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穈先生”初长成(4)

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 作者:江勇振


 

胡适的父母

胡适的父亲胡传1841年出生在上庄村。由于他从小就长得很健壮,胡适说每年春天他祖父回乡采购茶叶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已经是一个得力的帮手了。十六岁的时候,胡传就被带到川沙店里。由于胡传的伯祖,也就是他们家族里第一个从事举业的人,看出胡传天资聪颖,认为他不应该被埋没在茶行里,于是就请了塾师教授他诗文。1850年,胡传九岁的时候,太平天国起。其后,胡传可能是被带回家乡避难。1860年,太平天国已近尾声,胡传在那年结婚,娶了冯姓女士为妻。不料,从1860年到1862年,太平军三度侵入绩溪境内。胡传和邻居避难山巅,情势危急,甚至还在1862年的时候,到邻县休宁避难。然而,由于休宁也不安靖,他们又在年底回到上庄村。没想到就在翌年年初和夏天,太平军又两次进犯。最不幸的是,胡传的妻子就在这1863年夏天太平军第二次进犯时死难,是他们家族二十几口里唯一的死难者,没有生下任何儿女。

1865年,太平天国已经灭亡,胡传考上秀才。接下去的一关,胡传试了好几次,可惜就是中不了举。他在1868年进了上海的龙门书院,一共三年,到1871年。 胡传再接再厉去考举人,却始终不能如愿。他在自撰年谱里,说他一生“五次入场,皆不中式”。1873年,胡传父亲过世,他扶柩返回绩溪。从1873年到1881年,胡传在家乡从事重建宗祠以及重修族谱这两件大事。胡传很显然在第一任妻子死了不久以后就再婚。胡适没有说他父亲是什么时候再婚的,但从他大女儿是1866年生的这个时间来推算,他最迟是在1865年再婚的。他的第二任妻子姓曹,跟他生了三男三女。胡适在《口述自传》里说,胡传的第二任妻子,“由于生育过多而体弱,其中,有一对双胞胎[即胡适的二哥和三哥, 1877年生 ],死于1878年”。至于是什么病,胡适并没说。他在〈四十自述〉小说化了的〈序幕〉里虽然说得有点轻佻,但却点出了病名:肺结核。在这一段叙述里,胡传的伯母要替胡传作媒,娶他的第三任妻子冯顺弟,也就是胡适的母亲。她对冯顺弟的爸爸说:

“三哥今年四十七,前头讨的七都的玉环,死了十多年了。玉环生下了儿女一大堆,三个儿子,三个女,现在都长大了。”

“我们种田人家的女儿哪配做官太太?这件事不用提。”

“我家三哥有点怪脾气。他今年写信回来,说,一定要讨一个做庄稼人家的女儿。”

“什么道理呢?”

“他说,做庄稼人家的人身体好,不会像玉环那样痨病鬼。”

无论如何,胡传在第二任妻子曹玉环过世以后并没有马上续娶。他在1881年离开家乡,到北京找出路。也许因为北京没有机会,他就带着两封在北京拿到的介绍信,到吉林的宁古塔去找钦差吴大澂,当了他的幕僚。胡传在中国的东北追随着吴大澂六年,一直到1886年他母亲过世,才返里奔丧。翌年,他到广州去追随当时已经转任广东巡抚的吴大澂。1888年,黄河在郑州决口,吴大澂被调任河道总督,胡传又随吴大澂到了郑州。由于胡传襄理治河有功,吴大澂就保举他以直隶州候补知州分发各省侯缺任用。1889年,胡传利用返乡探亲的机会跟住在离上庄村十里的中屯的冯顺弟结了婚。新婚后,不到两个月的时光,胡传又单身赶回郑州继续他治河的工作。次年,胡传到北京抽候补缺的签。幸运的他,抽到了江苏的缺。于是,从1890到1891年,甫新婚即别离的胡传,终于把妻子带到苏州,共享了一段新婚燕尔。随后,胡传被派到上海,担任淞沪厘卡总巡。这就是胡适为什么是绩溪上庄人,却在上海出生的原因。

胡适在〈四十自述〉的〈序幕〉里,用小说的写法写他母亲的订婚。他用很生动的笔调,描写了他母亲的家庭。他母亲冯顺弟的父亲除了种地以外,也出村帮人作裁缝。他跟他妻子先生了大女儿顺弟,而“顺弟”也果真天从人愿地帮她的父母在又生了一个女儿以后,带来了个弟弟。他们夫妻一共生了三女一男。胡适用上庄村的“太子会”庙会作引子,让顺弟和胡传在庙会上打了个照面。庙会散的时候,顺弟听得有人低声说:“三先生来了!”只见路人纷纷让出一条路,顺弟抬起头看,见到的是“一个高大的中年人,面容紫黑,有点短须,两眼有威光,令人不敢正眼看他;他穿着苎布大袖短衫,苎布大脚管的裤子,脚下穿着麻布鞋子,手里拿着一杆旱烟管”。错身而过的胡传没说话,继续大步向前行,但是跟他同行的月吉先生则停下来跟顺弟的姑妈说了话,他看着顺弟说:“你看这姑娘的头发一直拖到地!这是贵相!是贵相!许了人家没有?”羞得顺弟满脸绯红,牵着弟弟的手,就往前飞跑。胡适的表亲石原皋说胡适这段描述是小说化了的,不免有些虚构。他说事实上是胡传听说顺弟贤惠,“一天,趁着风和日暖,他邀友人胡月吉陪往中屯村看人。恰巧顺弟牵着一头黄牛,在村边放牧。胡父看着了她,她也看到他。她有觉,而处之泰然。胡父甚为满意,请人去说媒。”

胡传跟顺弟在“太子会”上不期而遇的故事,是很戏剧化的,胡适自己说是用小说式的文字来写的。他说这个写法不但很得到徐志摩的赞许,自己也很喜欢,因为这种写法“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并且可以让我(遇必要时)用假的人名地名描写一些太亲切的情绪方面的生活”。这篇〈序幕〉显然是太小说化了,所以胡适自己承认:“因为第一章[即〈序幕〉]只是用小说体追写一个传说,其中写那‘太子会’颇有用想象补充的部分,虽经堇人叔[胡适的叔叔兼童年成长的挚友,胡近仁]来信指出,我也不去更动了。但因为传闻究竟与我自己的亲见亲闻有别,所以我把这一章提出,称为〈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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