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写历史越来越困难。我就象自幼学拉小提琴,可是到了三十五岁别人突然给我一架钢琴,命令我象克拉威尔演奏能手那样生活,理由是“钢琴也是音乐”。我已经学会了某个领域的技巧,却必须从事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工学会了某个领域的技巧,却必须从事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工作。我所学的是借助一种明确建立的秩序观察过去发生的事情,即由皇帝、国王、大公和总统在众议员、参议员和财政秘书辅佐下较为有效地管理的国家。而且在我年幼的时候,上帝仍然是大家心目中掌管一切的万物之尊,必须不失礼节地崇拜才行。
后来开战了。
旧秩序被打翻在地,皇帝和国王被废黜,负责的大臣被不负责任的秘密委员会取代,在世界许多地方,天国的大门被不经议会同意而颁布的敕令关闭了,一个已死的经济学雇佣文人被官方认做古往今来所有先知的继承人。
当然所有这些并不会长久,但却使文明再过几世纪才能赶上来,而到那时我早就不在人世了。
我必须充分利用现有的一切,但这并不容易。就拿俄国的情况来说吧。大约二十年前我在这个所谓的“圣地“住了一段时间,那时我们得到的外国报纸中总有整个四之一的篇幅被涂抹的漆黑一片,技术上称之为“鱼子酱”。这次涂抹是为了擦去一些内容,因为小心翼翼的政府不愿意让心爱的臣民们知道。
整个世界把这种监督看作是“黑暗时代”的复苏,令人难以容忍,西方伟大共和国的人保留了几份被涂有“鱼子酱”的美国滑稽报纸,给本国老百姓看,让他们知道远近闻名的俄国人实际上是落后的野蛮人。
我是在较为开明的社会环境中长大成人的,这个社会信仰米尔顿的格言:“最高形式的自由是按照自己的良心自由地了解、自由地阐述和自由地辩论。”
正象电影上描述的,“开战了”,于是我看到过去的时代,《神山布道》被宣布是德国的危险文件,不允许在千百万王国臣民中流传,编辑和印刷商要是出版了它就会被罚款或坐牢。
鉴于这些,似乎放弃研究历史,搞短篇小说或经营庄园更明智些。
但这是服输认栽,我要坚持自己的工作,尽量记住在秩序井然的国度里,每个正直的公民都应该有权表白、思考和陈述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只要不干涉他人的幸福、不破坏文明社会的礼仪和不违背当地警察局的制度就行。
当然,这使我备录在案,成为所有官方出版审察的敌人。依我之见,警方应该追查的倒是那些为了私利而印刷的色情杂志和报纸。至于其它的,谁愿意印什么就由他去印吧。
我讲这些并不是说我是理想主义者或改革家,我很讲实际,最憎恶浪费精力,也很熟悉过去五百年的历史。这段历史清楚地表明,对文字和言论的任何暴力压服都没有过任何益处。
胡言蠢话就如同炸药,只有放在狭小密封的容器里,再加上外力的打击,才会产生危险。如果放任一个可怜虫去讲演,他至多只能招来几个好奇的听众,他的苦心只会成为大家的笑柄。
同一个人,如果被目不识丁的粗鲁的地方长官戴上手铐,送进监狱,再判处三十五年的单独囚禁,那他就会变成大家同情的对象,最后还会被誉为烈士。
但是要记住。
既有为好事献身的烈士,也有为坏事送命的亡命徒,后者手段狡猾,人们无从知道他们下一步要干什么。
因此我主张,由他们去说去写吧。如果说的是至理名言,我们就应该知道,如不然,也会很快被忘记。希腊人似乎意识到了这一点,罗马人在帝国时代之前也是这样做的。但是一俟罗马军队总司令成为帝国半神半人的人物、成为朱比特的远亲、远远地离开了普通民众,一切就部改变了。
“欺君犯上”的滔天罪名被炮制出笼。这是一桩政治罪,从奥古斯都时代到查士丁尼当政时期,许多人仅仅由于上谏直言稍有冒犯,便被投入监狱。但如果人们把罗马皇帝束之高阁不去搭理,也就没什么谈话题目可忌讳了。
到了教会统治世界的时候,快乐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耶稣死后没几年,善与恶、正统与异教之间便有了明确的分界线。一世纪后期,圣徒保罗在小亚细亚的依弗索斯附近周游了很长时间。那个地方的护身符和符咒是闻名已久的。保罗四处传教,驱逐魔鬼,获得极大成功,使许多人承认了自己的异教错误。作为忏悔的象征,人们在一个晴空万里的一天,带着魔法书聚在一起,把价值一万多美元的秘密符咒付之一炬,你在《使徒行传》第十九章可以读到这些记载。
不过这完全是出于忏悔罪人的自愿,《使徒行传》上并没有说保罗曾经禁止过其他依弗索斯人阅读或藏有这些东西。
直到一个世纪以后,才迈出了这一步。
依弗索斯城的一些主教发出命令,凡载有圣徒保罗的书都是禁书,忠诚的信徒不应当阅读。
在以后两百年中,被禁封的书籍很少,因为问世的图书也寥寥无儿。
但是尼卡会议(三二五年)以后,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对文字的审查随之成为教士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某些书是绝对禁止的。还有些书则被称为“危险品”,并有警告说,阅读这类书的人都要冒身家性命的危险。作者在出版作品之前,最好还是先获得当局的批准,以保平安,这形成了一种制度,作者的手稿必须送当地主教审批。
即使如此,作者也不总能担保著作可以久存于世。这个教皇宣布这本书无害,而他的继承人却会宣布它亵渎不正派。
不过总的来说,这个办法倒也较为有效地保护了撰写人免于与自己在羊皮纸上的作品一起被烧为灰烬。那时的图书还靠手抄相传,出版一套三卷本需要五年时间,所以这项制度甚为奏效。
然而这一切都被谷登堡的发明改变了。他的别名叫古斯弗雷什。
从十五世纪中叶以后,有魄力的出版商在不足两星期内便可以出版四百至五百本之多的图书,在一四五三年至一五○○年的暂短时间内,西欧和南欧的读者竟获得不下四万册不同版本的图书,这相当了当时较大的图书馆历代积累的全部藏书。
图书数量出乎意料地迅猛增加,使教会忧心忡仲。明知一个异教徒在阅读自抄的《马太福音》,却不能轻易逮捕他,不然的话对拥有两千万册编辑整洁的图书的两千万异教徒又该如何处置呢?他们对当权者的思想构成了直接威胁,看来必须指派一个特别法庭审查以后所有的出版物,决定哪些可以出版,哪些永远不能见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