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无私利人与舍己救人是同一个道德原则吗?(3)

自主权利的道德界限 作者:王国乡


事实上,许多发达国家在对青少年进行人道救助的道德教育时,更重视进行救助他人的技能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如通过地震模拟演习,教育青少年如何自救和救人;在进行游泳培训时,同时教人学会救助溺水者的技能;在卫生课上,教人学会救助伤残者或对窒息者进行人工呼吸的方法;还要教育青少年学会在平时防火、防盗、防液化气泄漏的知识和补救措施,以及在群体性灾难来临时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准则和维护公共秩序的责任等。可以说,只有在进行人道主义精神教育的同时,还教会人们掌握救助他人的基本技能,才可以称为全面的人道主义道德教育 。

人道精神作为患难相救(助)的道德精神是具有普世价值的道德精神,是人类社会行为的最基本、最崇高的道德境界,是伦理学的核心理念。它的本质是珍爱和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或者说是像珍爱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珍爱和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具体说,就是指那些具有自主生存能力的人群,或者以个人的身份,或者以社会组织的形式,或者以捐款捐物的形式,给失去或缺乏生存能力的人群予以必要的援救或援助,即给饥者以食,给寒者以衣,给弱者以扶助,给病残者以就医,给失学儿童以资助,给困难者以帮助,给危难者以救助。目的在于挽救每个人的生命,或恢复其自主生存能力。

温家宝总理在地震灾区的讲话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的具体含义:

--"人命关天,我的心情和大家一样难过。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就要尽全部力量救人,废墟下哪怕还有一个人,我们都要抢救到底。"

--"现在第一位的工作是抓紧时间救人,多争取一分一秒的时间,尽可能多抢救出一个被困者。"

--"时间就是生命,要争分夺秒,尽最大努力,抢救埋压在废墟下的群众的生命。"

温总理的讲话既体现了执政党的"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也体现了具有普世价值的人道主义精神。

6 "舍己救人"与"损己利人"的本质区别

下面让我们具体分析损己利人与舍己救人(舍己助人)的本质不同。"损己利人"表示的是具有自主生存能力的、平等的经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无偿转移,其中"损己"表示减少自己的利益,"利人"表示增加他人的利益。在这种经济关系中,自己之所失必为别人之所得,从而自己的"损己利人"行为必导致别人的"损人利己"的行为,所以是不道德的行为。"舍己救人"表示的是在人们的生存能力不平等(有人具有自主生存能力,有人丧失自主生存能力)的人际关系中,尽其所能去救助他人的生命,使其恢复自主生存能力。其中"舍己"表示的是尽其所能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财产和甘冒生命危险,"救人"表示救助或扶助他人恢复生存能力。在这种人道救助关系中,救助者以有限的利益奉献,使别人获得了无限的生命价值,因而具有崇高的道德价值。在这里,救助别人所舍弃或奉献的经济利益是在救助他人的过程中消耗的费用,即用于救助活动的费用,被救者因此获得了生命或自主生存能力,并未获取额外的经济利益,不可能造成损人利己的后果。

在此我们找到了"舍己救人"作为人道救助行为的本质含义,这就是救助他人而不至于使人"损人利己",是最为合理的人道主义救助行为。据此就可以判断一种救助行为是否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要求。如果一种救助行为,既实现了挽救他人生命的目的,又未造成被救者损人利己,就是一种合宜的或恰当的人道救助行为。如果一种救助行为造成被救者损人利己,就是一个失当的或过当的救助行为。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