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连环凶案的推论(1)

终极审判 作者:名曲


东府花园建筑工地发生的案件被定名为“10·4凶杀案”,侦破工作由白云清具体负责。为了工作方便,专案组仍设在市中分局刑警大队。10月5日上午,从市局和市中分局抽调的人员集中在一起,召开了专案组的第一次会议。

虽然昨夜只休息了几小时,但白云清仍精神抖擞。他简要地向大家介绍了案件情况后,分析道:“寻找尸源,确定被害人的身份,是我们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死者衣着高档,说明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从他只随身携带了一串钥匙,并没有携带手机、银行卡等贵重物品看,他可能是在晚饭后外出散步时遇害的;从他吸苏烟,以及带着印有蓝天酒店打火机的情况,推断他经常出入高档场所,这与第一点能够相互印证。另外,在被害人的体内我们查出有乙醚的成分,推断有熟人作案的可能。从作案现场和凶手的作案手段分析,被害人可能与建筑行业有关系。”

说到这里,他习惯性地停顿了下来,静静地观察着专案组其他人员的表情,准备听取不同的意见。

“也许他并不是在散步时遇害的。”有人提出了不同意见,白云清示意他继续。

“被害人的年龄在四十五至四十七岁,也许他并不习惯使用银行卡,但是一般人都会使用手机,而且机不离身。所以,不排除是凶手在作案后将这些能够证明死者身份的物品带走了。”

这时,又有人说道:“凶手在作案时虽然使用了乙醚,但只能说明他是有备而来,不应得出是熟人作案的唯一结论。法医检验的结果表明,被害人并不是十分强壮,他被人强行迷倒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经过大家的讨论,专案组最后确定了调查的初步意见:一是在全市范围内排查失踪人员;二是从汽车钥匙入手,通过车辆找人;三是到蓝天酒店和有关的建筑企业走访排查。

会议结束前,冯柘发给每人一张电脑制作的画像。白云清解释说:“这是技术处采用颅骨复原面貌技术制作的被害人模拟像,大家在调查时可以作为参考。”

寻找尸源的工作并未出现警方所设想的困难。在对案发地所在企业天马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走访时,公司董事长的秘书倪英一眼就认出画像上的人正是公司的老总陆梵。很快,在离案发现场不远处的一个僻静的小巷子里,也找到了陆梵的别克轿车。

“被害人叫陆梵,是市天马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今年四十七岁。妻子刘玉萍,四十三岁,是天马公司的财务主管。女儿陆国丽,二十二岁,现在北京一所大学读书。儿子陆峰,今年只有八岁。”在查明被害人身份后,白云清专门向局长万子明作了汇报。

“10月4日晚,陆梵与市建委主任侯化成、建行行长孙浩等人一起在蓝天酒店就餐。饭后,陆梵独自驾车离开,当晚十点三十分被害。”白云清简要地汇报了案情。“但是,从陆梵八点十分左右离开酒店,到十点三十分被害,期间有两个多小时的空白,这段时间他在什么地方,与什么人接触,现在还不清楚。”

一直静静听着白云清汇报的万子明局长,这时插话道:“与他一起吃饭的侯化成他们也不清楚吗?”

白云清答道:“他们说,大家只是利用节假日在一起简单聚聚,因为晚上都还有活动,所以饭后就各自离开了。酒店的服务员也证实了这一点,而且饭后是陆梵结的账,用的是信用卡。据陆梵的妻子刘玉萍讲,案发的当天下午,陆梵曾专门安排她往卡里打进去二十万元。可是这张信用卡,我们却一直没有找到。”

“二十万?”万子明皱起了眉头。

他的意思很明显,白云清立即答道:“刘玉萍说,她并不知道这笔钱陆梵是准备干什么用的。以前,也曾有过这种事情,都是为了公司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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