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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立刻就行动!(5)

无所畏惧:罗斯福重塑美国的百日新政 作者:(美)亚当·科恩


圣约翰教堂的独特历史,让罗斯福理所当然地选择在这里举行就职日礼拜仪式。但还考虑到了另一个因素。虽然他竭力装作若无其事,可他身体的灵活性确实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罗斯福是在笨拙的钢制腿部固定器的帮助下,靠在儿子詹姆士或助理的身上行走的。如果礼拜仪式在哥特式风格的华盛顿大教堂(该教堂是华盛顿市的圣公会教堂)举行,他行走起来会很困难。相比之下,圣约翰教堂小一些,而且有一道从街上直通教堂中殿的侧门,这减少了罗斯福需要行走的路程。

罗斯福身体的残疾是他1921年夏天患脊髓灰质炎造成的。那是一段艰难的时期,在他本来显贵的生活中增添了一份不幸。他于1882年出生在纽约市的海德公园,在哈德逊河畔的一栋房子里长大,父亲叫詹姆士·德兰诺·罗斯福,母亲叫萨拉·德兰诺·罗斯福。罗斯福曾写道,“我身上所有的一切,都可追溯到在哈德逊河畔的生活。”罗斯福家族是纽约的荷兰贵族,而德兰诺家族则更为显赫和富有。罗斯福是家中的独子,备受父母溺爱,童年无忧无虑,有矮种马和无数的欧洲假日相伴。

“他的年少时期,”历史学家理查德·霍夫施塔特评论道,“用他母亲的话说:‘他享有其他许多男孩子无法拥有的优势。’”但罗斯福的童年也是孤独的,没有兄弟姐妹,没有亲密的朋友,甚至连一个同龄的伙伴也没有。也许正因为如此,才使他在成年后依然表现出强烈的孤独感。

罗斯福的早期教育是由家庭教师辅导完成的,之后他在格罗顿上了预科学校。这是马萨诸塞州一所圣公会学校,专为美国上层社会的后代提供教育。罗斯福后来进入哈佛大学学习,于1904年毕业并获得历史学学位。罗斯福的学习成绩并不突出,通常只能得到“C”,但他非常受同学的喜爱,曾被选为校报《深红色哈佛》的负责人。

大学毕业后,罗斯福来到纽约,进入哥伦比亚法学院学习,并与他的远房表妹安娜·埃莉诺·罗斯福结婚。她是一个腼腆的孤儿,是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最喜爱的侄女,他在婚礼上将她的手交给了新郎罗斯福。如果说西奥多·罗斯福对两人的结合非常满意的话,萨拉·罗斯福则完全相反。她恨埃莉诺抢走了她唯一的儿子,借口说他们不应该这么年轻就结婚。在破坏婚约失败后,她又不断地干预他们的婚姻生活。在还没有决定是否要从事其他职业之前,罗斯福在代表大公司和富人的律师事务所卡特·雷德亚德&米尔本干了三年。

身材高大、超凡的领袖气质、轻松的谈吐,再加上一个显赫的姓氏,使罗斯福天生就是一个政治家。1910年,哈德逊河流域的民主党人建议他从共和选区参加州参议院的竞选。他接受了,并在民主党占优势的这一年赢得了竞选。虽然是被地方政治领导选中,但罗斯福还是公开向任命委员会表示,他的参选是“完全独立的,没有向任何人保证”。在竞选中,罗斯福没有在该地区最大的城市波基普西这个民主党大本营下一点工夫,相反,他将精力集中在争取支持共和党的农民身上。进入参议院后,罗斯福将政治改革视为主要目标。他是阻止“蓝眼睛比利”威廉·席汉参选的主要人物之一,后者是民主党的政治机器——坦慕尼协会推选的参议员候选人。该协会是一个由立法者而不是通过普选来挑选官员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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