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起从什么时候就懂得了那个道理,大自然可以治愈我们心灵的创伤,尤其是爱情所带来的那种伤。就到海边,到自然中去吧,既然前人们都是这么做的。
十六那年,就是利用暑假一个人去了北戴河海边。古人诚不欺我,疗效果然显著。在十六岁的日记中我这样写道: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海,那种感觉完全是一种超脱,海面很平静,在它面前,所有的困扰和痛苦都已算不得什么了。我觉得自己心中也一直有这么一片海,我真正的生活在这里,这是我一直以来期待的向往的我要去的地方。海面上,阳光片片闪耀,海风夹杂着略微的腥味轻轻吹拂脸庞,心中淤积的东西就那么一下子消失了。生活毕竟是美好的,那些姑娘,老人,孩子,都那么开心,他们在各自的生活中也许像我一样充满了烦恼,甚至痛苦,可他们现在却那么欢乐……”
在海滨,偶尔会想起那个女孩,想想也许她会打电话给我,却找不到我。觉得挺好玩。心里想着点什么人什么事的古怪心情挺好玩。
有一个黄昏,我独自在海边漫步。赤脚踏在发热的细砂上,身体沐浴在霞光中。海边的人不多。黄昏的暮色越来越浓,使得海天相连,难以区分它们的边界。这时候突然看见一个女孩独自站在海边,向远处眺望。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衣裙,赤着脚。海风吹动她的裙摆,显出她颀长的双腿的轮廓。她一动不动向着海的远处眺望,显得孤独,美好。我觉得那情景似曾相识,是在梦中?还是在多年前第一次来海边?我站在那个女孩十几步开外,也向着她目光延伸之处望去。
那一刻,突然觉得生命如海一般浩瀚辉煌,生命也如海一般平淡而安详。是了,以后就让自己的生活像这样顺其自然吧。
在我十六岁那年的海边日记中还有这样一句话:“毕竟还要回到自己的生活中来,一回来,那些已被甩掉的烦人的事又接踵而至了……”
21
回来以后,我继续试图写那本我梦想中的书。那年夏天,真是一个热得叫人喘不过气来的夏天。本来就烦燥,又赶上了外面的马路正在翻修,尘土飞扬。我看着路上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人与车,觉得实在不适合写作。
坐在黄昏时的屋里,我信笔在一张白纸上写着字。神志清醒时,我发现我写下了,香烟,文学,青春,爱,信心,生活等字样和一幅勾勒着线条的女孩的脸。
那都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东西。每当我有了香烟,我就会信心十足。但我想我不能只有这几样东西。我犹豫地又接着写。又写了那个女孩的名字,随之又划去了,再写上,几次三番。我拿不准她应不应该和上述那些名词并排。
我有点害怕了。我觉得我老了。从前,无论是面对冰雪聪明还是貌若天外飞仙的等等等等的女孩,我都没有这样过,如果我还是一个未来正无限向我招手的孩子,我怎么会那么在乎一个女孩呢?管她是有思想还是有身条,还不都是转脸就忘,隔一夜就敢写成陈年往事。莫非我二十几岁就人到中年了?
青春如此早谢。
我又何必坚挺?
22
我被一本爱情小说给迷住了。开始只是无聊地想翻翻,可渐渐地进入了角色。天公不做美的是这时候一只苍蝇开始对我进行骚扰。开始我只是挥挥手轰它,希望各自相安无事,可是它却蹬鼻子上脸,总在我耳边嗡嗡地叫,一会儿在我手上停一下,一会儿又落在我的书上。这种讨人厌的行径为它招来了杀身之祸。我不动声色地去找了苍蝇拍。当这家伙再次落在我的书桌前时,我及时地一下子把它打到了桌子下面。想来它死定了,便接着看书,再看时便觉得写得假了。看了会儿,没了兴趣,把那个爱得死去活来的爱情故事扔在了一边。这时我才想应该处理一下那个死苍蝇的尸首,找了一下,才发现那家伙竟没死,只是被我打伤了,现在正在地上艰难地爬行、挣扎着。我欣赏了一会儿它的痛苦,然后将其彻底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