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园就像我们的第二个家。在那间灰暗的小房子里得不到的东西,在这儿几乎都能得到。一切都很容易。
但这样的事,却不敢跟爸妈提。每次分得的樱桃都一口气吃完。即使自我宽慰,说"我们是在玩",但事情的本质,我一直很清楚。我也可以预见告诉他们在别人的樱桃园里摘樱桃会落得怎样的结果。
或许我们的不劳而获太没限制了,也可能是看园子的老头发现网破了洞,继而发现好几棵树都变成光秃秃的了。总之我们被捉住了。
那个老头子,还有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保安,追着我们满园子跑。他们毕竟是大人,腿长步远的,即使老头一边跑一边咳嗽,歪歪斜斜,最终也把我们几个人的脏爪子攥在了他的手心里。
我们被捉住了!
我们被带到附近的派出所。天热,有个胖胖的警官露着雪白的啤酒肚吹风扇。见是摘樱桃的小事,有点不耐烦,吆喝着让老头和几个保安回去。问了我们父母的电话后,要我们蹲在墙角,等父母领我们回去。
胆小的小孩一直哭,用脏爪子把脸抹得乱七八糟。胆子更小的小孩--像我,连哭都忘了。用后背倚靠墙壁,汗把衣服浸湿了,紧紧贴在身上。
后来,爸爸来了,妈妈也来了。他们擦着往下淌的汗,点头哈腰地接受胖警官的训话。我一直不敢抬头,脑子里嗡嗡的响。约摸过了很长时间,我妈把我拉起来,同时不忘狠狠剜我一眼。
离开派出所的时候,我爸抬腿要揣我,我妈赶紧把我扯到一边,用身子挡住我。
在回家的路上,我们都沉默着。
我妈一直紧紧攥着我的手,把我都弄疼了。但我不敢开口,任由她攥着。我的手心又热又湿,全是汗。
我甚至漫无边际地在脑海里构思回家后他们会怎么收拾我。若他们问我为什么去偷人家樱桃,我就说谁让你们从不给我买。那他们肯定会愧疚,就算揍我也不会很重。
路边的水果摊上面摆着熟透的樱桃。我妈放开我的手,竟蹲下来挑拣樱桃。买好的樱桃盛满一大袋子,是那种红色的方便袋,现在看来很不卫生。
付钱时我妈一秒也没犹豫。那毕竟是很贵的水果,以前我一直请求他们也舍不得给我买。
她把装好的樱桃递到我手里,让我提着。我有点不知所措,抬头看我爸,他竟看向别处,连个眼神也不给我。
我妈又说"拿着吧",语气还是凶凶的。我想她还在生我气。我傻乎乎地接过塑料袋子,她抓起我另一只手,拽着我往家走。
袋子很长,很重,走路时敲打我的小腿。路上尘土飞扬的。她一直牵着我,我爸就走在后面。
后来我发表些文章,挣了点钱,请他们去看星爷的《长江七号》。本以为是喜剧电影,没想到打起了温情牌。在电影里,星爷每天都对小狄说:"我们虽然穷,但是不能说谎,也不能打人。不是我们的东西,我们不能拿。要好好读书,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