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一个胡桃的两半(1947—1948)(10)

美国、俄国和冷战 作者:(美)沃尔特·拉费伯尔


这项新的安全政策被拿到一向是美国政策的“试验室”的拉丁美洲试行一番。1947年夏末,美洲国家会议在几经延期之后终于在里约热内卢召开了。美国代表团直截了当地定下了会议的规程。国务卿马歇尔称,会议将不讨论经济援助的问题,因为欧洲的复兴优先于拉美的发展。这次会议要做的是在集体安全的安排上迈出第一步。为了做到这点,美国希望每个国家都采取一些行动来对付未来的侵略者,无论这些行动是军事方面的还是其他方面的。美国代表团坚称,没有哪个国家可以保持真正的中立。

1947年9月2日,各国代表签订了《里约条约》,对西半球的集体自卫做出规定。这是在联合国宪章第51和52款原则之下形成的第一个条约。该条约规定,针对一个美洲国家的攻击将被认为是对全体美洲国家的攻击,当西半球三分之二的国家同意抵抗这种进攻的时候,所有的国家必须通过派遣军队或提供装备予以合作。 9个月之前,范登堡曾经哀叹拉丁美洲出现的“共产主义高潮”正在分裂西半球,尽管他没有拿出任何关于所谓“高潮”的证据。《里约条约》签订了之后,范登堡总算松了一口气,他对参议院的同事说:“这是黑暗世界中的阳光。”

次年3月,第九届美洲会议在哥伦比亚的波哥大召开,这给心情抑郁的华盛顿官员送来更多的“阳光”。美国再一次拒绝在经济方面承担义务。马歇尔所希望的无非是利用这个机会营造出融洽的气氛,以便使拉丁美洲法律(特别是关于石油资源的法律)对美国投资者变得更有吸引力。正是基于这种考虑,《美洲国家组织宪章》(Charter of 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被制订出来,建立了西半球磋商管理机制和军事战略方面的一个防务咨询委员会(Advisory Defense Committee)。

这当然是美国人很欢迎的事情。然而拉丁美洲人执意要附加一项关于指导西半球国际关系的原则和标准的声明。尽管美国反对,这项动议还是通过了。宪章中列入了第15和第16条。第15条宣布:“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均无权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基于任何理由去干涉任何其他国的内部或外部事务。”第16条更明确:“任何国家均不得使用或鼓励使用具有经济或政治性质的强迫性措施,去压迫另一个国家的主权意志并从该国获取任何类型的利益。” 美国参议院批准了该宪章,但这届会议是杜鲁门总统任期内最后一次重要的美洲国家间会议。杜鲁门政府已经得到了它所期望的军事安排,但可能也得到了太多的政治义务。

对于杜鲁门的“安全”努力特别重要的是,总统靠1947年7月国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改造了他所说的“美国过时的防卫组织机构”。该法案规定,建立一个统一的国防部来代替三个独立运作的兵种,并正式成立参谋长联席会议;此外还建立了给总统提供咨询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以及整合和评估情报活动的中央情报局。“X”先生的养父詹姆斯·福莱斯特尔成为首任防务首长(secretary of defense),而此人是总统的顾问中鼓吹对冷战问题采取强硬方式的领袖人物。两个月之后的5月22日晚上,饱受精神和身体病痛折磨的福莱斯特尔从马里兰州的贝塞斯达海军医院大楼的第12层跳下或者失足坠下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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