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和平协议(2)

牛津欧洲史(第三卷) 作者:(美)罗宾·W·温克


在第一类外交承诺中,最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包括俄国在内的前协约国,承诺给予意大利和塞尔维亚的哈布斯堡领土。第二类包括英国和法国人深信不疑的承诺?即德国必须赔偿战争的全部费用,惩罚战犯,接受肢解使其永远丧失侵略能力。第三类中包含有各国进行战争的实际驱动力,即法国希望报复德国,获取欧洲霸权及实现安全;英国希望重建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安逸及经济主导权,消除德国激烈的商业竞争以及中欧的民族主义期盼建立新国家。同样重要的是,美国人希望尽快远离欧洲的盟友并摆脱相关的纠缠。

和会虽然在德国的战争罪行问题上形成了明确的定论,但这一问题在后来却引发了激烈的争议,到20世纪30年代,复活的德国民族主义不仅否认战争罪行,而且也反对最终的处理办法。历史学家围绕战争的?责、战争的主要责任、战争因果链条的实质等展开了广泛的争论,但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德国学者坚持德国不应承担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罪责。战争的罪责问题显然没有简单的答案,但波斯尼亚和塞尔维亚在点燃战火的问题上负有主要责任。然而,两个弱小而欠发达的国家不可能将整个世界拖入战争,参战国特定的领导者作出的决定显然也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尽管如此,当人们问及究竟是哪个国家最终打破了欧洲的现状并引发了战争时,德国显然是问题的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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