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一枚鸡蛋最明智的办法说不定是,根本别去煮它。爱泡酒吧的老手会向你证明,一枚草原生蚝(……参见第103页之注)便能迅速令人恢复元气。你是宿醉也好,或仅仅是疲倦也罢,只要吞下一枚加了少许牛奶或雪莉酒打散的生鸡蛋,立时三刻便会觉得自己比较像个人了。(我的两个孩子很喜欢吃一种能补充体力的点心,就是在黑面包上先抹一层蛋黄,再撒上不少红糖。)
有位生化学家曾对我说,蛋每多煮一分钟,在肚子里就得多花三小时去消化它。果真如此,光是想到一颗普通的三分钟水煮蛋,竟会让胃在那儿抽呀磨呀,劳动九小时,便让我忧心忡忡,而野餐时大啖魔鬼蛋的往事,似乎也变得教人头皮发麻。
要是就算用了最高明的手法来掩饰生蛋的滋味,你照样拒绝生吞鸡蛋,那么最简单的鸡蛋烹调法便是用水沸煮。说实话,应该是不去沸煮它,因为"用水沸煮鸡蛋"可是大错特错的讲法。
有好几种办法,可以不必沸煮鸡蛋,而把蛋煮得熟透,却依旧柔嫩,且几乎和生蛋一样好消化。
有个相当不错的法子就是,先用冷水冲洗鸡蛋,以防煮破蛋壳,再把蛋轻轻地抛进微滚的水中用小火烹煮,想煮多久,便煮多久。以此法煮蛋,所需时间相当于用热得冒泡的沸水来煮,蛋一样很快就熟了,而且剥掉壳以后,得到的会是一枚烹法较得当的鸡蛋。
另一个法子,亦即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把蛋放进小锅中,用冷水盖过蛋面,以大火煮,等水一开始冒泡,蛋就煮好了。如此煮出来的蛋,比用热水煮的蛋来得嫩,因为整枚鸡蛋都承受到温和的热力,而用热水煮蛋却会让最靠近蛋壳的部位,一下子便熟了。
我至今仍未见过自冷水开始煮蛋,而把蛋煮破的情形,不过有些人煮蛋以前,会想也不想便在蛋壳上刺一个小孔,以防蛋液外流或蛋壳破损。
(如果你在参考生化学家的说法,思考过全熟的水煮蛋得花上多少小时,甚或多少天才能消化以后,还是想吃,请由冷水开始煮蛋,等水开始冒泡便熄火,把蛋留在锅中,待水变冷时才取用。蛋会很嫩,而且比较不会引发噩梦。)(容我说句小小的双关语,这法子有"破绽",自我怀抱乐观的精神,写下上面这段文字以来,便发现如此煮出来的蛋,往往不好剥,剥壳时会把一半的蛋白也顺便剥掉,哼!)
要是你一心以为,只有毛头小娃才吃连壳煮的蛋,或者打死也不承认经巧手煮熟的鸡蛋,用小匙舀出蛋壳后,置于杯中,以盐和现磨的黑胡椒适度调味,再加上一大团牛油,配热吐司一起吃,可能会给人至福之感,那么水煮蛋就绝对不是适合你的一道菜。不妨烧热一只长柄浅锅或耐热碟,丢进一小块牛油,荡一荡(牛油最好留在锅底,好吸收来自蛋的热度而融化),或者加些培根油脂或尚可的食用油。(我想必是受了战争影响,一时糊涂了。前一阵子,我才请一位厨子走路,此人竟用我最好的橄榄油煎蛋。那些蛋、那油、整间屋子,最后是那位厨子,全都变得滑溜溜的,教人受不了。)等油看来已经很热了,将一两枚新鲜鸡蛋打进锅中,接着--这可是个秘诀--立刻熄火,紧紧盖上锅盖,焖上三分钟左右。如此蛋会柔嫩而不生,配吐司和咖啡,或来份沙拉和白葡萄酒,当做正餐,实在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