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人这辈子得过得低调,但凡你要干点众人瞩目的事情出来,甭管好事坏事,一不小心就会给憋成了祥林嫂。挺不要脸地说一句,我也干了点颇受人关注的事,于是,以下这个开场白在从2009年2月开始以后的日子里,被重复了无数次:
“那是在2008年圣诞节的前夕,那天傍晚,我正走在南京东路上,也忘记了当时想要干点啥,突然就接到了罗妈打来的一个电话,叫我把手上的事都放放,报社可能要派我跟张源出去。”罗妈叫罗学勤,是我们部门主任。我们原本是一个二线采编部门,叫做文艺部,一般情况下,别人一听我这么说,都立马恍然大悟:“哦,你就是传说中的狗仔队吧?”
在这里还要声明一点的是,某本杂志在采访我们后发表了一篇文章,如此写着:“当时曾玉正和他的妻子漫步在南京路上。”类似情况在我梦中出现过很多次,而且地点绝不仅限于南京东路,但是“曾玉的妻子”这种东西我还真没见过,既然人家这么写了,我强烈要求这本杂志严格履行他们的承诺,为我配上一个妻子。
回到狗仔队的问题。听到这种评语我真不知道该说啥。一方面,我还确实当过传说中的狗仔队,并且当年和香港同行一起转战南北,拍摄了很多惊世骇俗的照片。我一直都想找个机会给狗仔队正名,今天天气不错,我觉得是时候了。
其实从职业精神来讲,狗仔队是所有记者中最强悍的,可能也就战地记者以及深度调查记者能有的一比。港岛某周刊曾经拍摄到过某明星行夫妻之事的片子,后来当时执行的同行跟我说,那次他们找到了一个离俩人寓所足有1公里的一个天台,两个人在上面架起相机,搭载了一支专门从适马定做,焦距长达1700MM的镜头,足足守候了近一个月时间,终于拍到了这组照片。而另外一个例子是,陈凯歌在拍摄《无极》的时候,现场剧照被曝光。他们根据拍摄角度,找到了两个狗仔队所藏身的屋顶,此时伊人已去,空留了一堆方便面盒子、军大衣,还有几堆……嗯,对的,就是阿拉蕾喜欢拿树枝挑着玩的那东西,螺旋形的。
当然,狗仔队名声不好,自身也有原因,什么是该跟的,什么是不该跟的,个人心里得有把秤。不过这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东西,所以就跳过了。
还得说一下,下笔三句,离题万里,这是我写作惯性,大家得适应……
话说接完了罗妈的电话,我心思就活动开了,“要派你跟张源出去。”这个“出去”二字玄机太多了。你们看看,这就是领导艺术。为什么不是出差?为什么不直接说明地点?事由?为什么是我和一个国内部记者搭档?为什么一个会在明年年初进行的采访会让我提前这么久就放下手里的所有事情开始准备?这种事在新闻晨报几乎是没有先例的。而且当时我正在筹备报社一年一度的嘉年华,自进报社以来,就没有一年逃掉过主持,到底会有啥大事?
2008年底,能有什么大事?索马里海盗不停劫持来往船只,导致中国派出军舰远赴亚丁湾护航。这段时间也就这个事算大的了。
“张源,没准会派咱俩去索马里。”我不知道怎么着就冒出了这个想法,拨通了张源电话。
“扯吧,怎么可能?”
“刚刚接到罗妈电话,没说清楚,但是我就这么感觉。”
“那就等着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