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总是认为,如果看到有人溺水,就要不假思索地跳下去救他,不管自己会不会游泳,如果不幸溺死了,人们会为我立一个铜像,题上“舍生取义”。
一个很伟大的哲学最后变成一个很荒谬的教条。
如果在生命最危急的情况下,对其感到不忍、悲悯而去救助,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绝对是人性价值中最惊人的部分。但是,如果是为了要“成仁”而“杀身”,就变成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了。
就好比,如果我背上没有“精忠报国”这四个字,我是不是就不用去报国了?
孤独与伦理规范
忠、孝究竟是什么?当我们在谈孤独感时,就必须重新思考这些我们以为已经很熟悉的伦理规范。文化的成熟,来自多面向的观察,而不是单向的论断;儒家文化有其伟大之处,孔子的哲学也非常了不起,但当一个思想独大之后,缺乏牵制和平衡,就会发生许多问题。检视这些问题并非去否认问题,不能说“今日儒家文化已经式微了”,我们最底层的价值观、伦理观以及语言模式,在本质上都还是受儒家的影响,而这里所说的“儒家”早已跳脱哲学的范畴,而是一种生活态度,就像我习惯在校园发现问题时立刻以系主任的职权去维护学生,这也是“儒家”,为什么我不让它成为一个议题,公开讨论?
在我们的社会中缺乏议题,包括情欲都可以成为一个议题。
从法国回来后,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私立大学任职,是校内十三位一级主管之一,当时学生如果要记大过,就必须开会,由十三位主管都同意签字后才能通过。这件事通常是由训导单位决定,到会议上只是做最后的确认,不会有太大的争议。我第一年参加时看到一个案例,那是一九七七年发生的事,一个南部学生到北部读书,在外租屋;房东写了一封信给学校,说这个学生素行不良,趁他不在时勾引他的老婆,学校就以此为罪状,要学生退学。我觉得应该要了解背后的因由,当下不愿意签字,当我提出看法时,听到旁边有个声音说:“蒋先生毕竟是从法国回来的,性观念比较开放。”
听了,我吓一跳,我还没来得及说明,就已经被判定了。
不管是这个案例或是前面提到的自我反省,其实都是不自觉地受到群体文化的影响,许多事情都变成了“想当然耳”,即使事后发现不是如此,也不会有人去回想为什么当初会“想当然耳”。
孤独感的探讨一定要回到自身,因为孤独感是一种道德意识,非得以检察自身为起点。群体的道德意识往往会变成对他人的指责,在西方,道德观已经回归到个体的自我检视,对他人的批判不叫道德,对自己行为的反省才是。
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时,学生要他逃走,他在服刑和逃跑之间,选择了饮下毒堇汁而死,因为他认为他的死刑是经过民主的投票,他必须遵守这样子的道德意识,接受这样子的结局。这才是道德,非如今日社会中,从上至下,不管是政治人物或市井小民,都在振振有词地指着别人骂:不道德!
我相信,有一天,孤独感会帮助我们重新回过头来检视道德意识,当其时道德情操才会萌芽。就像阮籍不在母亲丧礼上哭,让所有的人说他不孝,而看到他吐血的只有一个朋友,便把这件事写在《世说新语》。他不是没有道德,而是他不想让道德情操变成一种表演。
当道德变成一种表演,就是作假,就会变成各种形态的演出,就会让最没有道德的人变成最有道德的人,语言和行为开始分离。
对生命的怀疑
我出版过一些书,谈了美学、谈过诗,写了一些小说和散文,我想我最终的著作应该是一本忏悔录。我相信,最好的文学是一本最诚实的自传,目前我还没有勇气把它写出来,但已经在酝酿,我也知道这会是我最重要的功课。我是要跳回去做一个和稀泥的人,去掩饰跳墙、记过的事件,还是要做阮籍或嵇康?
这就是我的选择了。
我想,台湾应该是一个可以有距离地去对抗儒家文化传统的地方,奈何我们既隔离在外,却又以儒家正统文化自居,因为我们认为大陆破坏了儒家传统,所以我们必须去承接,事实上我们所背负的包袱比大陆更重。所以我到上海时便发现,大陆在改革开放后,孤独感一下子就跑出来了,特立独行的个人也出现了……好像,台湾要发动在内心深层处的孤独感革命更难了……
家庭、伦理的束缚之巨大,远超于我们的想象。包括我自己,尽管说得冠冕堂皇,只要在八十四岁的妈妈面前,我又变回了小孩子,哪敢谈什么自我?谈什么情欲孤独?她照样站在门口和邻居聊我小时候尿床的糗事,讲得我无地自容,她只是若无其事地说:“这有什么不能说的?”
其实,我母亲和许多母亲一样,手上一直握有一把剪刀,专门剪孩子的头发,比中学时代教官手中那一把更厉害,这一把看不见的剪刀叫做“爱”或是“关心”。因为这把剪刀,母亲成为我走向孤独的最后一道关卡。
在我们的文化中,以“爱”、“关心”或是“孝”之名所做的任何决定都是对的,不允许相对的讨论、怀疑——而没有怀疑就无法萌生孤独感,因为孤独感就是生命对生命本身采取怀疑的态度。
我们活着真的有价值吗?我不敢说。我也不敢说杀身一定成仁,舍生一定取义,鲁迅写的秋瑾杀身、舍生之后,其鲜血只是沾染了一颗馒头,让一个得肺痨的小孩食用,她甚至救不了他。这个了不起的文学家颠覆了儒家成仁、取义的观念。
生命的意义
生命真的有意义吗?儒家文化一定强调生命是有意义的,但对存在主义而言,存在是一种状态,本质是存在以后慢慢找到的,没有人可以决定你的本质,除了你自己。所以存在主义说“存在先于本质”,必须先意识到存在的孤独感,才能找到生命的本质。
在七○年代,我上大学的时候,存在主义是非常风行的哲学,不管是通过戏剧、通过文学。例如当时有一部戏剧是贝克特的《等待戈多》,两个人坐在荒原上,等待着一个叫做Godot(中文译为戈多,Godot是从God演变而来,意指救世主)的人,等着等着,到戏剧结束都没有等到。生命就是在荒芜之中度过,神不会来,救世主不会来,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也没有来。我们当时看了,都感动得不得了。
从小到大,我们都以为生命是有意义的,父母、老师等所有的大人都在告诉我们这件事,包括我自己在当了老师之后,都必须传递这个信息,我不能反问学生说:“如果生命没有意义,值得活吗?”但我相信,我如果这么问,我和这个学生的关系就不会是师生,而是朋友,我们会有很多话可以讲。
如果你问我:“生命没有意义,你还要活吗?”我不敢回答。文学里常常会呈现一个无意义的人,但是他活着;例如卡夫卡的《变形记》用一个变成甲虫的人,来反问我们:如果有一天我们变成一只昆虫,或是如鲁迅《狂人日记》所说,人就是昆虫,那么这个生命有没有意义?我想,有没有可能生命的意义就是在寻找意义的过程,你以为找到了,却反而失去意义,当你开始寻找时,那个状态才是意义。现代的文学颠覆了过去“生下来就有意义”的想法,开始无止尽地寻找,很多人提出不同的看法,都不是最终的答案,直到现在,人们还是没有找到真正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