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节:激辩医改(6)

大国医改 作者:朱幼棣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抵相当于过去的街道医院。

中国卫生资源高度集中在城市,现在这种资源失衡与过去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不少城市里,在三甲医院林立的“大树”下,街道医院经营的情况并不好,有的已经是债台高筑的不良医疗卫生资产。有人调查过,在大医院附近大约2公里半径的范围内,街道小医院、诊所之类几乎“寸草不生”。

“政府举办”?是否社区(街道)医院和乡镇医院都要由政府举办,成为公立医院?现在一些经营不善的街道和乡镇医院已经改制,成为股份制医院,是否都要收回,或另建公立的街道或乡镇医院?现在这个方案的走向是明确的:通通由政府举办。

有一个玄机“藏”在括号中,即“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不要忽略了那个括号里的那个“站”——即诊所。

有两个问题。一是,全世界几乎所有城市社区的诊所,都是私人或社会举办的,不是政府举办的。对进入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的诊所,政府也只是购买服务,给予一定的补贴。而中国卫生行政部门连公立医院都没办好,还要把网络进一步延伸,办“官方的诊所”,真让人笑话!二是,村卫生室与社区卫生站是一个档次的,为什么起草时,不再在“乡镇卫生院”后再加一个括号(村卫生室)?如果两者都由国家举办,不是更能体现改革方案设计者对农村群众的公平意识和人文情怀吗?

从常理推断,这个括号显然不是不小心加上去的,而有其深意。因为这个括号里的机构,也需要定员定编,享受公立医院医生的一切待遇。现在世界各国,遍布各地的诊所,都很难找到“公立的诊所”。退一步说,假如发达地区财政还有能力把街道医院全部转为公立医院的话,社区卫生站——实际上是城镇诊所,在财政较为困难地区,这种“国进民退”实则很难实行。

所以说,让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全部公立,政府全包的办法并不靠谱。

根据短缺经济学的理论,国家政府包办意味着全部责任投入与保障。而对相对充裕的资源实行垄断,有可能意味着专营、排斥和效率低下。在我国城市,总体上来说医疗服务资源并不短缺,而且医疗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如果完全按这个方案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体系难免“身蹈险地”,地方与中央财政不堪重负,而效率低下。全世界无论贫富,所有国家,都没有政府投资办“公立诊所”的先例。即使诊所进入政府主导的全民卫生服务网络或医疗保险服务网络,政府和社区组织也只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补贴资助,而不是由政府自己直接举办。

农村基层很多医生勤勤恳恳,风里来雨里去地为民送医送药,确实辛苦。他们需要得到政府的补助是很自然的。但如果统统捧上了“铁饭碗”——而且几乎可以肯定“盛的”不会太满——时间久了,难免不会沾染上了城市官办太医的习气。

诊所工作时间需要自己安排调整,灵活掌握。如果都成为“公家医生”后,在八小时后能够否为病人上门诊治,发扬风格,不要加班费就值得怀疑。我在沈阳调查社区医疗机构时,就有公家医生提出,从社区一二级医院轮班到卫生站,夜里值班和到病人家庭出诊,国家应该发放加班费和补助的问题。

无需眼光奇准的媒体人,大家稍微动点脑筋就能明白。,如“明确规定使用……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无疑有如下的潜台词:社区卫生院、社区诊所都要自建门诊药房。现在,城镇中平均4000—5000个居民就有一两家零售药店或连锁药店,医药商业遍布城乡,药品零售网络已经形成,一家药店覆盖的人口,大抵与一个诊所相同,甚至还略少一些,不存在医药商业资源短缺的情况。而在以门诊为主的社区医院和社区诊所,还要再自设药房,这难免与零售药店造成资源上的重复与浪费,而且,增加了今后“医药分开”改革的难度。

另外,规定零售药店也要“配备基本药物”,也可说上一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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