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灯笼(2)

女生徒 作者:(日)太宰治


因为他提不起劲,那晚,我便偷了东西,偷了一条男用泳裤。

我悄悄走进城里规模最大的大丸百货店,装作随意挑选女装的样子,顺手把身后的黑色泳裤夹在腋下,静静地离开。经过了两三间店,后面传来了 喂!喂! 的叫声。 哇! 我害怕地大叫,疯子似的跑。 小偷! 才听到后面大喊,肩膀就被用力一拍,一个踉跄,我猛然回头,立刻啪的被赏了一个耳光。

当我被带去警察局,警察局前聚集了很多都是在城里碰过面的人。我的头发散开,大腿也从浴衣的裙角下露出来,一副凄惨的样子。

警察叫我坐在警局里面一个铺着榻榻米的房间,开始问我许多问题。一个白皮肤、长形脸、戴着金边眼镜,年约二十七八的讨厌警察。他简单地询问我的名字、住址、年龄,然后记录在簿子上。突然,他奸笑起来,说:

这是第几次了啊?

我体内感到一股寒气,根本没有想到该怎么回答。不过,再继续不知所措的话,会被冠上重罪,押进牢房的。所以不管怎样,一定得巧妙地避开,我拼命寻找辩解的答案。该怎么说比较好呢?仿佛徘徊在五里雾中,说有多恐怖就有多恐怖。最后冒出像是嘶吼般的话,连自己都觉得十分唐突。不过,在开始自言自语之后,我就像被狐附身似的,滔滔不绝地讲着,仿佛疯了。

不能把我关进牢里!我并不坏,而且就要二十四了。这二十四年中,我很孝顺,对父母亲,都很小心地伺奉着。我哪里坏?我从未在背后遭人指点过。

水野是个很棒的人,以后一定也会变得很伟大,这我知道,所以不想让他丢脸,因为他跟朋友相约去海边,我想让他跟大家一样,可以去海边。有什么不对?我是笨蛋,但还是想把水野打扮得漂亮。他是出身高贵的人,和一般人不同。怎样都没关系,只要他好好地活在世上,我就心满意足了,因为我有这样的使命,不能被关进牢里。

我就要二十四岁,一件坏事也没做过。我不是一直努力照顾软弱的双亲吗?不行!不行!不能把我关进牢里,不能关进牢里!这二十四年来,我努力再努力,只一瞬间想错,动了手。不能因为这样,就把这二十四年,不,我的一生给毁掉。我错了!我也觉得很不可思议,这一生,就因为一次不小心右手移动了一尺,那就变成了偷窃的证据吗?太过分了!只是一次,不过两三分钟的事啊!我还年轻!还要活下去,还是会像以前一样,继续忍耐辛苦而贫穷的生活。我就只干了那件事而已,我什么都没变,不要讨厌我!我还是昨天的幸子!一件泳裤会对大丸百货造成什么麻烦吗?即使那种欺骗别人榨取一千、两千日币!不!让人破产的人,还不是被大家称赞吗?监牢到底是为谁而存在的?只有穷人才会被关进牢里,我开始同情强盗了,至少他们有不欺骗别人软弱、诚实的性格。欺骗别人而过着好日子不是罪恶,可是生活逼到绝境而做傻事、抢了两三块日币的人,却必须坐上五年、十年牢。哈!哈哈哈!好奇怪啊!真的好奇怪啊!居然是这样!啊!真笨!

我一定是疯了,绝对没错!警察脸色苍白,盯着我看,我对那警察突然产生好感。我边哭,边勉强挤出笑容,受到如精神病患者的对待。警察小心翼翼地将我带往警察署,那晚,我被留在拘留所,隔天一早父亲就来接我回家。父亲在回家途中,除了问我有没有被揍之外,什么话都没多说。

看到当天晚报,我的脸一直红到耳根。

我的事情刊登出来了。以一个 顺手牵羊也有三分理,变质的左翼少女滔滔不绝的美丽词句 为标题。

耻辱还不只那样,附近的人开始徘徊在我家四周,起初还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发现大家是来看我的长相时,我全身发抖地震惊着。我开始了解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道理了。如果家里有毒药的话,我会毫不考虑地把它吃下去;附近有竹林的话,我会去那里上吊。这两天家里也暂时把店面给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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