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幸而奢华的航程(2)

香港史 作者:(英)弗兰克·韦尔什


在18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广州不但是现代贸易市集的中心,也是中国商品的出口渠道。洋人对糖的需求不再那么迫切,因为已经有了较近的替代产地,英国最重要的糖产地竟然是威廉·科提恩的巴巴多斯岛。丝绸、紫花布、陶瓷、纸张以及大黄(主治便秘)等药材和香料都有需求。进口发展缓慢,支付手段依然像威忒时代,一样完全使用现金。买卖交易受到严格控制。私人商行被禁止,交易货物种类十分有限,交易要由授权的人员在指定季节进行,同时必须遵守各种五花八门的规矩。“户部”(在广东话中,“户部”是“粤海关府”的略称)掌握实权,“粤海关监督”之职设立于11世纪,其职权范围日后有所改变和扩大。户部属于中级官僚,历来由满族人把持,任期3年,户部的社会地位远远低于中华帝国最高官僚之一的两广总督,甚至位列广州知府之后。然而,总督与知府等杰出的绅士通常是传统的汉人学者型官僚,他们薪俸有限(按照现代计算方法,知府的正式俸禄与他们获得的 客气地说是不合法的 其他收入的比例为7%对93%),因此,他们的安逸生活有赖于户部的努力。户部热衷于大肆搜刮,因为他们为获得这个官职,花费了大把金钱,务必在任期之内捞回来,任职头一年赚回购买官职的花销,第二年捞的钱满足上司索取的“规礼”,只有第三年的收入才可以装入自己腰包。15从理论上说,中国的海关税是逐一登记的,但现实中总是收得越多越好,上缴北京越少越好。据估计,1834年,怡和行老板伍秉鉴拥有资产2600万银两,不仅是中国最富有的商人,也是当时世界罕有的巨富。

户部的保护伞之下,是商人的行会组织“公行”,公行越来越严密地组成“他(户部)管理对外贸易的工具,其严密程度 自罗马帝国鼎盛时期以来无出其右者”。16只有公行商人才准许向洋人出售货物,每一艘抵达广州的外国商船,都必须通过行商进行贸易,行商28成为公认的船只和水手担保人,他们负责满足船长和船东的各项要求,保证水手举止适宜。商人的基本地位取决于他们在中国等级制度中的地位,但每一个“行”或商号的首领被授予最低的九品官阶,还有权在姓氏之后加上表示尊敬的字眼 “官”。这项荣誉有时候是高价买来的,为了巨额贸易和垄断地位,公行商号要承担很大责任。最终,公行商人“不仅决定价格,出售货物,保证纳税,约束外国人,与外国人谈判,控制走私,出租房屋,还不得不管理银号业务,充当翻译,赞助民团和教育机构,并给大大小小的官员呈上五花八门的礼物和捐赠”。17

19世纪,一些行商确实非常成功;浩官行商除了本名与行名外,还有一个对外通商的商名,商名一般通称某官,一则系一种尊称,且一般行商大多捐有官职。自道光13年至鸦片战争期间,担任公行总商的是怡和行的老板伍秉鉴,他的商名即为伍浩官,在外国文献中,怡和行的老板代代都叫Howqua,即“浩官”。 译注是最著名的行商,估计其净资产达2600万元之巨,这笔财富足以使之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不过,正如老话所说,机会越多,风险也越大,其他行商不论在买卖上还是官方影响上大多境遇不佳。行商一旦经营失败,往往会破产,经常造成相当大的损失,他们很可能被流放到遥远而不舒适的地方。有人宁死也不愿面对这种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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