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敏感期的孩子,不仅喜欢袒护自己的东西,还很容易把别人的好东西当成“我的”,进而出现一些非常“精明、自私”的行为,考验着我们的“脸面”。但在孩子刚刚学会主张所有权的时候,我们不能强迫他分享,否则很容易让他养成依附人格。
桐桐和小表姐一起去复旦大学玩,去的时候我给桐桐带了一奶瓶水,小表姐的奶奶则忘记给小表姐带水了。玩了一通后,两个孩子都口渴了,我把奶瓶递给桐桐之后,就跟她商量着喝饱了再给小表姐喝点儿。谁知这个“小气鬼”大约是听到喝够了要给小表姐,竟然叼着奶瓶不肯松口了,喝喝停停、停停喝喝,就是不肯给小表姐。鉴于她正处于所有权意识极度敏感的时期,又不便强迫她分享,只好耐心等她“喝够”,只是尴尬的是,等她喝够的时候,我发现奶瓶里的水已经接近瓶底了……
没办法,这点儿水肯定不够小表姐喝了,小表姐的奶奶便把奶瓶还给了桐桐,到门口超市里给小表姐买橙汁去了,买的时候却多买了一瓶,打算送给桐桐。桐桐这个“小人精”看到大瓶的橙汁之后,立马把自己手里几近空空的奶瓶递给小表姐,说“姐姐喝”,然后小手一伸,指着小表姐奶奶买的橙汁说“桐桐要喝那个”,小表姐奶奶递给她之后,小家伙立马打开“咕咚咕咚”地喝起来……
老实说,桐桐和小表姐交往时表现出来的这种“精明、自私”行为是很考验我“脸面”的一幕。如果不是对这个时期孩子的所有权意识有所了解,我肯定会做出强迫桐桐分享的行为以满足我的虚荣心。但了解了两岁孩子的心理之后,我强迫自己放下自尊,冒着被小表姐奶奶误解的风险,尊重了桐桐的选择。因为孩子在还没有学会主张所有权的时候就强迫他分享,很容易养成他的依附人格,从而对成人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之所以不能从道德角度去解读桐桐这种“精于算计”的行为,是因为这个时期的孩子,还在更多地用所有权意识支配自己的行为。只要她认为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想按照自己的意愿“给予”或“拿来”,而“她认为是属于自己的东西”的范围,则相当广泛,就像《儿童所有权公约》中提到的那样:
如果是我喜欢的,就是我的。
如果东西在我手里,那就是我的。
如果能从你手里夺过来,那东西就是我的。
那东西我刚拿来,就是我的。
如果东西是我的,不管怎样它永远不会看起来是你的。
如果我在搭积木,所有积木都是我的。
只要看来像我的,那就是我的。
如果是我先看到的,那就是我的。
你的玩具放回原处时,它自动变成我的。
如果东西损坏了,那就是你的。
——《亲子》2008年第3期
很显然,对于这个时期的桐桐而言,她自己的奶瓶,她认为理应由她决定是否“给予”。看到她喜欢的大瓶橙汁,她还不能意识到其所有权应该是小表姐奶奶的,而是基于内心的喜爱,就想当然地认为也应该属于她,以至于“拿来”得那么坦然。
还好,桐桐跟其他小朋友倒不会这样“霸道、自私”,相反还有点儿谦让,之所以在小表姐面前这样,实在是在乡下近一个月的相处习惯了大人安排的以她为中心的交往模式。因为两个孩子的相处中,桐桐奶奶总是在替她从小表姐那里争取本不该属于她的权益,而小表姐的奶奶又总觉得孙女年龄大应该让着桐桐,久而久之,桐桐在二者交往时的自我中心模式便形成了吧。我需要做的,是在两个小姐妹相处的时候,多给桐桐讲分享的道理,至于桐桐是否愿意分享,目前则不是我应该强硬干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