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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组织再造,贯彻执行力

从历史看人物 作者:许倬云


商鞅在这个系列里不是重要的人物,但他的结局非常戏剧化。

商鞅还是个年轻学者的时候,就有很多人看好他。他的老师公孙座是魏国的宰相,非常赏识他的才具和学识,认为他将来必会有大用,就跟魏国国君说,应该用卫鞅来改革魏国。但是魏国国君认为卫鞅太年轻了,不值得信任,而不想用他。没想到宰相心一横,说如果不用卫鞅的话,就不如杀了他,免得为其他国家所用。宰相回头告诉卫鞅这件事,叫他快点逃命。卫鞅却说国君既然没有眼力重用他,自然也不会杀他。直到公孙座死后,秦国招揽贤士时他才离开。

战国时代有十几个国家,其中有七国比较强大,史称“战国七雄”。当时列国竞争激烈,诸侯都想尽方法,充分调动资源,运用力量,来拓展国家版图与政治势力。

春秋战国时代离古代的分封制度不远。分封制度就是派给一个诸侯一个地方,而诸侯王除了收税之外,并不管地方上的事。这种制度在资源调度上并不会很有效,中央拿到的资源并不多,也不能迅速动员。当时,讨论改革的不止商鞅一人,许多人都想改革政治制度,让它运作得更有效率。其实,战国时代改革的速度与深度,并不亚于欧洲19世纪如俾斯麦在德国之类的改革,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战国时代这些国家的改革者互相学习,为他们累积成果,也为未来的帝国体制立下基础。

总而言之,这一套帝国管理制度在秦孝公用商鞅主政的时代只是初试而已,到了秦朝大一统之后才告成熟。商鞅做起事来,所有的人情摆一边。分封不能看情面,要有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也就是说,商鞅重法,而且重数字,一切都要有数据评估,账面上清清楚楚。另外,他也重视户籍,把每个户籍列得仔仔细细。如此一来,原本各地的封君必须把领土分出来,散置各地的聚落也被加以整并,形成一套有层级、有监督的行政制度。

为了有效实施这一套,他必须在开始实施之前有一个实践机会,于是他从太子身上树立威信。

当时王宫前有一条御道是国王才能走的,结果太子驾车经过,商鞅说必须惩罚,但因为不能杀太子,于是杀了驾车的御者。其后,太子又犯错,商鞅便处罚了他的老师。太子对这几件事非常愤怒,即位之后,就找了个罪名处罚商鞅。虽然商鞅逃走了,却在投宿时,因为没有身份证明被送官法办,最后死在自己制定的法令之下,落得车裂的悲惨下场。

当时的中国,许多人都想做些改革,有的重视管理制度,有的注重用人,有的注重策略,而商鞅则是重法。他虽然使秦国国力强盛,奠定秦国大一统的基础,但自己的下场却相当悲惨。

商鞅变法

◎废除世卿世禄制,以军功而分等级,没有军功的贵族,取消其特权。

◎奖励耕织,抑制工商业。

◎打击游民,实行连坐法,互相监管,规定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设伍什之长。

◎奖励告奸,禁止私斗,以军功为勇。

商鞅二度变法

◎承认土地私有,允许土地自由买卖。

◎废封建,置郡县,分秦为四十一县,各县设令、丞等官,管全县政事,由国君任免。

◎把国都从雍迁到咸阳。

◎统一度量衡。

◎初设赋税制度,按人口征税。一家若有两个成年儿子,必须分财分居,否则税收加倍,以促进生产,提高劳动力。

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史记?商君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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