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我和孟可芸总是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进行“庆祝”:孟可芸比我先找到工作,她公司发放了一百块钱过节费,我们要庆祝;上下班的时候孟可芸在地铁上抢到了一个座位,晚上回家时我们要庆祝;孟可芸在商场抢到了物超所值的便宜货,我们要庆祝……
那一天,我终于找到了工作,当然更要庆祝!
我压在孟可芸的身上,听着她急促的呼吸声,看着她泛着红晕的脸庞,庆祝仪式开始了!
“你先去洗洗嘛!”孟可芸总是这么理性,就算在千钧一发的关口,她仍能想到一些我所想不到的事情。
“不洗了,来不及了!”我感性而又性感地说。
这就是我和孟可芸最为独特的庆祝方式。这是孟可芸的“发明”,我举双手赞成。在这座物质主义盛行的大都市里,这可能是最为经济实惠的庆祝方式了!
每逢我和孟可芸举行庆祝活动,住在隔壁的“合租人”就会重重地敲打着墙壁,以示抗议。这一回也不例外。
“合租人”是一位胡子拉茬的男人,戴着一副黑边眼镜,不修边幅,是一位漂在北京的落魄“艺术家”。他的职业特性决定了他整日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很少错过我和孟可芸举行的“庆祝活动”。
“合租人”跟我们说过的话不多,他自认为与我和孟可芸不是同一类人。他每天呆在屋子里拨弄着一把破旧的吉它,自弹自唱着一首首自己写的歌。他把自己定位为“有希望的人”,因为每一位成功的音乐人都是从地下室开始的,这已然成了一条可复制的成功轨迹。他曾开玩笑地对我说,他的起点比那些从地下室里走出来的明星起点要高——至少他没有住地下室!
这就是“普通白领”与“音乐人”的最大区别,他们能从一间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房间看到希望,我却看不到这种大放异彩的希望。我跟他合租只是出于租房成本的考虑,这一切都是由我的工资卡所决定的。合租房并不是我梦开始的地方,也不是希望之旅的起点。
我与孟可芸最后一次“庆祝”就发生在不久之前。那一天,孟可芸的公司并没有发放过节费,她也没有抢到便宜货,更没有上下班的时候抢到地铁上的座位。因为那一天她哪里都没有去,而是一整天呆在家里,一直呆呆地坐着,等着我下班回家。
我一迈进家门,孟可芸就很委婉地提出要“庆祝”。那个时候我们之间的话已经很少,我们曾经亢奋的奋斗激情已经变得疲惫了,我们日复一日地上班、下班,生活却没有一丝的改变。她说自己不想再这样做贼似的做爱,她想结婚,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一个属于我们俩的家——真正的家!
我觉得她变了,变得话语不多,变得现实,变得神秘和陌生了。她觉得我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变”。是的,我的薪水一直没有变,我的职位一直没有变,我对她的爱也没有变。我就这样原地踏步长达三年之久。我唯一的改变就是越来越不喜欢北京这座我曾心神向往的城市了,她却逐渐喜欢上了这座城市。
我曾建议回到那座我们相爱的城市、那座我们出发的城市结婚生子,然后成家立业。可孟可芸不同意,她说我这是懦弱地退却。她喜欢上了北京的繁华,不希望跟着我狼狈地溃逃。
爱情与现实就这样最终演变成了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我无计可施,继续毫无起色地混迹在那间总裁办秘书办公室里,冥冥中等待着一份上帝签发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