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七 游牧生涯(2)

单车走西部 作者:秦二天


地当中一张方桌上摆着几只杯子,一侧靠围墙供着佛像,旁边有涂着花纹的红漆木柜。天棚中央有圆形的孔洞,看得见垂暮时分的深蓝天空。

旁边的一輪包用作储物仓兼厨房。一方用土垒成的灶上,那只水壶呼呼冒着白气。我闻到一股奶茶香气,在兴和喝过的。

老人进屋拿了杯子,倒了奶茶给我。我连连道谢,想起他听不懂,又微微鞠了几下躬。老人笑了,夕照中的面孔如经年的铜器暗暗泛着有质地的光彩,他笑着摇了摇头,“哈麻古日”。他在说不用客气,我想,一定是的。

老人朝羊群走去。他将羊赶到栅栏一角,猛然出手,抓住一只羊的后腿,再两手并用,用绳子捆上羊的四蹄,扛了过来。可能是要宰羊吧。羊肉谁没吃过,但为了招待我屠宰掉一只活蹦乱跳的绵羊这让人于心何忍。转念一想?如果自己也逮了只野兔或黄羊,不也得经过这道程序才能吃到嘴里么?况且羊肉本就是草原牧民的主要食物,人家也不一定是专为款待我呀。我端着奶茶,大气不敢出一下,看了屠羊的全过程。

场面达到C级恐怖,我默默地为那只羊超度,愿它来生做一头雄狮,高踞食物链顶端,不受我等灵长类动物欺凌。

当热气腾腾的手扒肉端上来,我立马忘记了那只绵羊受难时的痛苦。手扒肉早已吃过,然而眼前这样的规格还是第一次见,盆里只有三四块肉骨头,然而每块足有西瓜大小。老人拿给我一只小刀。又拿起一只大铝壶,向我面前的木碗倒个满满,能闻得见又酸又膻的气味,定是奶酒。他给自己也倒了一碗,并示意让我端碗。为了表示我的爽快,我端起碗来,一饮而尽,这东西居然有股甜味。正在回味着,又一碗酒倒好。干!我主动举起碗说。老人笑了。喝下三碗后,他便不再催着我喝了。

渐渐地,脑袋开始发飘,眼前的一切亦真亦幻,突然觉得这一切都有趣极了。我一把拎过酒壶,将两个碗倒满酒。“敬您一碗!”老人欣然喝下,接着给我倒了一碗。

酒已满沿,我想起还没互通名姓。“秦二天。”我拍拍自己胸口。“秦朝的秦。二,”我伸出两指,在老人面前晃了晃,“呶,一二的二。天,”我向天窗外指去。

老人突然脸色一沉,拉下我的胳膊,说了一通蒙语,好像在指责我。我做错什么了么?

包里已经黑下来了,他站起身划着火柴点亮柜子上的煤油灯。

酒似乎一下醒了,我默然坐着不知所措。老人将凳子向我拉近了些,伸出一根手指,“腾格尔”,又摇摇头“不勒怀,”拍拍我的肩膀,“奥斯乐得喇,秦二天”。

他在叫我的名字,我有点惊异,点点头。“丹巴,丹巴。”他指指自己。

这个丹巴老头,真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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