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自然倾向于相信第二种传说,自认为抓到了甘王的小辫子,暗自笑道:这种没有人性、丧尽天良的畜生,也配被人们称为神明?
找到了甘王的致命伤,洪秀全果断决定出击!
捉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
1847年10月24日,洪秀全、冯云山领着紫荆山的会众,浩浩荡荡,向象州进发,直奔甘王庙总部而去。
翻山越岭,疾行两天两夜,抵达象州甘王庙。
甘王塑像面目凶残,狰狞恐怖(母亲都杀,岂是善类?),洪秀全想来有点胆怯。
开弓没有回头箭,上吧!
洪秀全用竹竿猛戳甘王神像的头,同时历数甘王十大罪状,以说明戳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这一次,洪秀全很失望,甘王神像建得牢固,并没有像六乌神像那样不堪一击、应声而倒。
冯云山只好带领大家,一齐动手,将甘王神像砸个稀巴烂。
为了进一步说明此次行动的意义,以达到教育人们的目的,洪秀全当即赋诗一首(也有可能是提前想好的):
题诗草檄斥甘妖,该灭该诛罪不饶。打死母亲干国法,欺瞒上帝犯天条。
迷缠妇女雷当劈,害累人民火定烧。作速潜藏归地狱,腥身岂得挂龙袍?
(与捣毁六乌神像题诗格式相同。才华有限,如有雷同,还望甘王见谅。)
为了抢夺甘王客户,洪秀全还把天条十款等教义宣扬出来。
第一,崇拜皇上帝;第二,不好(不能,不要,不准。下同)拜邪神;第三,不好妄题皇上帝之名;第四,七日礼拜,颂赞皇上帝恩德;第五,孝顺父母;第六,不好杀人害人;第七,不好奸邪淫乱;第八,不好偷窃劫抢;第九,不好讲谎话;第十,不好起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