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维尔认为平等形成自私的个人主义,而专制主义则是最有利于平等的,因此形成两者互相为用的局面。平等的结果是每个人平行的孤立,而不能结合起来。统治权威正好鼓励这种情势,好像在每个人之间都树立了方框,将他们隔离Ebenda, S 115。专制主义在任何时代都是危险,在民主时代其危险性尤大。在民主社会个人显得越来越渺小,而社会则显得越来越大,个人失去其特性,变成与他人相同的一分子。统治权威则以代表全社会自居,掌握个人及引导个人成为政府的一种义务,同时也是权利。Ebenda, S 313f
美国人民对于物质享受的偏好,远胜于其自由的传统。个人以追求财富为目的,视行使政治权利为浪费时光,有碍其本身的工作,认为只要选举代表来掌理国政即可,不必再过问与公益有关的事务。但是人们唯恐由于追求私利,而造成秩序的混乱,因此又希望政府负责维持良好的秩序。要求政府保障良好秩序,不知不觉中已沦为奴隶Ebenda, S 157159。
由于人们恐惧无政府状态,使得中央政府的权力越来越扩张,最后权力将集中于国家元首一人之手。民主社会人人平等,又使得人们对他的邻人和同胞,产生轻视之心,不信任邻人,而宁愿依赖统治者Ebenda, S 317f。
民主社会的平等,尚造成一种现象:同型性(uniformite)。同型性受着政府的提倡,因为同型性有利于法令的推行,政府制定一项法令,可以毫无差别地适用于所有的人。因为同型性每个人的好恶之感相同,政府只要把握人民的共同感情,即可以将人民与最高的权力掌握者,连结起来。人民对于在中央操纵权力者,可以说有矛盾双重感,既有憎恨之感,又怀着爱好之情Ebenda, S 318。
人人平等与人人希望有坚强的中央政府--使得人格独立和地方自主皆深受损害,集权的统治方式变成自然的趋势Ebenda, S 320。一群同型而且平等,彼此孤立互不关心的个人,只知道追求一己利益和生活上的舒适,无视于其他同胞的存在,简直等于没有祖国的人。在这些人之上,有一个巨大的力量,照顾着他们,给予其生活享受,同时也决定他们的命运,好像父权政治一样,干预一切生活Ebenda, S 342ff。
托克维尔指出与他同时代的人,常有两种对立的情绪,一方面需要别人来领导,另一方面又要求保持自主。民主的集权制度,似乎能满足这两种情绪--既有一个强大的领导,而这个领导又是由人民所选举。监护自己的人,自己有权加以选择,使得被链锁束缚的人,还自以为链锁是握在自己的手Ebenda, S 345。
3保障个人自由的途径
美国政治制度所赖人维系的因素,据托克维尔的观察,有下列三点:一是联邦制度,这是历史上的第一个尝试,成功地结合了各个共和的小邦。二是地方自治团体的存在,三是司法权威的建立Ebenda, S 331。但是如上所述,多数专横和集权趋向,仍是当时美国政治的隐忧。因此之故,托克维尔又提出其保障个人自由的构想,他认为唯有如此,始能防止新的暴君或专制主义的产生。我们归纳托克维尔的议论如下:
A行政分权
行政分权是对抗多数专横的有效途径。因为中央政府总以握有最高的权力,并以全民多数的代表者自居,如果不采行政上分权的原则,那么人民自由将会在新大陆上消失。行政上分权使得中央政府的政令,必须委托下级机关来执行。这些下级机关应该是各自独立,不受中央政府所控制。托克维尔认为只有地方自治团体,可以对国民意志的浪潮,稍加抑制Ebenda, S 302f。托氏并且强调:如果像美国这样的国家,不实行行政分权的话,则一旦专制主义抬头,其专制程度,恐非任何欧洲国家可比Ebenda, S 302。
B陪审制度
托克维尔于1830年到美国,由法国赴美的官式任务是考察美国的监狱制度,因此他对美国的司法权的运作,非常留意。他认为在民主社会中,强有力的司法权是保障个人独立和权利所必须Ebenda, S 350。而美国司法制度中,陪审的审判程序又最为托氏所称道。
托氏认为陪审制度是人民主权理论下的政治设施,如果承认人民主权则必须赞成陪审制度。陪审员是一部分的国民,由他们参与审判工作,就如同由一部分国民组成国会中的一院参与立法工作Ueber die Demokratie in Amerika, Ⅰ, S 316。陪审制度除了符合上述民主原则之外,尚有下列的功能;使得判例法效能更为显著,盖判例法的优点原本是使传统延续,让人民生活在传统的习俗之中;陪审制度又具有效育的功用,由陪审员来判决案件对人民甚具法律教育的效果;陪审制度也是训练人民运用其统治权力的有效方法Ebenda, S 317ff。陪审制度在保障自由上的意义是:"在民主时代,没有一个不重要的公民,听任别人压迫,没有任何不重要的个人权利,听任别人恣意出卖,而不受制裁Ueber die Demokratie in Amerika, Ⅱ, S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