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词说,赵示哲是个很有趣的男人。
不消说,赵示哲便是陈词的新男友。
你见过赵示哲吧?
当然。
他长得帅吗?
帅!真帅!
刘天心里说,帅个屁!他都不知道陈词怎么会看上这个从头到脚圆了吧唧的男人。如果冬瓜比较帅的话,那赵示哲是比较帅。如果南瓜比较帅的话,那赵示哲是太帅了。毕竟冬瓜比南瓜要帅一点。赵示哲至少不是南瓜。所以刘天说赵示哲帅,以便使一个恋爱中的女人心安理得,也算不上没有立场。
陈词欢快地笑了起来,狂踩油门,超越刘天。她开始唱歌。刘天追上去。她慢下来。她停止歌唱,说,我也觉得他挺帅的。嘴比较帅。
嘴比较帅?
是啊!我以前跟他普普通通地接触过几次,没觉得他怎么样,很不起眼的一个人,可是自打上个星期一晚上和他聊过一次天以后,就觉得他帅了,他太幽默了,和他说话能把你乐死。
明白了。陈词的“嘴比较帅”不是说这个器官长得挺帅,而是说这个器官生产出来的产品比较不凡。现在可以发现,陈词对帅的理解不一定指向实物,帅同时也是一种形而上的状态。她对帅的理解很不苛刻,她对男性之美较宽宏大量,能很快发现男人的美,就很快可以进行下一场恋爱,这就是她的恋爱容易发生的根本原因。
那么刘天就不必对陈词的恋爱能力肃然起敬了。他应该对她超乎常人的不凡思维肃然起敬。
陈词说,你最近在干吗?谈恋爱了吗?
刘天说,没有。
那你每天都在干吗?闷在屋里潜心写作?
如果刘天告诉陈词,他已经一个月没写东西了,他写不出来,没灵感,他可能在等待一场爱情给他动力,陈词一定会轻飘飘地说,那你去恋爱不就得了。她以为恋爱就是上街买萝卜青菜,她有资格这么认为。看来他又得说谎。他只得对她点头。
陈词说,我不恋爱的时候,觉得恋爱比写作更重要;恋爱的时候,觉得写作比恋爱更重要。我佩服你!你永远都觉得写作比恋爱重要。
陈词到底还是孩子气,自说自话的毛病永远改不了。她的手机响了起来,是赵示哲打来的。她停下车。刘天跟着停下。她站在路边,一改刚才那种咋咋呼呼的说话习惯,换成一种比猫还娇气的风格。她对着电话腻歪起来。几个回合的你腻我歪之后,她调转车头,对着刘天也对着虚暗的马路,兴高采烈地说:
不好意思,我要去谈恋爱了。
瞧她那股劲,好像是在说“我要去工作了”。
去吧去吧,刘天酸溜溜地说,冬瓜还是很补的。
陈词听不明白刘天的意思,她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透明女孩,听不懂阴阳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