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时,双方各执一词。罗斯福放弃了将两份议案融为一体的希望,决定采用罗帕-库明斯-汤普森的议案。该议案涉及的范围远小于安特迈尔议案,并且效果也不会立竿见影,因为大萧条几乎彻底中止了新股发行。罗斯福选择罗帕-库明斯-汤普森议案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希望从股票市场容易处理的问题着手,或者是出于对内阁成员的忠诚。他强调说,不久会出台一项覆盖现有股票交易的新法案。
3月29日,罗斯福将《1933年证券法》提交国会,该法案又称《证券真实法》。罗斯福在由莫利起草的国会演讲中说,当政府无法审查每一支新股时,应该要求发行商向潜在买家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本提议涉及了一条古老的原则,即买主留心原则(caveat emptor),”罗斯福说,“未来这个准则会‘让卖家也要谨慎’。”议案最初反应良好。“从大体上说,该措施的基本条款都很正确,”《华尔街日报》评论道,“国民会支持它通过的。”
但是当国会议员仔细审阅时,发现议案存在很多问题。有些条款似乎过于严酷,例如其中有一条规定,如果股票登记表中有任何实质性不真实的信息,买主就有权全额退股。而与之相反的是,《新共和》的专栏作者约翰·T·弗林又表示该议案的措施太少。“如果这项议案早被纳入法令全书,那么在过去这些年里肆无忌惮的股市弊端就能得到抑制,”他写道。面对国会愈加强烈的反对,对议案有管辖权的众议院商务委员会主席萨姆·雷伯恩催促莫利重新提交一份草案。
莫利让费力克斯·弗兰克福特担起这个任务。弗兰克福特是罗斯福在威尔逊政府的老朋友,他曾拒绝副司法部长的职位,但仍不失为一位值得信赖的顾问。“我们三人会在星期五早上到达卡尔顿,”弗兰克福特发电报告诉莫利,“请帮我们订好房间。”当他露面时,随行的有三人:詹姆士·兰丁斯、本杰明·科恩和本就住在华盛顿的托马斯·科尔克朗。
兰丁斯是弗兰克福特在哈佛法学院的年轻同事,是蓝天法案专家,曾担任路易斯·布兰迪斯法官的律政书记员,他的著作《别人的钱》奠定了证券业管制的基石。科恩是一名善于辞令的律师,曾帮助弗兰克福特倡议最低工资法和其他进步事业。后来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新政律师威廉·O·道格拉斯回忆说,科恩是“新政中最优秀最有头脑的人”。科尔克朗在复兴金融公司工作,不久就被人称为“汤米·科克”。他曾是弗兰克福特的学生,性格是三人中最外向的。弗兰克福特和他三位起草人的到来,是新政中的一次里程碑事件。兰丁斯、科恩和科尔克朗是第一批加入新政府的弗兰克福特门徒。弗兰克福特的门徒很快拥有了自己的昵称--弗兰克福特的“小热狗”。科尔克朗和科恩后来成为著名的新政拍档,科恩起草了部分该时代最重要的法案,而科尔克朗则负责法案的游说工作。初次与科恩和科尔克朗见面时,莫利就对他们印象深刻,但同时他也很谨慎。在了解他们之后,莫利发现“他们总体上对银行家、华尔街的律师和企业律师持很深的怀疑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