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英格兰(1)

牛津欧洲史(第二卷) 作者:(美)罗宾·W·温克


英国政府利用了15和16世纪发展起来的新的专业化管理方法,以至于它有可能像任何神权君主制国家一样的专制。不过代议制政府的缓慢成?阻止了这种可能性,并产生了一套经政府一般程序不易改变的规则。这些规则也许是成文的,也许是不成文的,但都是对某些传统的共识。这些规则被认为不仅对国王的权威,甚至对由多数人选出的政府的权威都有限制作用,这是保证 个人,即使在当局那里得不到批准,也会拥有“公民权”,并能够实施某些行为。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则和宪政的习惯,没有支持个体的这种强有力的和普遍的人性化规定,英国的议会制政府系统也会像任何其他政府一样冷酷地专制化。

法国国王和大臣能够在没有三级会议的情况下进行统治。然而,在英格兰,统治了11年而没有召开议会的国王查理一世,在1640年感到不得不召集议会,尽管当议会拒绝听从他的命令时,他立即解散了它,但同年国王又不得不再次召集议会。这就是长期议会(Long Parliament),伴随着人事变动和一些间断,它运作了20年,由于它的召开而产生了革命,结束了英格兰神权君主专制统治的威胁。

查理最终被迫召集议会是出于两个源于中世纪的基本原因。第一,在英国议会中,下议院代表两个不同的社会群体,这两个群体在其他地方是不会走到一起的:郡的贵族骑士和镇与城市的自由民。下院的力量在于两个群体实际是携手合作的,他们彼此相当自由地通婚,?不顾经济和社会压力,倾向于组成一个单独的统治阶级,其成员资格对较低阶层中有才干和有能力的人是开放的。第二,地方政府继续由不直接受制于王权的地方行政官来管理。确实,英格兰的官僚、职员和官员由王室付酬,但在法兰西和其他大陆国家,新官僚倾向于接管几乎所有的政府事务,尤其是财政和司法事务,而在英格兰,士绅们和较高的贵族阶级继续管理重要的地方事务。1601年伊丽莎白女王的《济贫法》(the Poor Law)使处理贫困问题不是由任何国家部门,而是直接由最小的地方单元(教区)来负责,那里的决定最终是由从地方士绅中征募的非专业?士,即不取报酬的治安法官做出的。简而言之,特权阶级并未被领受报酬的中央政府代理人推到一旁,也没有像在普鲁士那样,成为王权的代理人。相反,他们保住了地方政府和下院中的稳固地位。当查理一世设法在未经这些特权阶级同意的情况下来统治国家的时候,当他设法从他们及其属员那里筹款来运行一个官僚政府的时候,他们在制度和传统上拥有一个牢固的基础来抵制他的非常要求。

因为伊丽莎白一世没有子嗣,所以她的王位在1603年由苏格兰玛丽女王的儿子所继承,玛丽女王是伊丽莎白一世的表妹和夙敌。詹姆斯·斯图亚特,已经是苏格兰国王詹姆?六世,又成为英格兰的詹姆斯一世(1603—1625),这样便将两个在法律上仍旧是分开的国家归于一个人的统治之下。詹姆斯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学究式人物,他自负,最重要的是确信他的统治来自于神授。作为一个来自苏格兰的外国人,他是一个不受他的英国臣民信任的人。他完全不具备都铎王室的热心和机智,以及使人民拥护他的天赋。他的儿子查理一世(1625—1649)作为君主比他的父亲拥有更多的社交魅力,但他也无法延续都铎王朝的统治,君权神授的实践在他的儿子查理的统治中走向终结。虽然他与他的父亲一样坚信,是上帝叫其来统治英格兰的,但?既没有做出都铎王朝所曾做出的妥协,也没有恢复对民众的广泛吸引力。因此,在英格兰,一种人格上的偶然性对于形成君权神授理论的结果也是重要的。

国家事务在规模上逐步扩展,花费也在不断增加。斯图亚特王朝与波旁王朝、哈布斯堡王朝及所有的君主一样都需要金钱,这些金钱不仅被用来支撑王室的奢华生活和维持食客随从的生计,也被用来运作一个开始承担许多新功能的政府。例如,对外关系正开始呈现出现代模式,设置了中央的外交部、大使、办事员、差旅补助等,这些都需要更多的金钱和人员。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一世没能获得他们所需的金钱,?为他们试图从其身上得到金钱的那些人即统治阶级,已经成功地通过议会至上原则将金钱的筹集和开销控制在自己的手中。赢得至上权威的议会是统治阶级的委员会,而不是一个民主的立法机构,因为只有一小部分人口可以投票选举下院的议员。

在国王和议会的斗争中,宗教促使双方都成为具有内聚力的战斗群体。权力争斗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统一英格兰礼拜仪式的斗争。保王党人的目标与英国国教高教会派相一致,即与主教们和一种使这种目标成为一种圣事信仰的圣餐礼与神学相一致,这种神圣信仰相对排除了左翼新教徒苦行的影响。议会的目标起初得到许多?和的英国国教低教会派的支持,它也吸引了坚定的清教徒或加尔文教徒,后来,它处于长老会教徒的控制之下,再之后又处于极端的清教徒——公理会教徒中的独立派——的控制之下。在17世纪的英格兰,“清教主义”一词是令人费解的,因为它涵盖了广泛的宗教团体,从温和的且热衷于传道的英国国教徒一直到微不足道的教派。但是,清教主义的核心部分要回溯到茨温利(Zwingli)和加尔文(Calvin),回溯到对天主教圣事信仰的否定,对大部分音乐和教会装饰品的拒绝。它强调布道、教堂内外的朴素以及“净化”礼拜者与上帝之间的联系。若要理解这个背景,就必须追溯到斯图亚特王室的最初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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