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全球恐怖主义的特征和原因依然有很多不同的意见,而没有这种基础的共识,在应对新的全球恐怖主义的最好方式上达成一致意见就不大可能。很像一种疾病在确诊之前不能够得到治疗,新恐怖主义的瘟疫只有在它首先得到定义后才能加以防止。控制它的成功战略依据对引起它的原因的理解而定。因此,“当反复思考与恐怖主义作战必须做哪些事情的时候,一个重大的辩论已经开始了:到底应该做什么?答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以前的一个问题的答案:’[”9·11“那天]发生了什么以及它为什么会发生?‘”(Talbott and Chanda 2002)。
那些相信恐怖主义某种特别的特征和主要原因的人必定会给出一套政策建议方案,而那些观点与之不同的人又会不可避免地支持一套完全不同的反恐怖主义的政策建议和计划。
思考一下全然相反的观点:镇压还是安抚才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支持前一种严厉措施的人认为,恐怖主义来自极端主义者依靠政治暴力的理性决定;他们建议对之进行预防性甚至先发制人的打击,许诺发动外科手术式打击,消灭恐怖分子,而且即使这些措施失败,也要迅速而严厉地对恐怖主义进行报复。持相反观点的人认为恐怖主义根源于因政治压迫和剥削而产生挫折感。他们建议解决这些根本的原因,以遏制恐怖主义。他们的出发点是联合国1972年11月2日的决议:“防止国际恐怖主义的措施[要求]人们对那些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暴力行为的潜在原因进行研究。这些国际恐怖主义来自穷困、挫折、不平和失望。”他们建议采取长期的改革政策和短期的安抚政策。
因此,争论的问题是,如何在合法与非法地使用军事力量之间划一条界线。关于发动一场针对新的全球恐怖主义的正义战争(just war)的方法的辩论,围绕着一系列相互关联的问题展开(参见Wills 2004):这些政策有效吗?合乎道德吗?与其他的价值观,(比如保护公民自由和民主程序)相容吗?要求进行多边(国际)合作(或者它们能够通过单边的、独立的国家解决方案设计出来)吗?技术能够阻止恐怖主义吗?全球恐怖主义能够通过法律的或者制度的程序解决吗?预防、保护和起诉等类型的反恐怖主义措施的相对收益和成本是什么?
刻板印象的危险以及危险使之合理化的反应解释了,为什么通过谈判方式消除恐怖主义的前景是黯淡的,以及反过来,为什么采用残酷的军事手段与恐怖主义作战倾向于使暴力合法化,并可能因此而无意中鼓励了进一步的恐怖主义行动。以前依靠这些“解决方案”的行动记录显示,这些政策是有缺陷的。思考一下,在恐怖主义威胁尚未实施时,对恐怖主义行为进行惩罚性报复的承诺的虚弱性:“尽管恐怖分子在1983-1998年之间有2 400多次袭击了美国的利益,但是,美国对之只采取了3次全面的军事行动”(Reinares 2002,92)。尽管大多数专家会同意这是因为“不可能从地球表面把恐怖主义根除掉”,但是,他们都赞同更加温和的目标,即“减少恐怖主义事件的次数并降低其有效性应该是可能的”。在尊重自由和做出决定性的、坚决的行动的能力之间保持平衡,将是对打击新全球恐怖主义“战争”的一个重大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