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辆黑色福特敞篷车,轻巧的车篷拉上了。我探头往车里看时,多洛雷丝·冈萨雷斯顺着皮椅向我这边靠过来。
“你来开吧,阿米哥,我一向不爱开车。”
杂货店的灯光照到她的脸上,她又换了衣服,不过还是一身黑,只是里面的衬衫是火红色的,外面是长裤配上一件颇像男式休闲夹克的宽松外套。
我斜靠在车门上。“她怎么没打电话给我?”
“她没有办法,她没有你的号码,而且时间不够。”
“怎么说?”
“她只能趁那人离开房间时偷偷打给我。”
“她从哪儿打的?”
“我不知道街道名,不过我找得到房子,所以我才得来接你。上车吧,得赶路。”
“好吧,”我说,“不过也有可能不好。年纪大又得了风湿,我现在凡事都很小心。”
“老爱耍嘴皮。”她说。
“能耍的时候我就耍,”我说,“我只是顶着一个脑袋瓜的普通人——这脑袋瓜有时候会惨遭不测。所谓的有时候往往就是这样开头的。”
“今晚我们上床好吗?”她柔声说。
“这问题也是没有固定答案的。也许不行。”
“保证你不会浪费时间。我不是那种皮肤假得你可以在上头擦火柴的金发娃娃,像那种干过粗活的妞们一个个手脚粗大,膝盖突出,至于胸部嘛,啧啧,真是不提也罢。”
“就半个钟头,”我说,“我们先把上床的事放一边。这玩意儿很棒,跟巧克力圣代一样,不过有时候我是宁可撞墙也不上床。我看我现就想撞墙了。”
我绕过车头,坐到方向盘后,发动引擎。
“往西走,”她说,“穿过贝弗利山,然后开下去。”
我松开离合器,滑绕过转角,往南开向日落大道。多洛雷丝又掏出她的褐色长香烟。
“你带枪了吗?”她问。
“没有。带枪干吗?”我的左臂内侧紧压到套在肩带上的鲁格枪。
“或许最好不要。”她用那把金色小镊子夹住香烟,然后掏出金色打火机点火,亮在她脸上的火光好像被她无底的黑色眼睛吞没了。
我向西开上日落大道,陷身于三条像是赛车场的车道间,一个个驾员仿佛驶漫无目的地开着他们的坐骑一路狂奔。
“韦尔德小姐有什么麻烦?”
“我不知道。她只说出了事,她很害怕,需要你在旁边。”
“你不会编个像样一点的故事吗?”
她没搭腔。我停在红灯前,扭头看她,她在黑暗里啜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