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解读美国宪法的时候,应该注意到美国社会的现实。占据美国社会主流的,是企业家、工厂主、金融家等资本家,当人们说美国宪法“防官如防贼”的时候,必须同时回答一个问题:谁在防?美国宪法制定之初,没有公民权利的条款,这已经说明了,“防官”者,不是普通公民,而是资本家。美国的宪法使得资本成为社会中的老大,权力只是为大资本服务。作为大资本的佣人,权力当然要受到大资本的严格制约。“防官如防贼”,只是大资本怕自己的管家偷走自己的钱财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大资本的目的确实达到了。美国打伊拉克花了好几千亿美元,都是老百姓的钱,美国宪法制约它了吗?战争背后总统、副总统家族的石油利益,宪法制约了吗?最近发生的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也是典型的例子,政府对那些金融奸商失去了监管能力,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现在美国政府要加强监管,正好反过来:以前奸商防政府,现在政府防奸商,真防假防不知道,真管假管谁知道?有什么结果只能走着瞧。
还应该提醒这种制度神话的崇拜者,世界上有些成功的国家,根本没有这种在起点上建立的“完美”制度,如英国。英国没有一部成文的宪法,理论上称为不成文法宪法,实际上就是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逐渐补充、完善起来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换句话说,世界上确确实实有这样的国家,没有采用这种制度神话的理论而获得发展和成功。因此,美国式的制度神话,即便从成功的角度说,在世界上也不具有唯一性。英国的方式证明了一个常识性的结论:理论来自于实践。实践中出现问题、发现问题,便形成理论来解决问题。而制度神话的思维正好颠倒,他们认为有一个绝对正确的理论,然后就用理论去捆绑社会现实。虽然我们同意,理论确实具有指导实践的意义,但是,从根本上说,理论还是从属于现实的。制度神话却反客为主,把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绝对化。当出现理论和现实不相吻合的时候,他们从来不检讨理论是否有误,而是一味指责现实太糟糕。
英国是一个不符合制度神话而获得成功的例子,世界上还有很多符合制度神话却没有成功的例子,如非洲国家利比里亚。这是一个严格按照制度神话的模式,从起点开始建立宪政的国家,但是,至今都是一个落后、贫穷的国家。
利比里亚的历史起点要从美国说起。美国独立以后长期保留了奴隶制。美国总统门罗提出过著名的“门罗主义”,简单来说就是,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不是欧洲人的美洲。但是,门罗主义所称的“美洲人”不包括黑奴,也就是说,黑奴不是美洲主人的一员,黑人不能分享美洲的“主权”。因此,门罗任总统的年代,美国人想出了一个办法:把黑人送回非洲老家。1821年,美国总统派出特使和军舰,花了价值300美元的实物,在非洲买下了现在利比里亚1 3万多平方公里的滨海土地,将一批美国的自由黑人安置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