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节选:
第五节:保险投资———为自己的未来生活系上安全带
保险投资是保险经营的主要内容之一,保险投资的效果对于保险公司的经营与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在发达国家,保险公司的保险投资收益远远高于其保险费收益(很多保险公司的赔付率超过100%),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最终取决于其投资收益。
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的提高。随之而来,不少人的保险意识也得到了加强,他们对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重视,都在盘算着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一些商业保险。需要指出的是,在你投保之前,一定要对各种保险产品的功能有一个清晰的了解,把买保险的钱真正用在刀刃上。
在进行保险投资时,在投资安排上首先按资金的可运用期限分为短期、中长期和长期三部分,满足保险经营中资金流动和赔付的需要,保证在保险投资时资金数量和结构的相对稳定性,然后根据资金性质选择相应的投资工具和投资策略,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这样,即便在发生巨额赔付时也能够将资产逐级变现,并在变现过程中将资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持投资组合的相对稳定。
保险投资原则是保险投资的依据。早在1862年,英国经济学家贝利就提出了寿险业投资的五大原则,即:安全性;最高的实际收益率;部分资金投资于能迅速变现的证券;另一部分资金可投资于不能迅速变现的证券;投资应有利于寿险事业的发展。随着资本经济发展,金融工具的多样化,以及保险业竞争的加剧,保险投资面临的风险性、收益性也同时提高,投资方式的选择范围更加广阔。
由于保险投资资金的主体来源是责任准备金,这种对被保险人的负债,按照合同规定,到时是必须按期如数支付的。特别是在人身保险中,这种给付具有相当大的必定性。而在财产保险中,这种支付受到风险事故或者突然性的影响时,偿付额也会相当巨大。因此,保证本金安全是保险投资的首要原则。保险投资不宜进入高风险或投机性过强的领域。根据安全第一的准则,各国立法禁止保险公司进入高风险投资领域,对有高风险的资产进行监督和控制,以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
同时,要知道获取高收益是保险投资的经营目标,保险投资的收益必须能够高于或补足费率制定和责任准备金清算时所采用的预定利率。在保险业务拓展中,各种合同的利益所采用的预期利率趋同时,必然对保险投资形成一种收益目标的强大压力,迫使保险人努力追逐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项目,进而殃及投资本金的安全。
很多人选择将钱存入银行或者购买国债而不做其他投资是担心亏本,但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不投资也要亏本。因为在其他条件不变时,通货膨胀水平越高,钱的实际购买力就越低。人们投资国债是看中了它安全、方便、收益适中的优点,国债的年投资收益率一般比银行现行投资收益率高1.2到1.5个百分点,很受稳健、保守型投资者的欢迎。但是凭证式国债一旦发售到投资者手中,其票面利率就不再改变。如果银行加息的话,就会减小存款收益与国债收益之间的差距,甚至会出现存款收益率大于国债投资收益率的情况。例如2006年发售的三年期凭证式国债年收益率为3.14%,如果提前兑取,只能按照活期计息,还要支付一定金额的手续费,而三年之后的今天,一年期存款的利率已经达到了4.14%,显然买国债不如存款划算。因此在央行加息的预期下,投资国债需要谨慎。
理财专家建议,在通货膨胀率较高的时候,普通投资者应首选低风险的安全资产进行长期投资。低风险的安全资产也就是价格波动相对较小、价值增长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收益率高于通货膨胀率的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