不多。我们的服务生是个西班牙人,他那黝黑的皮肤和略带岛国腔调的口音正合尼娜的口味。我们走进餐厅的时候,我注意到他上上下下地打量尼娜。我敢肯定尼娜也注意到了,但她没在意。我看到在尼娜点两杯约翰尼 ·沃克酒时,他的目光一刻都没离开过她。当他转身走开时,尼娜说了一句:“不错。 ”
“屁股很结实。”
“无懈可击。”
这店名叫塔圣菲,店里以桃红和仙人掌绿色为主色调。我看着白色桌布上摆放着的黑色盘子,心里想着的是墨。我觉得很奇怪。我不熟悉这种桌布,这种亚麻,还有这蜡烛。这里的一切看上去都很陌生。我感到了我们与众不同。但每次我抬眼看她时,她都依然如故。我认识她,她是我的妹妹。我们常坐在一起,眼前的福米卡桌子的桌面上摆着的是筷子和不成套的碗碟。
尼娜拿起她的叉子,把大拇指抵到叉子尖上。“我喜欢三根齿的叉子。也许这挺可笑,可我现在几乎不再用筷子了。在家里我也用叉子在盘子里吃米饭。我现在只用筷子插头发。 ”她笑了笑,把头向后摆了摆。这是利昂的那种笑。“现在我根本就不用筷子了。”
我忍不住瞥了一下她的眼睛。她以为她这是在和谁说话?和什么贵妇人在长江游轮上聊天儿吗?
辫子也没了。她在这次去香港时把头发也剪短了,这使她那男孩子般的头型轮廓更加秀气了。
我问她还记不记得利昂把她的头剪成男孩子发型的事儿。
尼娜看上去有些担心。她用手轻轻摸了摸头:“我现在和那时候很像吗?”
“不,你现在看上去漂亮极了。 ”
她的头发以前能有齐腰长。尼娜的头发像妈,又黑又密又粗,编上辫子之后像麻绳一样。现在尼娜脸上的轮廓更清晰了。修整过的眉毛,长长的眼睛,修长的脖子。但她看上去却更脆弱了。
尼娜的身材修长,天生穿什么衣服都好看。只要她随便往身上穿点什么,那衣服就会像皮肤一样在她身上服服帖帖。布料在她身上富有活力。
上高中的时候,那些不敢约她出去的中国男孩子总是谣传说她只和白人男人约会。尼娜听说了以后,她把散布谣言的人找了出来,跟每个人解释清楚,然后把他们全打发掉。
尼娜说起了中国。她说一个满眼都是中国人的地方感觉很怪。她喜欢那个张先生,就是给她那个旅行团配备的国家旅游局导游。他会讲西班牙语。她说她很幸运:张先生一般只跟欧洲团。她是他碰到的头一个海外华人。他带她到广州转了转。他对广州很熟悉,文化大革命时期他去过那里。大家
一起表演节目时,他拿出吉他来,弹奏了西班牙弗拉门戈民歌。这给尼娜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尼娜说:“我喜欢张先生,他很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