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贯反应不算慢的,但他这样一笑,我就说不出话来了,语言早像畏光的小动物,哗一下四散奔逃,追赶半天就拎出来这么一句:“你,你去哪儿啦?”
“换了个地方而已。”沈思博示意我看寝室楼门房边的荫凉处,然后他退一步打量我,问道,“你刚走路样子很怪,怎么回事,扭着了?”
“我刚摔了一跤。”
他敛起笑容:“那还跑?”
“我怕你有事走开了。”
刚刚我在寝室换衣服的时候,谢端大概还是挺不好意思,问:
“要不我到阳台跟你男朋友说,让他别急,稍微等会儿?”
“哪儿啊,他是邻居家的小孩儿。”我一面扣扣子,一面往穿衣镜里看了自己一眼,神色挺自然的,脸也没红,“别麻烦,我马上就好。”
“不麻烦,应该的。”她还是跑出去,回来,样子怪不安地说,“他好像,不在那儿了。”
我一听着急了,那时候没有手机,错开还能不能及时碰头,是有一定偶然性的。于是就这么的,我以最快速度跑了下来,右脚有根筋到现在还在一抽一抽地痛。
沈思博听了我的话,不做声,接着笑了一下:“你真是,怎么这么……”
我等了又等,心想你做完形填空呢?话都不肯说完整:“什么?”
他走在身侧,看我一眼:“自己反思。”
我不知道说什么,只能耸耸肩膀,我对别人又不会,反正全天下,只有你一个沈思博。
这些话我没讲出来,彼时氛围已是韵脚完美的词,何必去旁逸斜出——我当他一切都明白。
对我来说全天下独一无二的沈思博,他有着细瓷般秀美的五官,看人的时候,眼神像水一样温和清澈,在他之后我开始注意男性的唇,却再也没见有过那样的线条完美,轻薄而柔润,同时有些微不知缘何而起的苍白——就是这么个清秀的男孩子,真疯起来只有我看得见。有时用自行车带我去学校,我说你可不要骑太快,他说,没问题。
然后就蹬得风驰电掣,大弧度转弯,每个路口都要试着在红灯熄灭前闯过去。
我其实安心极了,却故作恐慌地把他的衣角捏在手里:“慢,慢——有交警——有车——”
“我在前头挡着你呢,怕什么。”他背对着我,特别笃定的说,“要有事也是我先。”
“切,那要是后面的车呢?”
“你让他们追一个试试。”下坡时他也不捏刹车,就这么直冲下去,风迎面而来,伸手就能感觉它们从指间顺溜地过去,柔滑的质感和水流一般的浓度,像划开一泓小清泉。
当然大部分时间,我们是各自骑车一起上学。一到地方,我们就相互不搭理了,他是他的小绅士,我是我的女干部,那是个男女生邦交不怎么正常化的年代。
我和他具体在几岁上认识,已经无证可考,只知道他出生头五年,沈伯伯在外地当兵,父子相聚的时间不会超过五十天,到了后来沈伯伯转业到地方,被安排进城建局,他们一家人才搬到这个大院里来,享受团聚的好时光。
从我记事起,我们两家关系就不错,就连骑自行车这个事,还是他爸爸教会我的。我十来岁学车的时候,怎么都学不会,爸妈也没有空,或者对这种小事懒得上心。还是沈伯伯下了班,闲来无事,扶着我或是沈思博的车后座,一圈一圈跟着遛,再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悄悄放手。
沈伯伯人很风趣,又耐心,我们俩都几乎没怎么摔跤就学会了。小孩子对某件事物刚上手时,瘾总是不得了,我和沈思博酷热当头时,骑车在院里绕来绕去,小神经病一样,也不觉得疲倦。我胳膊晒得发红,接着脱了皮,很多年过去,都一直没能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