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人”(philosophe)一词是个法文词,而“哲学的”(philosophical)在18世纪意指以批判和寻根问底的精神去探讨一切课题。英语借用“哲人”这个法文词,是表示当时的一群作家,他们并非探讨知识或存在这些终极问题的意义上的哲学家,而是社会或文学评论家,是普及者和公众人物。哲人大多是男人,但许多妇女也参与了启蒙文化运动。譬如法国作家艾米莉·杜·查特莱特翻译了牛顿著作,并在她的科学论文中阐明新理论的价值意义。哲人们通常都是博学多才之士,不过他们写作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引人注目;启蒙思想正是通过这些哲人的著作,才得以四处传播。以前的作家一般是有闲人士,不然就是得到贵族或王室恩宠的才子,或者是靠宗教基金会支付薪水过活的教授或牧师。在启蒙时代,许多作家都是自由职业者、穷苦文人和报纸撰稿人。他们为“大众”而写作。
读者大众的人数已大为增多。到18世纪80年代,法国男性识字率达到47%,女性达到27%。有文化素养的中产阶级、商人和专门职业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得多。妇女读者形成一个日益增多的小说和文学期刊读者群,乡绅寻求改进农业的科学新主意,甚至贵族也想随时了解情况。报刊杂志成倍增加,人们即使在家里无法读到,也可在咖啡馆里或应运而生的阅览室里阅读。对辞典、百科全书和各知识领域的概述书的需要量也很大。新的读者需要构思风趣明快的题材。他们欣赏的是能给人以情趣和轻松之感的作品。有了这样的读者大众,文学本身也大受其益。
18世纪的文笔变得流畅、清晰、准确,既不沉闷冗长,又不空洞干瘪,叫人啧啧称羡。近至欧洲内陆,远至本杰明·富兰克林所在的美利坚,读者们从这些作品中也获益匪浅。人们开始谈论“大众舆论”,把它当作一种评论法庭,判断新书的价值意义,树立或者摧毁抱负不凡的作家的名望。这种新的大众舆论,法国作家马利舍伦斯解释说,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为一切权力所尊重,赏识一切天才,宣扬一切有才干的人”。对文学、艺术、音乐的品评激发了报纸、期刊和咖啡馆里的争论,这一切都有助于形成日益扩大的公共领域,超越各家各户的个人世界,超出政府机构的官方世界。市民中产阶级不仅日益有了文化素养,而且也越来越富有思考力和评论能力。但是,这场运动并不只是一个阶级运动。
当时的著作还从另一方面受到社会条件的影响:它们全是在审查制度下撰写出来的。审查制度的理论是保护人民免受有害思想的侵蚀,就像保护他们免受以劣充好或短斤少两的商品的损害一样。英国的审查制度温和得几乎不起什么作用。其他国家里,西班牙有严厉的审查制度。法国这个启蒙运动的中心,既有复杂的审查制度,又有大批的读者和作家。教会、巴黎高等法院、国王官吏和印刷业行会,对审查书籍都可插上一手。但是,法国的审查制度管理得非常松散,以致1750年以后,作家并不为它烦心。这种审查制度无法与20世纪一些国家中实施的审查制度相比。然而,从某一方面来说,它对法国的思想和文学都产生了不良后果。它使作家感到沮丧,不能致力于具体的公众问题,作出公开的或明快的表示。由于在法律上禁止批评教会和国家,他们就隐晦抽象地提出批评的意见。由于不许攻击特殊的事物,他们就攻击一般的事物。不然,他们就谈论波斯人和易洛魁人①的风俗习惯,而对法国人的却避而不谈。他们的作品充满着双关语、巧妙的挖苦话、影射和笑话。作者一旦受到盘问,便可宣称他们的意思并非尽人皆知的他们要说的那种意思。至于读者,他们养成一种阅读禁书的嗜好。这些禁书通过非法的途径和外国书商,向来不难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