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人的个人道德或"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为了满足他人和社会需要,还是为了满足自己需要?(6)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为了从舆论上提倡和宣传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作为意识形态的无私利人的道德规范,除了时刻重视对人民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外,还给那些具有"无私利人"或"自我牺牲"行为的人予以表彰与奖励。这种表彰与奖励,因其能给个人带来某种实际经济利益而具有"满足自己需要"的"道德价值"。这种道德价值因个体利益需要不同而不同:有些人是为了避免被批斗或被划为五类分子而"自觉"厉行无私奉献的道德(这表现为在工商业改造和农业合作化中,人们将自己的生产资料或土地"无私奉献"给国家或集体,不仅"毫无怨言",反而敲锣打鼓上街游行表示庆祝;在统购统销中,人们"荣耀"地上交自己生产的产品,毫无怨言地接受国家配给的远远不能满足自己需要的生活必需品)。有些人是为了保有自己的经济地位或分配等级(级别越高,分配越多)而厉行这种道德;也有一些人是为了取悦上级、获得地位升迁,从而提高自己的分配等级而厉行这种道德。这后一种人,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动乱年代里,就成为手拿"斗私批修"、"无私奉献"、"保卫集体利益"的道德大棒,去斗争他人和迫害他人的积极分子,借以显示自己是社会道德或集体利益的卫道士,而其实是为了实现个人升迁的不可告人的私利。当这种斗争降临到只求"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前两种人的头上时,他们也不得不拿起同样的道德大棒进行反击。这就使全体中国人民都坠入相互残酷斗争、相互指责对方不道德、不"无私利人"的"道德陷阱"之中。
由此可见,"无私奉献"、"自我牺牲"、"集体利益至上"的个体道德规范,是计划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导致计划经济时期社会动乱、恶斗不止的根本原因。而计划经济道德观的持续存在或改革滞后,正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道德困惑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