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3节:用兵之道(43)

用兵之道 作者:(意)尼科洛·马基雅维利


第三卷

科西莫:[1]我们在改变讨论,所以我希望提问者也被改变,因为我不想被认作傲慢自大,那是我一向责备别人的。[2]因此,我卸下专断权,将这权力交给我的其他这些朋友中间想要它的随便哪一位。

扎诺比:[3]要是你继续下去,我们会很满意。不过你不想,那么至少说说我们当中哪位必须接替你的位置。

科西莫:[4]我想将这负担给大人。

法布里齐奥:[5]我甘愿接过它,希望我们遵循威尼斯的惯例,[据此]最年轻的最先说。因为这训练是为年轻人的,所以我相信年轻人更适于就它说道理,正如他们实施起它来更快。

科西莫:[6]那就轮到你了,路易吉。[7]我高兴有这么一位接替者,就像你会满意担任这样一位提问者。[8]因此,我请求 我们回到讨论,不要失去更多时间。

法布里齐奥:[9]我确信,在想要妥善展示如何安排一支军队去战斗方面,必须讲述希腊人和罗马人惯常如何安排他们军中的队列。[10]尽管如此,由于你们自己能借助于古代著作家去阅读和考虑这些事;因而我会将许多具体细节留在身后,只举出关于他们的,在我看来为使我们军队有某些局部的完美而必须模仿的那些事,那是在我们当代缺乏的。[11]这将使我在一个时候显示怎样可以指挥一支军队备战,怎样可以从事真的战斗,怎样可以在假的战斗中训练它。[12]那些指挥一支军队备战的人搞出的最大紊乱,在于只赋予它一个前沿,迫使它只从事一次攻击,试一次运气。[13]所以如此,是因为失去了古人曾有的模式,那就是将一个队列吸收进另一个。没有这模式,就无法援助第一批[人]或护卫他们,或在战斗中接替他们的位置;这已被罗马人以最佳方式注意到了。[14]想要显示这模式,我说罗马人惯常将每个军团分为三部分--前沿重步兵(hastate)、次列精锐重步兵(principes)和殿后最精锐重步兵(triarii)。其中,前沿重步兵被置于军队最前沿,阵列密集坚固。这些人背后是次列精锐重步兵,但部署得阵列比较宽松。在其后面罗马人放置殿后最精锐重步兵,阵列宽松得需要时能在他们之间吸收次列精锐重步兵和前沿重步兵。[15]此外,罗马人还有投石器手和弩手以及其他轻装者,不留在这些阵列内;相反,他们将其部署在军队顶部,在骑兵和步兵之间。[16]这些轻装[者]首先出战,如果他们赢了--这难得发生--他们就乘胜追击;如果他们被击退,他们就沿着军队侧翼后撤,或者穿经被安排得起这么一种作用的间隙后撤,并且在非武装者中间整理自己。 [17]他们离开后,前沿重步兵前去与敌人交手。如果这些人看到行将败北,他们就一点点地后撤,经过次列精锐重步兵之间的阵列内空间,并且与之一起重新战斗。[18]如果后者也被逼[退],他们就全都撤进殿后最精锐重步兵的阵列内空间,在紧密聚集之后,全体重开战斗。如果这些都输了,他们便再无救治,因为没有进一步的重组模式留下供他们用。 [19]骑兵被部署得像体侧两翼,坚持留在军队两旁,根据需要,他们有时与敌军骑兵相战,有时去帮助己方步兵。 [20]这三次重组使得他们自身的模式几乎不可战胜,因为命运需要遗弃你三次,敌人则需要有那么多美德以至于击败你三次。 [21]希腊人偕其方阵没有这一自身重组模式,虽然后者之中有许多前端和许多阵列,但它们仍成为一体,或宁可说仍只有一个前端。[22]他们在互相援助方面持有的模式不是像罗马人那样,将一个阵列撤入另一个,而是为了一人进入另一人的位置。[23]他们以此方式这么做:他们的方阵被安排成各个队列;而且,让我们假定他们将50个人置于每个队列,然后以其前端上去对抗敌人;在所有队列中间,头六列能够战斗,因为他们的长矛--他们称之为萨里斯(sariss)--是那么长,以致第六列以其矛尖超过了第一列。[24]于是,在战斗时,如果出自第一[列]的某个人倒毙或受伤,那么一个在后面第二列的人立即进入其位置。同时,那个在后面第三列的[人]进入第二[列]的那个空位。于是,后面的各列马上相继修复前面那些队列的欠缺,结果各队列总是保持完整,没有任何位置空无战斗人员;除了最后一列,该列到头来被消耗掉,因为在它后面没有任何一个将修复它的人。因而,头一列遭受的损害消耗了最后一列,同时头一列总是保持完整。于是,这些方阵因其阵式能被消耗,但不能被击破,因为它们厚密的整体使它们较为固定。 [25]最初,罗马人也使用方阵,指示他们的军团形如希腊人那样。[26]后来,他们不再喜欢这阵式了,将军团划分为更多单位,即划分为各个步兵大队和步兵中队。 像我稍前说过的, 他们断定有更多灵魂和由更多各自坚毅 的部分构成的实体更有活力。[27]在当今时代,瑞士人的各旅使用所有方阵模式,在将自己组织为一个密集的整体与在互相援助方面用得一样多。在作战时,他们将一个旅置于另一个的侧翼;如果他们将一个置于另一个后面,他们就无法据此第一列在后撤时能被第二列吸收的模式。相反,为了能互相援助,他们保持这一阵式:将一个旅置于前沿,另一个在它后面右手边,因而倘若第一列需要援助,另一列就能走上前来给它援助。[28]第三个旅他们放在这些后面,但隔开一个火绳枪射程。[29]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如果前两个旅被击退,后一个就能走上前来,而且他们留有给它的空间,被击退的各旅和被派上去的那些免得互相冲撞。一个大集群不可能像一个小实体那样被吸收,因而罗马军团内小而独特的各实体能被布置得可以在它们中间得到吸收,并且轻而易举地互相援助。[30]罗马军团的许多例子表明,瑞士人的这种阵式不如在与希腊方阵作战时的古罗马阵式好。希腊方阵总是被罗马军团消耗,因为如前所述,这类武装和这重组自身的方式能比方阵的紧密坚实有更多成就。[31]于是,必须按照 这些范例部署一支军队时,在我看来一方面保有希腊方阵的武装和阵式,另一方面保有罗马军团的这些[是恰当的]。因此,在一个旅里我说过 我想要2 000支长枪,那是马其顿方阵的武器,还有3000面盾连同剑,那是罗马人的武器。[32]我将该旅分成10个营,像罗马人,其军团分成10个步兵大队。[33]我命令"维利特"即轻装[部队]像他们那样出战。[34]由于阵式还应当兼有这两个民族[的阵式]的特征,恰如武器是混合的,兼有 它们[两者]的特征,因而我命令每个营在前沿有5列长枪兵,其余为盾牌兵,以便能在前沿挡住骑兵,并且易于徒步突入敌方各营,因为像敌人那样有长枪兵打头阵。我希望他们足以挡住敌人,然后盾牌兵去打击他。[35]如果你观察这一阵式的长处,你就会看到所有这些武器全然发挥其功能。长枪有对抗骑兵之用,而当它们碰到步兵时,交战前许久它们就履行了自己的功能。一旦开始交战,它们就成了无用的。[36]因而,瑞士人为了规避这不便,在每三列长枪之后设置一列戟。他们这么做是为了给长枪留空间,这不那么必要。[37]我们的长枪被置于前面,我们的盾牌被放在后面,于是到头来挡住骑兵,并在开始交战后撕开 和扰乱步兵。然而,在战斗打起来 ,长枪变得无用后,能在任何狭窄处操控的盾和剑紧接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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