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妇女无论在政治、经济、文化还是社会家庭生活方面,都享有和男子平等的权利。禁止男领导配女秘书的规定,明显与宪法精神相违背。
唐朝有限公司老总李隆基励精图治,在他的英明决策下,公司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成为了国内著名的大企业。
公司在全市招聘秘书,虽然条件非常苛刻,但还是招来大批的应聘者,一个叫杨玉环的女孩从大批候选人中脱颖而出,她是一流院校毕业的高才生,多才多艺、美丽大方,曾在国内的舞蹈比赛中获过奖。李隆基当即就拍板决定聘用杨玉环做他的秘书。
当全公司上上下下的员工正在怀疑杨小姐有花瓶之嫌时,她以十分出色的工作能力证明了自己的才干:不仅将老总的日程和诸多事宜安排妥当,而且在谈判场上充分发挥自己的公关魅力,让本来剑拔弩张勾心斗角的谈判变得轻松舒畅,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李隆基的一颗心泛起了涟漪,他对这个聪明可爱的女秘书产生了一种异样之感,而杨秘书也很敬佩和崇拜这个虽然已至中年,但还是很有男性魅力的老板,两个人不知不觉坠入情网。
有了这层亲密的关系,杨玉环自然就不见外了。她先是让李隆基把自家兄弟姐妹一并安排在公司工作,而后又撺掇给经常拍自己马屁的李林甫和安禄山提升职位,爱屋及乌的李隆基想都不想就一一照办。这些人都不是省油的灯,有这样的好机会自然不会放过,他们串通一气,暗地里贪污挪用公款,满足自己无限的欲望,没多久,便将偌大的一个公司弄得乌烟瘴气,员工们敢怒而不敢言。
后来,安禄山携巨额公款潜逃,公司蒙受严重损失,濒临倒闭,员工也都纷纷辞职。李隆基看着昔日风光无限今朝破败不堪人去楼空的公司,后悔不已,咬牙切齿地说道:“这都是女秘书惹的祸!我建议以后不准为男领导配女秘书,以绝后患!”
且东说寓:
领导犯错罪责在谁,是领导本人,还是女秘书?某省政府为整治领导队伍,维护清明风气,率先拿女秘书开了刀,明文规定“禁止男领导配女秘书”,以免领导和秘书发生生活作风问题,影响工作。
如果男领导不可以配女秘书,女领导是否可以配男秘书呢?政策颁布后,立即成为当地群众茶余饭后的谈资。绝大部分人认为,如果领导有心发生生活作风问题,即使将他身边的工作人员都换成同性也无济于事,他还是有很多办法,大把的机会,和其他行业的异性有染。将领导犯错悉数推到女秘书身上,无异于本末倒置。领导是否会发生生活作风问题,关键在于领导的自身修养水平的高低。老百姓常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话糙理不糙。要杜绝领导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当然要从领导自身下手,正所谓治病要治其根本嘛!
同时,这条规矩还存在着严重的歧视女性的问题。它的制定,对那些好色的男领导来说,没有多大影响,他们大不了转移一下好色阵地罢了,反倒是对那些希望从事秘书职业的女性伤害不小。这就好比率先在政府机关和广大女性秘书间筑了一座高大的围墙,无论这些女性工作能力有多强,生活作风有多正派,只因为她是女性,就入不得政府的大门。被批判了几十年的“红颜祸水”的落后观念,在现代化的今天,又开始作威作福了。
中国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妇女无论在政治、经济、文化还是社会家庭生活方面,都享有和男子平等的权利。禁止男领导配女秘书的规定,明显与宪法精神相违背。
难怪有人笑称,按照该地区政府的逻辑,与其这样针对女秘书,不如直接立个“禁止异性一起工作”的规矩,如此,岂不是更有利于“领导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