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日子长长久久,好日子转瞬即逝。1901年回了家的周福清,只过了三年的太平日子就死了。病死的。享年六十八岁。他的遗嘱是不准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丧事从简。
生前,坏脾气好骂人的周福清当然不讨喜,加上他常年不在家,跟家里人的关系都可近可远。因此,他的死也没有引起周家太大的变化和悲痛。
有一人例外,就是潘大凤潘姨太。
之前,也就是在1897年的时候,一贯注重子孙学业的周福清通过周家叔祖周庆蕃的关系将周伯升送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去读书(后来,鲁迅和周作人也都在这所学堂读书)。这样一来,不再管养继子的潘大凤轻松了许多,只管照料周老头一个就可以了。周老头一死,她一下子变得无所事事起来,更轻松了,却也更无聊了。
她是北京人,北方人跟南方人不是很能谈得来,加上绍兴话难懂,她的身份在周家又很尴尬,无人可亲近,没什么闺蜜可以张家长李家短地胡侃海聊。她唯一可做的只有看书。可是,她没有什么文化,识字又不多,能看《石头记》还是能看《金瓶梅》?都不能。老北京爱听戏,她也就爱看个戏本子而已。那又能打发多少时间?所以说,她的日子很难挨,想想还不如每天去探监呢,好歹有个事做。
潘大凤生不逢时啊,若生在当今,恐怕老头儿还没死,她就已经张罗着改嫁了。那时不行。周家大太太蒋氏也不敢做主让她改嫁。这在周氏台门里没有先例。不过,蒋氏有气量,不但没有在周福清死后狠狠折磨折磨这个可恶的小五以泄这许多年来的夺夫之恨,而且还给她充分自由。她无聊时常常出去玩,蒋氏也由她。
没有自由,不行;太自由了,也容易出事。自由的潘大凤,出事了!
发现潘大凤秘密的是周家门房单阿和。也难怪,门房嘛,进进出出的人,有哪一个他不晓得不认识。女人守不守妇道,是个大问题。监督女人守妇道,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就像每个公民都有举报违法犯罪的义务一样。有一天,单阿和对周家人举报说,有一个绰号叫瘫眼疤的,晚上常来,一来就钻进潘姨(周家人称潘大凤为潘姨)的房间。
败!坏!家!风!
周家人厉声喝止单阿和:不准瞎说。
是啊,这种事传出去,周家人的脸可就丢大了。
单阿和哪敢承担诽谤的罪名,他信誓旦旦:这是真的!绝对没有瞎说!
真的假的?假的,掌单阿和的嘴;真的,怎么办?
大家一时不知道是该相信还是不相信。
过了几天,单阿和又有新举报:瘫眼疤把潘姨的箱子,在半夜里一只一只地拎出去了。
这还了得!周家人本能地义愤起来也要跳将起来。
且慢。为官时,周福清是两袖清风的廉官,除了公务员那一份固定月薪,也没贪下额外财产。后来,他又入了狱,被开除了公职,连工资也没了。要不是绍兴老家还有些田产,他的妻儿老小可能都要组织丐帮了。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曾经的朝廷命官总不至于连个螺丝钉也没留下。虽然不多,他也遗留了一些古玩玉器。周家人厚道,想想这许多年来,一直是潘姨潘大凤在照顾老爷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就把那有限的遗产装箱全都给了潘大凤。
既然遗产已经进行了分割,那一只一只的箱子也就成了潘大凤的私人物件,跟周家无涉。既然是私人物件,那她还不是要怎么着就怎么着,送人、当了、卖了,哪怕是埋了、一把火烧了,都是她的自由,旁人管不着。
谁也不好说什么,也无权说什么。
箱子搬完了,潘大凤随她的箱子,可能还有那拎箱子的瘫眼疤,一起走了。不告而别。
这样身份的一个人,是随着男人的存在而存在的。男人不在了,她的走,也就像刮风下雨打雷吃饭睡觉那般自然。蒋氏什么话也不说,只把潘大凤和周福清住过的那间房锁了起来。她的理由是,如果潘姨回来还住在这儿,如果她不回来了再另作打算。不知为什么,她感觉潘姨会回来。她就像一个慈爱的母亲永远为远行的儿女保留着一份只属于他(她)的私人空间。看得出来,她早已把潘姨当做了自家人。她有做“大”的气度。
一晃一年过去。有一天,潘大凤突然回来了。
蒋氏问:“潘姨,你好久没有回家来了,也没有讲一声,你到哪里去了?”
潘大凤答:“我是活门子(意思是‘没有卖绝’),娘家是可以走动的。”
回娘家了!这是出嫁女人最渴望回的地方,那里有温暖是真正的港湾。可是潘大凤这么回答,蒋氏感觉很奇怪,她一个被卖来卖去的孤苦女人,还会有娘家?有娘家依靠,又怎会被卖来卖去?蒋氏也不掩饰自己的不解,直接问:“你有娘家?可是,你娘家不在绍兴呀!难不成你回了趟北京?”
潘大凤无语。
走就走了,周家人也没有举棒持刀地一路追杀,她为什么又要回来?
晚饭后,当着全家人(包括来做客的周氏家族的周芹侯叔祖)的面,潘大凤说:“我想走。”她没有说她要到哪里去。谁也不问。
蒋氏也不问,只问:“潘姨,你当真想走?”
“是的,我想,还是让我走吧!”
“那么,也好。”
走和不走的问题,在这里,只这样你问我答两个来回,就解决了。很干脆。不过,若要把这个“走”只理解为拍拍屁股抬腿就走,那就错了。要不然,已经走了的潘大凤为什么又要回来呢。她向蒋氏提了一个要求:
“我想要一张纸,证明是你让我走的。”
原来如此。她要为她的“走”找一个堂皇的理由,她要走得名正言顺。她是个有身份的人,尽管她的身份不过是个买来的姨太太而已,但那也是身份。她那样的身份意味着她不是自由身,说好听点儿,她是周家的人;说得不好听,她是周家的东西。周家的东西,你瘫眼疤怎么能说拿走就拿走-不消说,她是跟瘫眼疤走的。如果日后周家人追究起来,一纸诉状告到衙门,指控你一个拐骗妇女罪,百分之八百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肯定的,当初潘大凤不告而别的时候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她肚里的那点墨水,哪会有什么法律意识。瘫眼疤应该也如此。后来,是他们自己有了觉悟,还是得高人指点,那就不得而知了。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是在周家人还没有动怒没有萌生告状念头之前,她及时回头补办手续。
蒋氏既然很大度地放潘姨走,也就不会故意设卡立绊不给潘姨开证明。正好周家叔祖周芹侯在座。蒋氏请他代笔立个字据。周芹侯也乐意代劳。蒋氏就唤鲁迅三兄弟的母亲鲁瑞:“瑞姑,拿笔墨纸砚来,为芹侯叔磨墨。”
很快,周芹侯写好了两张字据。
第一张是以蒋氏的名义写的:
主母蒋谕妾潘氏,顷因汝嫌吾家清苦,情愿投靠亲戚,并非虚言,嗣后远离家乡,听汝自便,决不根究,汝可放心,即以此谕作凭可也。
宣统元年十二月初八日,主母蒋谕。
代笔周芹侯押。
第二张是以潘氏的名义写的:
立笔据妾潘氏,顷因情愿外出自度,无论景况如何,终生不入周家之门,决无异言。此据。
宣统元年十二月初八日,立笔据妾潘氏。
代笔周芹侯押。
之后,周芹侯将字据上的内容像话剧演员在舞台上念台词一样-以示严肃庄重-一字一句抑扬顿挫地念给在座的所有人听。念完后,他问大家,这样写可以吗?可以不可以,还不是潘大凤说了算,她满意认可才行。这字据只对她有意义,对旁人,比如说鲁瑞,一张破纸而已,只能用来当手纸。潘大凤很仔细地又把字据上的内容看了一遍,然后说:“好的。”
关于“走”的手续,就这样风平浪静地办妥了。妻也好,妾也好,在这件事上表现得都很平和很遵秩序很守礼仪。
到底是大户人家啊。
当夜,潘大凤又住进了她原来和周福清同住的那间房。房子封存了那么久,如今又为它的主人敞开,只是物是人非。旧的被褥当然是不能用了,蒋氏特地嘱咐用人换了一床新的-她的确很善待丈夫的女人。或许在她看来,潘小妾也很无辜。她不跟无辜的人过不去。
第二天,潘大凤和周家人一起吃了早饭,然后回房收拾了一下,出来,走到蒋氏面前,低声告别:“太太,我走了。”说完,她走到周福清的遗像前。望着遗像里曾经的丈夫,她一下子哭了起来。她边哭边说:“老爷,我走了啊。谢您的恩典,我永不忘!”
他对她有恩典吗?我们也许认为没有,但她认为有。买她而收留她,是恩典;让没有生过孩子的她做前妻遗留下来的儿子的母亲,是恩典;让她陪着坐了八年牢(虽然一个在牢里,一个在牢外),是恩典。她就是这么认为的。可怜吗?可怜。
即便有恩典,也没有感情。这她不得不承认。所以,她哭得更凶了,连蒋氏不免也要落泪。哭过,潘大凤又一次对遗像周福清说:“老爷,我走了啊。”边说边跪了下来,狠狠地磕了一个响头。
擦干心中的血和泪痕,潘大凤离开了周家。就像字据里立下的誓言,她终生未再入周家之门。周家人从此也再没有她的音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